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憋屈了!”湖南,男子是上门女婿,因家庭唢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岳父母马上护犊子,并让男子“滚”,可妻子拦着不让走,儿子也抱着男子哭泣不止。男子心软,想等儿子睡着了再离开,没想到,妻子马上抱着儿子守在门口,男子泪崩。 (来源:中广河南) “我女儿用生命来给你生孩子,你就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儿,你就推她,你还是个人吗?你给我滚出去!”李母对着唐林大声咆哮。 而李父则拼命地把唐林往门外推搡着,嘴里不停地说着:“你给我出去,出去……。” 那一刻,憋屈与愤恨,痛苦与不甘,充斥着唐林的大脑,看着岳父岳母的嘴脸,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他不由得悲从中来。 这种日子,他是一天也不想过了,他大喊着:“滚就滚,你以为我爱呆你家呢!离婚,必须离婚!” 说完,他抬腿就想走,可是儿子却哭着跑过来,紧紧地抱着他的大腿说:“爸爸,你不要走,你不要我了吗?” 妻子李瑶也跑过来挡住门口,她哽咽着说:“别走,你要是走了,这家就散了,我们一路走来,不容易……。” 看看妻子,又看看儿子,唐林蹲在地上放声大哭,不知该何去何从。 唐林和李瑶是自由恋爱,两人一见钟情,认定了彼此,经过多年的恋爱长跑,他们打算踏入婚姻的殿堂。 但李瑶是独生女,她的父母希望她能招个上门女婿,而唐林也是独生子,他的父母是绝对不能接受唯一的儿子入赘的。 一时间,唐林陷入了两难,他深爱着李瑶,可是又不想违背父母的想法,他更是深知,做一个上门女婿,将会面临多少困难。 他只能两边协商,可是两边的态度都非常坚决,甚至,唐林的父母还说:“如果你入赘了,我们就当没有你这个儿子,我们丢不起那个人!” 经过艰难的心理拉锯,唐林在自尊与爱情之间,他选择了爱情,也让他的父母十分失望。 在唐林和李瑶婚后,他顺理成章地住进了李家,李瑶对他的付出,心中感动,两人婚后,夫唱妇随,小日子过得十分甜蜜。 婚后不久,他们便生下了一个儿子,岳父岳母心里高兴,主动提出帮他们带孩子,而且还把家务全包了,他们是既出钱,又出力。 邻居们见状,每次看到唐林,都会跟他说:“你得学会感恩,你岳父母付出太多了。” 唐林只能笑着点头,其实他心里苦,无法言喻! 自从孩子出生后,他的家庭矛盾就开始了。 因为孩子的教养问题,夫妻总是因为理念不同发生分歧,而每一次,岳父母总是不分青红皂白,就将自己骂一顿,话里话外,就是说他没本事,还不知道让着妻子。 刚开始,唐林总是一笑而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老两口说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没有分寸,唐林心里十分难受。 他想过出去买房子单过,奈何实力不够。唐林过得很是压抑。 这种日子,他一过就是5年,他很想回父母家看看,可是又没脸回去。 这次,他和妻子吵架的起因,仍然是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 那天,孩子因为不会做作业,被妻子又打又骂,孩子哇哇大哭。 唐林看不过眼,想来解救儿子,却反而被妻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两人开始对骂,妻子口不择言,说了句:“这是我家,我想怎样就怎样!” 唐林被刺痛,推了妻子一把,却刚好被岳父母看到,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唐林想离婚,可是又舍不得妻子和儿子,但岳父母总是介入他们的婚姻,让他无所适从。 岳父母被妻子拉走,战火暂时熄灭,但唐林已下定决心离婚。 他痛苦地抱着儿子,轻声安慰着,或许是儿子哭累了,竟然在他怀里沉沉地睡着了。 唐林把儿子抱到床上,正想离开,妻子却马上将儿子抱起来,挡在门口,不让他走。 当李瑶抬起头,两人四目相对,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不舍。 唐林看了看儿子,心里暗下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搬出去! 那么此事又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呢? 1、唐林和李瑶的感情没有破裂,如果唐林想离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显然,唐林和李瑶还有感情,而且两人之间还有年幼的孩子,仅凭老人干涉婚姻为由而提出的离婚,是不会被法院所支持的 。 2、岳父母不应该干涉小两口的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儿女长大后,老人想尽自己的余力,去帮助小家庭的成长,这无可厚非。 但往往因为老人以家长自居,凡事想要让小两口接受自己的观点,插足小两口的婚姻,其实反而事与愿违。 当儿女长大成家后,老人要学会体面地退出小家庭,保持一碗汤的距离。 若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互相尊重与理解,学会换位思考。那么,小日子一定会过得红红火火。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太憋屈了!”湖南,男子是上门女婿,因家庭唢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岳父母马上护犊子,
运良说是非
2024-06-03 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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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师
有本事带妻子儿子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