安徽,一个已婚男子约了个少妇,俩人一大早的就在车上发生亲热的关系。谁知道这男的太
安徽,一个已婚男子约了个少妇,俩人一大早的就在车上发生亲热的关系。谁知道这男的太过用力,体力不支累趴在女子身旁。女子察觉不对劲,发现男子竟然已经离世了。女子很害怕,立刻就拨打电话报了警,并且喊来了救护人员。男子家属得知后,立刻就把女子给告了,要她赔偿32万元。经过鉴定,二人的亲密关系并不违法,男子身体也有基础疾病,因此驳回诉请。这事儿发生在安徽濉溪县,时间是2025年7月27日早上7点左右。60岁的男子马某开车把魏某载到当地一个红绿灯路口东边,两人在车里发生了亲密关系。过程中马某突然失去意识,魏某发现不对劲,7点22分立刻拨打了120,随后全程陪同送医,还报了警。可惜人没救回来。经过约半小时的抢救,马某被宣告临床死亡。马某家属得知后,直接一纸诉状把魏某告上法庭,索赔32万余元。家属的理由大概是:你跟我老公在车里搞那种事,才导致他猝死,你得负责。法院的判决,把家属的诉求驳了个干净。判决书里写得很明白:马某失去意识前,两人的亲密互动行为并无违法性,魏某对马某也没有侵害的主观意图。翻译成人话就是——两个人你情我愿,女方没逼他、没害他,这事儿在法律上不违法。更关键的是魏某的应对,堪称教科书级别。马某一失去意识,她第一时间打120,然后全程陪同去医院,还报了警。法院认定:她作为非专业医护人员,已经承担了基本的救助义务,不应对她过多苛责。翻译过来就是:她又不是医生,能做到这样已经够可以了,别再为难她了。家属还提了一个要求——让法院鉴定马某的死因跟魏某有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结果呢?家属自己没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一点。举证责任在谁身上,谁就得拿出证据。拿不出来,那就只能承担不利后果。法院的结论干脆利落: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评论区清一色站女方。有人说:"人都死了,家属的心情能理解,可这官司打得真没道理。"有人说:"60岁的男人自己身体有毛病,关人家什么事?"更扎心的是一句反问:那个男人约人家出来的时候,想过自己老婆的感受吗?如今人走了,家属不去追究那个已婚男人为什么在外面乱搞,反倒把矛头对准了同样被卷入的女人。这逻辑,怎么想都不对。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有些锅,真不是谁都能甩出去的。法律讲证据,讲因果关系,不是谁哭得大声谁就有理。马某的猝死,根源在他自己身体的基础疾病,不在跟他在一起的那个人。家属想找人赔钱,找错了对象。当然,这不等于说婚外情是对的。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马某出轨,伤了妻子的心,这事儿没得洗。可法律上让他妻子去找魏某索赔,这条路走不通。她真正该找的人,已经不在了。一场荒唐事,两败俱伤。一个丢了命,一个背了惊吓和官司。这教训,够沉的。信息来源:红星新闻《60岁男子与女子在车内发生亲密行为猝死,家属起诉女方索赔32万余元被驳回》2026年6月12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