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连着5天没见到哥哥,这天晚上,男子突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哥哥哭着对他说:“我在沼泽地里,这事跟我老婆有关,你赶紧去报案。” 男子半信半疑,将此事告诉警方,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来源: 一线普法) 这天凌晨2点,罗伟睡得正香。嫂子李美兰突然急切地敲开他的房门:“不好啦,你哥哥不见了。你赶紧叫上几个人,帮我去找找吧!” 据李美兰说,她的老公罗军晚上9点左右,骑摩托车出门买烟,她见丈夫迟迟没回家,打电话过去显示关机,发信息也不回。 李美兰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自己在外面找了一圈,没见到丈夫的身影。预感不妙的她,只能向小叔子求助。 结果一群人,找到天亮也没见到罗军的身影。李美兰便急匆匆走进派出所报案,一口咬定她的老公肯定是出事了。 理由是几天前,李美兰家养的猫和狗也突然死了,她怀疑是遭到别人报复。 然而,警方在调查走访中却得知,罗军忠厚老实并没跟谁结过怨。可就在大家苦寻罗军无果时,李美兰却找到她丈夫的摩托车,从表面上来看,罗军像是遭遇了车祸。 但一个好端端的大活人怎么就凭空消失了呢? 经过勘查,警方怀疑这是伪造的事故现场。不料,就在警方毫无头绪的时候,罗军的弟弟突然来到警局,哭着说他哥哥可能已经遇害了,因为托了一个梦给他。 罗军在梦里告诉弟弟,就是自己的老婆伙同隔壁村一个男人,将他扔在河里。其实,李美兰的种种反常行为,早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不仅如此,还有村民透露案发当天,看见李小伟在李美兰家里附近出现过。更奇怪的是,罗军失踪以后,李小伟也突然不见了踪影。 10天后,李小伟被警方逮捕归案,他哭着说自己其实早就想来自首,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受李美兰指使。 原来,这李美兰跟李小伟是情人关系,几年前两人在网络上结识。交往一段时间后,李小伟发现李美兰控制欲极强,还要求他发了工资上交。李小伟自己还有妻儿要养活,他收入又不高,因此他提出分手。 可李美兰却威胁如果分手,就要将两人的关系告诉他老婆,而且还不会放过他的孩子。 迫于无奈,李小伟只能继续当李美兰的摇钱树,隔三岔五趁罗军不在家,还会偷偷过来给李美兰交“公粮”。 李小伟嫌李美兰家的狗碍事,一包老鼠药解决了。 可这晚,他刚溜进李美兰家院子,正当准备办正事的时候。罗军突然冷不丁地回来了,深更半夜,家里突然多出一个陌生男人,不用想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罗军二话不说拿起一根棍子,就想找李小伟拼命,因太过慌张,李小伟摔倒在地上。被连着打了好几下,不仅如此,罗军还恶狠狠地盯着李美兰:“等一下我再跟你算账,今天我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李美兰吓得瑟瑟发抖,可这个狠心的女人很快就淡定下来,随即拿起一根更大的木棍,朝毫不防备的丈夫砸去。 李小伟虎口脱险,爬起来想溜之大吉。可李美兰却不准他离开,见者有份,今天不是他死,就我们亡,你若是个男人,就赶紧行动。 李小伟双腿发软,迟迟不敢行动。李美兰见状,又在丈夫身上补了几下,随后用命令的口吻对李小伟说:“该轮到你了。” 李小伟闭着眼睛,完成了李美兰交代的任务。见到已经没有呼吸的罗军,李小伟吓哭了,提出两个人去自首,换来的却是李美兰两记响亮的耳光。 最终,在李美兰的安排下,两人分工合作。李小伟负责将罗军扔到河里,李美兰负责清理现场。 事情败露,这两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杀人犯如何定罪,法官会相据实际情况而定。 《民法典》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到本案中,李美兰有错在先,可她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心生邪念,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节恶劣,理应严惩 。 2、两人共同犯罪,主犯和从犯量刑会有很大差别。 《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落网后,李小伟一直强调他是被迫的,因为当时李美兰威胁,如果他不动手,就不会放过他的家人,他是出于无奈,才做出这种荒唐事。 可李美兰却否认,反而哭着说李小伟才是主谋,她没对丈夫动一根手指头。当时也没有第三人在现场,究竟是谁在说谎呢?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李美兰的一对儿女都相信李小伟的供词,认为母亲就是主谋。 3、夫妻理应相互忠实,相互尊重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美兰在婚姻存续期间,跟别的男人暗度陈仓,违背婚姻夫妻忠诚义务,事情败露还错上加错,理应受到严惩 。 洁身自好岁月静好,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为了一时的欢愉,毁了自己的人生得不偿失。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云南,一男子连着5天没见到哥哥,这天晚上,男子突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哥哥哭着
运良说是非
2024-06-08 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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