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从安徽阜阳运了一车西瓜到长沙。男子凌晨1点出发,跑了10个小时没休息。谁料,西瓜运到目的地后,货主嫌男子晚点不付4200块运费,就找人强行卸货。男子做了一个决定,货主乖乖道歉! (案例来源:) “你们谁敢动?不给运费休想卸货。” 可王强势单力薄, 不管他如何抗争,都无济于事。货主陈梅还双手插着腰说:“你再不让开,耽误了我的生意,赔得起吗?” 按说货到付款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陈梅不支付运费就要强行卸货呢? 王强是一个大货车司机,靠帮别人拉货养家糊口。 这天,他接到一个订单,雇主让他送一车西瓜到湖南长沙,但时间有点紧迫,那边催得有点急。王强心里盘算了一下,从安徽阜阳到长沙,全程850公里,再加上100公里国道,12个小时应该足够了。 王强痛快接下这个订单,跟长沙那边的货主李梅谈好价格4200块。 为了不耽误货主的生意,王强凌晨1点就出发,路上饿了就吃个面包。可上午9点左右,李梅就不停地打电话询问他在哪? 一个劲地催促他快点。 出于安全考虑,王强并没有超速行驶。当他11点到达目的地后,李梅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那么慢?我的顾客都等不及了。” 王强急忙笑着解释:“我真的是一分钟都没耽误,凌晨一点就出来了,到现都没有合眼。” 王强本以为任务完成,李梅会立马付出运费。 可李梅看起来似乎压根没这想法,钱没付直接叫人过来卸货。 王强提醒道:“ 运费你先给我吧,我想去吃碗面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你们慢慢卸货。” 哪知,李梅却说等西瓜搬下来再说。 付钱不就是几秒钟的事吗?干嘛不第一时间给,想起前几次的经历,王强瞬间意识到不对劲。 原来,之前有好几次他送货,有些货主卸完货之后就找各种理由扣运费,那自己又岂不是要白忙一场。 王强再一次提出,先付清运费再给钱!可李梅依旧不为所动。王强见他们人多势众,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立即掏出手机叫来警察。 在警察面前,李梅态度缓和了很多,声称自己并没有不想给运费,就是赶时间。随后,李梅乖乖付清运费,还当着众人的面跟王强道歉。 所以说,出门在外遇上事不要硬碰硬,有事找警察,比什么都管用。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双方虽然没有签定合同,但具体多少运费已达成口头约定,货主就该遵守承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王强按照约定的时间,如约到达目的地,在路上并没有耽误。不存在违约行为,货主声称王强晚点,拿不出实质性证据,开车不是儿戏,李梅要求加速运输违反交通规则。 因此,李梅应该信守诺言履行合同义务,第一时间支付司机运费。 2、如果货主不支付运费,托运人有权拒绝让对方卸货。 《民法典》第836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货主委托货车司机运输货物,双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货主支付托运人运费那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本次事件中的货主,存在赖债的行为,因此,托运人王强有求拒绝不让货主卸货。 3、做生意以诚信为本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每个人都不容易,谈好价格是多少就给多少,无缘无故违反合同规定没有道德,人一旦失去信誉,就相当于自毁前程,路只会越走越窄。 遇上事找警察,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切莫冲动做傻事。 为王强的处理方式点个赞!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湖南长沙,一男子从安徽阜阳运了一车西瓜到长沙。男子凌晨1点出发,跑了10个小时没
运良说是非
2024-06-08 11:05:09
0
阅读:1482
訫殇
关键是有时候叔叔不理你让你自行解决[抠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