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像发达国家那样落实个人破产制度,网贷平台还敢随意放款吗?全球约有70个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该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如今在欧美、亚洲多个发达经济体广泛实施。
主要国家与地区实践:
美国:
美国是个人破产制度最成熟的国家之一,1978年《破产法典》将消费者破产纳入体系。个人可申请第7章(清算)或第13章(重整)破产,2005年《防止滥用破产与消费者保护法》引入“收入测试”,防止高收入者滥用免责。
英国:
英国自1542年颁布首部破产法,1986年《破产法》确立现代框架,实行自动免责制度,对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提供经济重生机会。破产期通常为12个月,期间行为受限。
德国:
1999年《德国破产法》引入个人破产程序,强调“诚实债务人”原则。需经庭外调解和法院审查,破产考验期为3年,通过后可免除剩余债务。
日本:
1952年引入破产免责主义,2004年新破产法完善制度,设有清算与重整程序,注重债务人再社会化。
韩国:
2004年颁布《个人债务回生法》,2005年整合为《关于债务人回生和破产的法律》,设立首尔回生法院,推行专业化审理。
澳大利亚:
由澳大利亚金融安全管理局(AFSA)管理,个人破产后需履行义务3年,期间收入盈余用于偿债,期满后自动解除破产状态。
俄罗斯:
2015年《个人破产法》生效,负债超50万卢布且逾期90天以上者可申请,旨在推动个人债务重组。
中国香港与台湾地区:
均已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香港破产期一般为4年,允许债务人保留基本生活开支;台湾实行破产免责制度,保护诚信债务人。
如果我们像发达国家那样落实个人破产制度,网贷平台还敢随意放款吗?全球约有70个国
阅读:34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