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孙宇晨3千万彩礼能否返还#【孙宇晨诉景甜事件中,3000余万元“彩礼”能否返还?律师解读】#于正为景甜发声##景甜圈内口碑#近日,孙宇晨与景甜的纠纷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8月27日晚,孙宇晨在社交平台发布长文《我的女友景甜》,文中详述了他与演员景甜的交往细节,称两人曾谈婚论嫁、计划订婚,但最终在2026年上半年分手。此前,8月27日下午,知名律师张起淮以代理律师身份发布微博,确认孙宇晨因“相关财产争议,以景某及其父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涉案标的三千余万元,案件已依法立案。”张起淮透露,“案件受理后,被告景某方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该异议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本案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暂无最终裁判结果。”该微博发布后不久,景甜工作室回应称,表示这是“以艺人声誉为要挟的碰瓷行为”,“秉承相信法律,一切遵从法定程序的原则”。8月28日,景甜发文回应称:“我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为钱出卖我的爱情,更不会出卖我的灵魂。我依然相信爱情,我依然眼光不行,我依然智慧欠奉。但我相信法律,相信善良,相信终究会有的正义和公平。时间会证明一切。”这起事件中,网友的关注点大多在于孙宇晨所写的3000多万元“彩礼”。据媒体报道,张起淮在接受采访时确认,3000余万元“定性是彩礼”。孙宇晨则称“要彩礼”是和景甜之间唯一的联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永生指出,目前关于彩礼返还最权威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号)。付永生表示,这一司法解释的核心思路是看共同生活,不看有没有领结婚证。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付永生解释说,“简单来说就是,没领结婚证不等于必须全额退彩礼,关键要看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长、是否有子女,以及分手过错方等。”具体到孙宇晨与景甜一案,付永生分析称,根据现有公开信息,两人未领结婚证;若孙宇晨文中所述属实,两人曾同游特内里费海岛、马尔代夫索尼娃贾尼度假,见过父母、订过婚,存在共同生活事实;但双方未孕育子女,且3000余万元若属彩礼,数额明显过高;至于双方过错,目前尚无从知晓。“综合以上因素,如果法院认定3000余万元是彩礼,那么大概率不会全额退还,但也不会一分不退。”他提到,可以参考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案例一,王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等事实对数额过高的彩礼酌情返还。该案中男方给付18.8万元彩礼,双方共同生活仅一年多、女方曾终止妊娠,法院判决返还5.64万元,即30%;案例二,张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已育有子女,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该案中双方共同生活三年多且育有子女,法院判决不予返还;案例三,刘某与朱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在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该案中双方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不足三个月,法院判决返还106万元彩礼中的80万元,约75%。付永生认为,景甜和孙宇晨的情况介于案例一和案例三之间,有共同生活事实,但时间不长;无子女;“彩礼”数额极高。“我个人猜测,如果法院认定3000余万元为彩礼,可能会判景甜返还部分彩礼,比例可能在30%到60%之间,具体还要看双方律师如何举证、法官如何裁量。考虑到金额巨大,且共同生活时间不算特别长,返还比例可能还会更高。”记者注意到,张起淮博文透露,景甜父母也被列为被告。付永生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这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潮新闻记者肖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