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老公!”四川一男子,多次殴打怀孕的妻子,妻子生下孩子后,吓得不敢回家,在外

运良说是非 2024-06-01 11:03:25

“恶魔老公!”四川一男子,多次殴打怀孕的妻子,妻子生下孩子后,吓得不敢回家,在外租房住。谁承想,男子竟穷追不舍,强行将妻子带到酒店暴打一顿。酒店服务员听到哭声,拨打报警电话,妻子捡回一条命,可却落下终身残疾。女子离婚当天,说了一句话让无数人泪目! (案例来源: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我离婚了,我终于离婚了,孩子也归我了!” 2024年5月31日,谢梅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激动地跟哥哥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你绝对想象不到谢梅在短短2年的婚姻里,究竟经历了怎样的绝望和无助。谢梅曾用9个字形容她那段如恶梦般的婚姻:“离不掉、逃不了、过不好。” 那么这段婚姻又究竟是如何开始的呢? 谢梅身材苗条,五官清秀,做服装批发生意的她收入也不错,可在众多的追求者中,谢梅却偏偏对离异的贺明情有独钟。 贺明也算是一个成功人士,名下不仅有一家广告公司,还有一个建筑公司。虽说长相一般,但跟谢梅在一起时,温柔体贴。 谢梅沦陷在他的温柔乡,最终不顾父母的反对,2021年5月20日跟贺明领了结婚证。 可谢梅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她怀孕2个月的时候,一向温文尔雅的丈夫竟因为一点琐事,对她动粗。 第一次挨打的谢梅,果断报了警。然而,当她看到贺明声泪俱下求她原谅,写下保证书绝对不会再家暴时,谢梅又心软了。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可当时的谢梅却天真地以为,丈夫只是一时情绪失控。就在谢梅怀孕7个月后,贺次又一次因为一点小事,对着即将要临盆的妻子拳打脚踢。 从那以后,挨打已成了谢梅的家常便饭。期间她也多次报警,可贺明却依旧我行我素。 家暴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愈发疯狂。谢梅心灰意冷提出离婚,可换来的却是威胁:“你若敢离开我,我就让你娘家人一起陪葬。” 2023年4月15日,贺明当着众人的面,端起热腾腾的砂锅,泼在妻子的身上,被烫伤之后的谢梅心灰意冷,选择离家出走,拉黑了贺明的联系方式。 得知贺明在疯狂寻找自己,谢梅到法院起诉离婚,还打算申请人身保护令,可因某些原因并没办理成功。 4月25日,贺明找到离家多日的谢梅,提出让谢梅回家遭到拒绝后,竟强行将谢梅带到附近的一家酒店,强暴她之后又进行疯狂殴打,服务员听到惨叫声,急忙报警。 据医生说,如果谢梅晚来20分钟可能小命不保。经医生诊断,谢梅全身多处骨折、十二指肠断裂不、身体多个器官受到损伤,让谢梅难以承受的是,下辈子都她都要靠挂着粪袋生活。 谢梅报警后,警方以贺明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将他拘留。 与此同时,谢梅向法院起诉离婚。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总有一些男人认为,打自己老婆跟他人无关,这是家事,殊不知“家暴”同样构成犯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到本案中来,谢梅经法医鉴定,身上构成重伤2级四处、轻伤2级5处。 贺明因为家庭琐事,多次殴打自己的妻子,甚至在怀孕期间也毫不手软,且手段残忍,总是往死里打,这样的行为令人发指。 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很清楚这样用力殴打妻子,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可他却一而再地实施家暴。导致妻子落下终身残疾,给谢梅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贺明具体会判多少年,让我们拭目以待。 2、夫妻俩闹成这样,显然不适合再在一起生活,因此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搭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谢梅之前曾多次提出离婚,贺明以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为由拒绝离婚,事实上,即便是贺明不同意离婚,法律上也明确规定,存在家庭暴力或者是虐待这种情况法院就会准予离婚。 法庭上,谢梅提供了大量被家暴的视频相片,因此,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准予离婚。 法官考虑到孩子还没有满2周岁,孩子由谢梅抚养。 3、夫妻双方就算离婚,也依然有义务共同抚养孩子。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回到本案中,法院将孩子判由谢梅抚养,同时要求贺明按当地生活标准,每月支付女儿2000块生活费,至女儿18周岁为止,这些费用一次性付清给谢梅。 另外、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因贺明还存在婚内转移财产的行为,目前双方还在举证阶段,夫妻财产该如何分割还在审理中。 婚姻相当于女人的第二次投胎,所以一定要慎重。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大字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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