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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被索赔,1.9万全额返还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海林小百科,今天我们来看
扶老人被索赔,1.9万全额返还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海林小百科,今天我们来看看。扶老人反被索赔,官方介入全额返还。据有关媒体报道,8月17日,一位老人主动进店休息时突发晕倒,店主肖爱华好心施救,但老人送医后不幸离世。家属质疑救助不当索赔10万。前期调解确认店主无责,但出于人道关怀,店主支付了1.9万元补偿。最新进展是,当地司法部门正式介入,明确要求全额返还这1.9万元。对于这起事件,我有几点看法:一是法律终于为善意撑腰,彻底击碎了“按闹分配”的歪理。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基层调解为了息事宁人,往往让无过错的好人掏钱“花钱买平安”。这种和稀泥的做法,看似平息了纠纷,实则是在惩罚善良。这次当地司法部门果断介入,不仅确认了店主无责,还硬气地把钱要了回来。这不仅仅是一万九千块钱的退还,更是法治社会向全社会发出的明确信号:谁受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时代过去了,法律绝不会让好心人既流汗又流泪。二是监控与法理还原真相,让见义勇为者彻底卸下包袱。《民法典》里的“好人条款”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老人突发疾病离世,与店主的帮扶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完整的监控视频和官方的果断定性,店主可能还要背负沉重的心理和经济枷锁。这个结果给所有普通人吃了一颗定心丸,以后再遇到有人倒地,大家不用再在脑海里疯狂计算“扶了会不会破产”,而是可以毫无顾忌地伸出援手。三是民间温情与制度兜底并行,社会正气才能长存。在司法部门介入的同时,当地企业也主动上门送去2万元慰问金,不让行善者蒙受经济损失。这种民间的守望相助让人倍感温暖。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企业可以兜底一次,却不可能兜底每一次。只有把法治的底线牢牢守住,用完善的制度为好人撑伞,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敢扶”的社会焦虑。感谢您的收看,下期再见!
《民法典》早已白纸黑字立下好人条款: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早已白纸黑字立下好人条款: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法律的诞生,初衷无比温柔、也无比坚定:终结“扶人被讹、行善担责”,让每一份善意,都有底气、有退路、有保障。《湖南衡阳老人进店倒地身亡,店主施救后付1.9万人道主义补偿》这起全网争议事件,狠狠撕开了现实最残酷的裂缝:法条护善,现实罚善。整件事的真相,干净到无可辩驳。一名老人突发身体不适,自行走进街边棋牌馆,没有消费、没有逗留,仅仅想进店短暂歇脚。短短一分钟,老人骤然倒地、失去意识。危急瞬间,店内老板娘没有躲闪、没有漠视。她第一时间上前搀扶,哪怕被倒地的老人一并带倒,依旧下意识护住老人头部,避免二次摔伤。随后众人协助挪至通风处、立刻拨打120、全程留守等待救援。店内监控完整、过程清晰、施救规范。老人最终离世,死因是自身基础疾病急性发作,和店家无任何因果关系,店家全程尽到救助义务、无任何过错、无任何疏忽。派出所、司法所核查全程录像后,官方结论清晰明确:店主无法律过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法律给出了最公正的答案:她是施救者,不是责任人。可现实的结局,却让全网沉默。家属无视完整事实、无视官方定论,直接开口索赔10万,甚至放话:不赔钱,就抬遗体堵店、持续纠缠。对于一个小本经营的普通店主来说,她不怕道理、不怕调查、不怕核查;她怕的是无休止的骚扰、停业的损失、说不清的舆论、耗不起的时间精力。普通人维权靠法理,无赖闹事靠纠缠。小店耗不起拉锯,熬不过消耗。最终,在多轮调解之下,为求安宁、止损脱身,店主被迫拿出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全程备注写得清清楚楚:非赔偿,仅道义安抚。法律上,她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无责、无错、无过失。舆论上、观感上、大众心里:救人的人,最终掏了钱。这才是整件事最致命、最伤社会元气的地方。很多人分不清“法律结论”和“现实结果”,大众只会记住最终画面:有人倒地、有人施救、有人离世、好人赔钱。所谓人道主义补偿,看似是调解的“折中方案”,看似是息事宁人的温和手段,实则是用好人的委屈,为无理纠缠兜底;用善良的代价,为闹事行为买单。我们必须正视一个极其严峻的社会问题:如果每一次规范施救、每一次善意伸手,最后都需要靠“自掏腰包换安宁”收尾,那好人条款的意义,到底在哪里?法律写死了:行善无罪,施救无责。但现实的潜规则变成了:闹事有理,善良有罪。今天这1.9万,看似是店主一个人的损失,实则是整个社会善意的一次集体贬值。因为所有人都会默默记在心里:看到路人倒地,别扶、别救、别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伸手就有破财风险;善良很贵,普通人承担不起行善的代价。所谓公序良俗,从来不是靠老百姓自觉维持,而是靠是非分明、奖惩清晰、对错绝不模糊来守住底线。调解的意义,是匡扶正义、平息纠纷、引导向善,绝不是抹平对错、模糊黑白、让无错者让步、让行善者妥协。如果官方核查明明可以定性“店主纯粹善意施救、无任何责任”,却最终选择让好人掏钱息事宁人;如果为了快速结案、快速平事,就牺牲善良人的权益,那往后所有人的选择都会趋同:不伸手、不帮忙、不施救、做冷漠的旁观者。我们不怕法律严苛,不怕规则明确,我们最怕明明法律保护好人,现实却不敢站好人。好人条款不该只是纸面上的装饰,不该只是普法课堂的话术。它该出现在每一次纠纷、每一次调解、每一次是非评判里。真正的正义,不止是宣告“你无责”,更是在你被纠缠、被胁迫、被讹诈时,坚定、强硬、公开地为好人撑腰。1.9万元可以了结一场纠纷,但如果是非对错不能被公开、明确、坚定地定性,它毁掉的,是千万人心里愿意伸手、愿意救人、愿意行善的勇气。社会热点社会百态救人者权益普通人法律维权湖南身边事扶老人被讹你支持维权赔偿吗
不是人心冷漠,是不敢赌——1.9万背后,谁还敢做好人?集市的路面上,老人静
不是人心冷漠,是不敢赌——1.9万背后,谁还敢做好人?集市的路面上,老人静静躺在地上,往来路人驻足观望,却没有一人敢上前帮扶。网友一句“不敢赌,好人难当呀”,道尽了普通人面对善意抉择时的纠结与胆怯。大家的顾虑,都源于此前轰动全网的扶人纠纷。监控早已清晰还原全过程,店主的救助行为和老人离世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联,依据《民法典》的好人条款,施救者本不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可最终还是赔付1.9万元,以“和稀泥”的方式草草收场。有网友直言“这就是现实,无人敢扶”,还有人感慨,曾经见义勇为的底气,早就被一次次不公的调解慢慢消磨。谁都不想一腔善意出手相助,最后反倒陷入纠纷,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要背负莫须有的追责压力。救人本是人性最朴素的良知,可当善意需要承担未知的风险,路人的犹豫旁观,就成了现实里最无奈的写照。如果是你路过现场,会选择上前帮扶吗?我们该如何守护见义勇为的好心人,不让善意被寒心?
扶人反赔1.9万,善良竟成提款机?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现实往
扶人反赔1.9万,善良竟成提款机?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现实往往比电视剧还要魔幻。你敢信吗?在湖南衡阳,一家牌馆的老板娘仅仅是上前搀扶了一位晕倒的大爷,最后竟然自掏腰包赔了1.9万元!这哪是救人,这简直是买了个“教训”回家供着。事情得从8月17日说起。那天,一位大爷身体抱恙,路过李先生两口子开的牌馆时,便顺势在店门口的椅子上坐着歇缓。谁曾想,才坐下大约5分钟,老人突然双眼紧闭、意识涣散,眼瞅着就要栽倒在地。老板娘见状哪敢怠慢,脑子里压根没过弯,本能地冲上去搀扶。结果老人当时已经没了力气,连带着老板娘一块儿摔在了地上。随后老板娘赶紧呼唤丈夫拨打120,夫妻俩合力将老人挪到通风处,尽心尽力地施救并守候急救车。然而天不遂人愿,老人送医后还是因抢救无效撒手人寰。夫妻俩本觉得自己做了件积德行善的好事,怎么着也能问心无愧了。可谁知,死者家属一露面,直接祭出了一套震碎三观的“神逻辑”——“你不扶,他倒那儿跟你没关系;可你扶了,这事就赖上你了!”这帮人不仅狮子大开口索要10万赔偿,还放出狠话,扬言要是不给钱,就把老人的尸体抬到牌馆门口摆着。这可真是活久见!合着这家属不去查老人原有的糖尿病和其他病史,反而把好心人当成了提款机。司法所那边也明断:店里没半点过错。人家两口子没碰瓷,没误诊,完全是老人自身身体原因发病离世,跟店铺设施、店家行为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民法典》第184条也写得明明白白:自愿实施紧急救助,就算施救中有点小瑕疵,救助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你看看,人家不仅没做错,反而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正常打官司,一分钱都不该掏!可悲的是,人家家属不管你法律怎么定,人家只认“按闹分配”。面对这种无休止的拉扯和堵门放尸的恐吓,两口子为了保住生意,只能捏着鼻子认怂。本想出于人道主义给两三千慰问金息事宁人,可家属死咬十万不松口。最后,开店的耗不起,硬生生被逼掏了1.9万了结此事。得知此事的网友们也气炸了肺,有人直指要害:要是当时别移动老人,直接打120,家属连把柄都抓不到;还有人一针见血:要是有良心的儿女,不仅不该索赔,反倒该给店主放挂鞭炮去去晦气!其实,这1.9万赔付得既憋屈又荒唐。家属那种“不给钱就摆尸体”的行径,早就越过了道德的边界,一脚踩进了法律的泥潭。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这叫扰乱他人经营、恐吓他人,警察叔叔完全可以请他们去局子里喝茶反省。真要是聚众堵门、造成重大损失,直接就触犯《刑法》里的寻衅滋事罪了。遇到这种“软暴力滋扰”,店主第一时间报警就完事了,凭什么要向无赖妥协?这出闹剧,像不像一出劣币驱逐良币的荒诞剧?善良本是暗夜里的一束光,却被贪婪当成了免费的提款机。如果见义勇为换来的总是“赔钱了事”,那以后谁还敢向跌倒的老人伸出援手?面对无赖的狮子大开口,咱们不仅需要一颗热心肠,更得配上一副法律铠甲,硬气到底,绝不惯着这股歪风邪气!毕竟,当善良穿上软甲,才不会被贪婪反咬得鲜血淋漓。
"你扶了一下,你就得赔!"湖南衡阳,老人身体不舒服,没跟店主打招呼就进店休息,5
"你扶了一下,你就得赔!"湖南衡阳,老人身体不舒服,没跟店主打招呼就进店休息,5分钟后老人突然晕倒,老板娘好心帮扶送医,老人去世,家属张口索赔10万元,理由是:你们扶了一下,就要赔偿!最终,老板夫妻赔了1.9万。老板娘:以后谁敢做好事?这事发生在8月17号中午,湖南衡阳祁东县的一家牌馆。12点50分,一位老人慢悠悠走进店里,没跟任何人打招呼,直接在门口椅子上坐下了。老板娘瞥了一眼,以为是路过歇脚的,也没在意。牌馆人来人往,门口坐个人太正常了。谁也没想到,就这一坐,后面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老人坐下后一直没吭声,头低着,眼睛闭着。大概过了五分钟,12点54分左右,老板娘觉得不对劲,走过去喊了两声,老人一点反应都没有。旁边一个打牌的男子凑过来看了一眼,说了句"要不行了"。老板娘心里一紧,赶紧说要打120。这时候老人身体开始往前倾,眼看着要从椅子上滑下来。老板娘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扶。老人身子沉,她一个没站稳,被带着一起摔倒在地。倒地的瞬间她还下意识护着老人的头,怕磕到地上。老板听到动静跑过来,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把老人平移到店门口地上,让他平躺。老板娘一直守在旁边,没敢离开。12点55分打的急救电话,13点01分救护车就到了。两分钟后,老人被抬上救护车拉走了。夫妻俩松了口气,觉得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交给医院。可他们万万没想到,这只是麻烦的开头。老人送到医院后,因为自身有糖尿病等多种基础疾病,最终抢救无效,去世了。消息传回来,老板娘心里挺不是滋味,一条人命说没就没了。但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好心救人,怎么就成了"责任人"。老人家属找上门来,开口就是10万。理由说得理直气壮:人在你们店里出的事,而且你们还扶了,扶了就得负责。家属的逻辑很简单——你要是不管他,就让他坐在那儿,最多算个意外。可你伸手扶了,那就跟你有关系了。甚至放话出来,不给钱就把老人遗体抬到店门口。老板娘当时就懵了。她活了大半辈子,头一回听说救人还救出责任了。派出所和司法所介入调解,调了监控,查了病史,结论很明确:店家没有任何过错。监控拍得清清楚楚,老人自己走进来,自己坐下,自己发病晕倒。店里设施没问题,老板娘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询问、拨打120、实施救助,全程挑不出毛病。司法所的人也说了,按民法典,店家在法律上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可法律上无责,不等于现实中无事。家属那边咬死不放,店家这边耗不起。店主李先生后来跟媒体说,这家牌馆才开了两年,刚交完房租。家属要是真把遗体摆到门口,这生意就别做了。老顾客不敢上门,邻里议论纷纷,一天不开张就是一天的损失。更让他难受的是家里人。店主的母亲因为这事受了大刺激,失眠、头晕、吃不下饭,整个人都垮了。再耗下去,钱没省下来,人先垮了。夫妻俩一开始的态度是,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两三千块慰问金。这是情分,不是赔偿。可家属根本不接受,10万少一分都不行。双方在派出所谈了两次。从10万往下磨,磨到最后定在了1.9万。店家咬着牙把钱转了过去,转账备注特意写了"人道主义补偿款"五个字。事情到这儿本来该结束了。可店主的儿子咽不下这口气,把监控视频发到了网上,说了来龙去脉。视频一发立刻炸了锅,网友一边倒地替店家抱不平。8月23号晚上,相关部门找到店家,说愿意给一定补贴。店主儿子随后把视频删了。当地司法部门也介入调查,祁东县委宣传部表示正在核实,会出调查说明。事情表面上了结了,可留下的问号太大了。我看完整个经过,心里堵得慌。堵的不是1.9万这个数字,而是整件事背后的逻辑——一个普通人做了件好事,最后却要用钱来给自己"消灾"。法律上你赢了,现实中可能输得更惨。家属不需要赢官司,只需要闹。把遗体往门口一摆,店铺就开不了门,这就是小商户最致命的软肋。这不是什么"按闹分配",这是赤裸裸的胁迫。用扰乱经营秩序的方式逼你掏钱,本质上跟敲诈没什么区别。可现实中这种事往往以调解收场,闹事的一方几乎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我特别理解店家为什么妥协。换作是我开个小店,上有老下有小,房租压着,一家人指着这个店吃饭,我可能也会选择花钱消灾。不是认怂,是真耗不起。但理解归理解,这件事的后果太坏了。它给所有普通人传递了一个信号:遇到有人倒地,你伸手之前得先掂量掂量,救了人可能还要赔钱。这个信号一旦扩散,下次有人晕倒,路过的人会怎么选?更讽刺的是,最后还是相关部门出面给店家补贴。好人做了好事被讹,要靠政府来兜底。这本身就说明,我们对善意的保护还远远不够。我不是说家属不能维权。老人去世,家属悲痛,想弄清楚原因,完全可以理解。但维权不等于漫天要价,更不等于用威胁和骚扰逼别人掏钱。悲痛不能成为不讲理的理由。
就因为老人在你店里坐了一下,你就得赔19000?转账记录上写的还是"人道主义
就因为老人在你店里坐了一下,你就得赔19000?转账记录上写的还是"人道主义赔偿"!家属的逻辑更气人:"就因为你们扶了,就跟你们有关系!不管他,那就没关系!"店家是真冤啊。8月23日,湖南衡阳一名老人进牌馆休息后晕倒离世的事情引发关注。老人身体不舒服,走进店里坐下。很快,他闭上眼睛,身体开始往下倒。店主妻子看见后,伸手扶住老人。她还被老人带倒,只能用胳膊托住对方,避免头部直接撞地。店主随后拨打120,并配合把老人送往医院。老人最终没有抢救过来。从店家的动作看,扶人、保护头部、拨打120、协助送医,一步都没耽误。老人家属在医院通话时还提到,老人患有糖尿病等多种基础疾病。事情到这里,本该是家属向店家道一声谢。可接下来的发展完全变了味。家属认为,老人是在牌馆出事,店主妻子又伸手扶过,所以店家就与死亡“有关系”,索赔金额一开口就是10万元。对方还留下了一句荒唐到刺耳的话:“你们不管他,那就没关系;就因为你们扶了,才跟你们有关系。”我看到这句话,第一感觉就是寒心。按这套逻辑,遇到老人晕倒,最安全的选择不是伸手,而是关门、后退、装没看见。扶一下就可能背上10万元,不扶反而没有责任,这不是在解决纠纷,而是在公开惩罚善良。调解过程中,店家被认定没有过错。店主原本愿意出于人道给两三千元,家属却坚持索要10万元,还声称可能把老人遗体放到牌馆门口。小店最怕的就是这种压力。门口一旦被堵,生意没法做,附近居民议论不断,店主一家还要承受老人离世带来的舆论冲击。即使法律上没有责任,现实生活也能把人逼得喘不过气。双方两次到派出所协商,金额从10万元降到1.9万元。店家最终转了钱,备注特意写上“人道主义补偿款”。这六个字写得非常清楚。钱不是因为店家有错,而是他们想尽快结束纠缠,保住正常生活和生意。说难听一点,这不是赔偿,是好人花钱买安宁。《民法典》第184条早已写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条款的目的,就是让普通人看到别人遇险时敢伸手。店主妻子没有把老人推倒,也没有耽误抢救。相反,如果她站着不动,老人很可能直接摔在地上。真出现头部重伤,家属恐怕又会追问店家为什么见死不救。怎么做都要被找上门,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我认为老人家属真正该做的,是先向店家表示感谢,再对牌馆受到的影响表达歉意。老人倒在店里,救护车、围观和后续纠纷都会影响经营,店家同样是这场意外的受害者。哪怕家属给店主包个红包,或者登门道谢,事情传出去也是一段相互体谅的经历。如今却把救命的手变成索赔的抓手,最后逼得店家拿出19000元,整个方向都反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可以理解,但悲痛不能自动变成向陌生人索赔的资格。老人有基础疾病,店家又没有侵权行为,仅仅因为事发地点在牌馆,就让经营者兜底,这种做法要是形成惯例,以后商场、饭店和便利店都得提心吊胆。陌生老人身体不适,店家还敢不敢让他进门休息?有人晕倒,路人还敢不敢搀扶?这不是一个店家损失19000元那么简单,而是所有普通人都在看,伸手救人的代价到底有多大。调解追求的是解决纠纷,可不能只看哪一方更能闹。若一方拿堵门、停尸或者影响经营施压,另一方为了恢复生活被迫拿钱,这种“协商成功”很难让人感到公平。我最担心的,就是这19000元被误读成店家应该承担的责任。它会给下一次纠纷留下错误示范:先开高价,持续施压,再以“人道补偿”的名义拿走一笔钱。久而久之,好人条款写在法律里,普通人却仍然不敢伸手。这家店真正吃亏的地方,不只是赔了钱。他们明明做了正确的事,最后却要用一笔转账证明自己没有错。善良如果总要靠破财来脱身,下一位倒下的老人,身边可能真的只剩冷眼旁观的人。据最新消息,当事店主称这件事已经处理好了!对方已删除视频。但即便如此,这件事也让公众对助人为乐的行为再次蒙上了一层阴影,下次遇到类似的事情,只会考虑的更多。
强人所难?湖南长沙,一独居女子晚上在自己家里开了盏台灯,对面楼的邻居却不乐意了,
强人所难?湖南长沙,一独居女子晚上在自己家里开了盏台灯,对面楼的邻居却不乐意了,先是自己上门劝她关掉台灯,又找保安、物业接二连三上门要求关灯,理由竟是灯光影响自家孩子写作业。事情发生在长沙某小区,女子一个人住23楼。就在8月18日傍晚,对面楼栋20楼的一名男业主找上门来,哐哐敲门要求她把台灯关掉,说灯光照到对面影响他俩孩子写作业。当时女子并不在家,没能当面沟通。可这位男业主没有就此打住,当天晚上投诉到物业,又让保安上门替他传话施压。第二天,也就是8月19日,物业工作人员先后两次登门找女子协商。物业转达了投诉业主的说法,称女子家的灯光经常通宵亮着,建议她换成光线更弱的小夜灯。女子很不高兴,甚至认为男子就是无理取闹,自己住23楼,对方住对面栋20楼。两家既不是同一栋楼,也不是同一层,中间隔着几十米的楼间距。自己家里开的就是一盏普通台灯,又不是探照灯,光线在室内还有窗户玻璃遮挡,怎么会影响到对面孩子写作业?她无法接受对方这个要求,认为自己在家里正常开灯是合法权利,不存在强光直射,凭什么要关。可对方不依不饶,从自己上门到叫保安,再到物业两度登门,连续几天的纠缠让女子倍感困扰。事情闹到了报警,民警到现场调解,说她家灯光确实影响到了投诉人家。但女子对这个说法并不认同,她反复强调自己家只有一个小台灯,跟投诉人住的也不是同一栋楼。8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说已经多次出面调解,但双方都不认可调解方案,最后只能报警。物业也觉得,业主本身有开灯的合法权利,两边各有各的难处,后续还会继续做调解工作。记者随后致电当地派出所,对方表示,案件具体情况不方便告知。女子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后,很快冲上热搜,网友评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她这边。有人调侃说:"这是台灯还是探照灯?普通台灯隔着一栋楼能影响孩子写作业,那孩子得坐窗边拿望远镜写吧?"按照家长这个逻辑,他是不是还得投诉月亮,月光可比台灯亮多了。更多网友把矛头指向边界感问题。自己家不拉窗帘,怪别人家灯亮?觉得亮第一反应难道不是先把自家窗帘拉上吗?其实真正影响孩子学习的从来不是远处一盏台灯,而是家长极端偏执、焦虑内耗的心态。再说当事人是独居女子,这要换个人高马大的男邻居,他敢这么一遍遍敲门?肯定是看准了对面是个单身女子好拿捏。说实话,这件事乍一听挺荒诞的,但仔细想想又挺典型。谁家晚上不开灯呢?一盏放在室内的台灯,隔着楼栋、隔着楼层、隔着几十米的距离,真能对另一家人造成多大影响?如果真觉得光线晃眼,拉个窗帘、贴层遮光膜、给孩子换个房间,办法多的是。却偏偏要选择让对面邻居关灯,这种最省事也最霸道的方式不行?家长关心孩子学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关心不能成为越界的理由。你有你的诉求,别人有别人的权利,你的诉求不能凌驾于他人的合法权利之上。物业说双方各有难处,可一个在自己家开灯的人到底有什么难处?她的难处就是平白无故被人反复上门打扰,连开盏灯都要瞻前顾后。更值得注意的是,从自行上门到叫保安,再到物业两度登门最后报警。这位家长投诉的做法,已经超出了正常邻里协商的范围。女子是独居,面对这种持续施压,心里的不安和恐惧感恐怕比灯光本身更困扰她。从法律层面讲,这个案子涉及两个问题。一、女子在自家开台灯是否侵权。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但本案中女子是在自家室内正常使用台灯,并非强光外溢或违规照明。没有证据证明,其行为达到了妨碍相邻方正常生活的程度。因此属于合法行使居家生活权利,不构成侵权。二、邻居反复上门提无理要求,是否构成滋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邻居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自行上门并多次通过保安、物业向女子施压,已超出正常协商边界。若持续纠缠不止,可能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有法律人士明确表示,这种无理由投诉,被投诉方可直接不予理会。目前,家长仍不依不饶,此事还在调解中。一盏台灯照出的不是邻里纠纷,而是边界感的缺失。邻里之间讲究互相体谅,但体谅是双向的,不能只要求一方让步。守住自己的边界,也尊重别人的边界,这才是成年人该有的体面。 你觉得邻居家长提这种要求合适吗? 案例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