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租店铺开眼镜店,连租了13年多,每年女房东都加房租,男子一共支付了140多万租金。这次女房东直接加价到13500元一个月,男子忍不了。恰好隔壁店铺仅需7000元一月的租金,男子转而租旁边的店铺。女房东恼羞成怒,将男子的眼镜店砸了个稀烂。女房东一边砸,一边振振有词的说道,你眼镜店生意红火,可我的店铺再也租不出去了,这个损失你得赔我。 (案例来源:湖南都市频道) “你怎么不租了呢?我的店铺旺你。”李梅梅有点生气的说道。 “你现在加租到每个月13500元,我实在承受不了。”段平无奈的表示。 “你生意那么红火,我加点租很正常啊,你吃肉,我喝汤,双赢的局面。”李梅梅理直气壮地为她加租找理由。 “我生意好是我的事,你年年加租,我已经忍了你13年了,我交给你的租金一共有140多万元,可你一点也不念旧情,我又不是钱多人傻的主。”段平干脆与女房东李梅梅摊牌。 就这样段平与女房东彻底交恶了,房租到期后,段平不再续租,因为女房东李梅梅这次竟然加租到13500元一个月。 要说租客段平与女房东李梅梅认识已经有13年多了,可李梅梅只认钱,不讲感情,每年都加租。 以前段平开眼镜店,竞争对手少,加之李梅梅的店铺地段好,生意很火爆,段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忍了。 可最近几年,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段平的眼镜店生意下滑,有点入不敷出了,然而李梅梅却杀鸡取卵,还每年不断的加租。 直到这一次合同到期后,李梅梅竟然狮子大开口,直接将房租提高到每月13500元。 是不可忍,孰不可忍,段平爆发了,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可为什么李梅梅有底气不断的加租呢?因为李梅梅认定,段平无处可去。在这13年里段平积累了很多熟客,如果段平贸然搬走,那么段平的眼镜店将彻底歇菜。 正是凭借这一点,李梅梅多次拿捏段平。可段平这次实在忍无可忍,抱着鱼死网破的决心,与李梅梅摊牌。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正当段平准备关门歇业时,突然发现对面一条街道的店铺招租。 一问租金,仅仅只需要7000元,而且店铺面积比李梅梅的还大。 段平欣喜若狂,立刻与房东签订了合约。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段平成功的留住了以前的熟客,而且又开拓了新的客源,段平眼镜店的生意渐渐回归了正轨,重新走上了盈利的道路。 可李梅梅的店铺却麻烦不断。段平走后,李梅梅将店铺租给了一家开复印店的老板。 当时李梅梅得意忘形,心想,段平没了店铺生意做不成,而自己却可以稳定的收租。 然而过了几个月,复印店老板却退租了,因为店租实在太贵了,生意又不够好。此后几个月,李梅梅的店铺一直没有租出去,好几个月没有租金收入了。 这一下李梅梅傻眼了。 更让李梅梅气愤的是,李梅梅发现段平竟然在对面的店铺开起了眼镜店,而且生意兴隆。 这一下就扎心了,李梅梅气的好几天睡不着觉,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可李梅梅没有反思自己,反而责怪段平不租自己店铺,导致自己白白损失了几个月房租,所以她决定找茬。 这一天,李梅梅带着满腔怒气,拿着锤子直接冲入段平的眼镜店,看着东西就是砸,将段平的眼镜店砸的稀巴碎,砸的满目狼藉。 看着地上满是破碎了的眼镜碎片和眼眶碎片,段平怒不可遏。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段平气的说不出话。 “你生意那么好,我的店铺却几个月没有租出去,你要赔偿我的损失。”李梅梅反倒索取赔偿。 “你的店铺13500元的月租,这里的店铺只需7000元的月租,你说我会选谁呢?我不是钱多人傻的主。”段平气极而笑。 看着地上数万元的损失,段平也不讲多年的交情了,直接报警。 那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1、段平有不续租的自由吗? 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段平与李梅梅的租赁合约到期后,李梅梅将房租加到每月13500元,段平觉得贵,所以不愿与之续租,这是段平的权利。 可李梅梅却责怪段平,认为段平不续租,导致自己的店铺空置了几个月,损失了好几万的租金,这显然是强人所难,违背了自愿原则。 然而李梅梅却恼羞成怒,竟然打砸段平的眼镜店,那就涉嫌犯罪了。 2、李梅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如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了5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梅梅打砸段平的眼镜店,导致段平数万元的经济损失,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追究李梅梅的刑事责任。 3、李梅梅需赔偿段平损失。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李梅梅除了有牢狱之灾外,还需要按照市价赔偿段平眼镜店的损失,需赔偿数万元。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嫉妒使人发狂。(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正版不可不知法律常识
湖南长沙,一男子租店铺开眼镜店,连租了13年多,每年女房东都加房租,男子一共支付
运良说是非
2024-06-02 2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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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30888
☆窵-禠☆
社会好房东,临走再把之前的房租还给你[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曾經°以爲° 回复 06-05 01:22
数万元又不是数几十万
雄猫
报警,打砸抢应该判刑!
为人民服务 回复 06-04 20:18
都说了是刑事案件了,肯定要判刑的
闲云野鹤
一下子把人家店里的存货给清了,房东好人啊
仲少
难得一次消费这么多眼镜
纣王
房东是个好人呐,高价的房租,要还给原租客,清空人家的仓库,欢迎欢迎,热烈欢迎😊警察叔叔会叫他不要做梦,钱不够的话,你对面还有一个商铺,是出售呢,还是抵债呢?
西海岸
心理扭曲吧?
风华正茂
这个就牛逼了 眼镜按照原价卖给他了,你这一下得好几年的销量,估计十三年的房租不够(弄坏多少价格多少还不是自己统计吗)
昏灯孤影台前杯一醉解千愁 回复 06-06 05:10
也不能胡乱搞,拿出同款的以往出售记录,再统计损失和各种装修费用误工费等等
凡平
打砸致使停业损失不会少,应该计入损失赔偿。
用户13xxx15
蛮横之人!太得意忘形无法无天了!
一介草民
很多的房东都很贪,我上一个房东也是这样,前后租了他12年,每年房租都涨,疫情三年 照样上涨,跟他说生意难做,嗯,能不能不长了?他只回你一句话,你要不做就搬走,去年果断搬走,他到现在房子还没有出去,中间打过几次电话,问有没有想做的打算了,或者有没有朋友介绍一个过去做,房租可以商量,我只跟他说,你到我现在店里来看一看,比你的地段好,比你的房子便宜的多,比你的房子大的多[滑稽笑]
用户10xxx33
这个泼妇把自己作死了
北冥有鱼
好房东,帮清仓!
用户88xxx63
这男女,肯定还有另外的故事!不然,女的不会去咂的?
用户10xxx99
应将李梅梅投入监狱!
向幸福看齐
贪得无厌的房东
!!!!!!
这世上的人才真多
用户10xxx99
自己挣不到钱还怨别人
黄建华
从严从重判处
无奈的生活
这样的好房东真不孬,白白给送钱
萝卜皮
一次性把前面13年的房租还给你还不好啊
蚁洞辣几 回复 06-05 07:49
13年100多万了
小盼
不会坐牢的,如果眼镜店男原谅他的话。前提是赔礼道歉,赔钱!
用户73xxx76
强买强卖
用户52xxx53
这样也可以编,服。
广里
编的
re tt 回复 06-04 17:09
这是真的!看过报道!
乔枫风
贪得无厌的垃圾!
狐大仙
先让她进去蹲几天,再赔偿几万块钱,挺好的[拍手]
永远不远
一不小心又做了几万营业额
冬天出了太阳
强盗逻辑
用户10xxx79 回复 06-03 14:30
去年在背地里说我坏话,不是你就是你爸爸,反正都一样[滑稽笑]
1161808275
这种房东,可悲又可恨东。谁认识谁倒霉。在她眼里永远都是别人欠她的。
William C Ankong
这哪里是房东,这是你的贵人啊[开怀大笑]
用户10xxx11
这样房东应该重判
人生如梦-818
嗯嗯,砸坏的,相当于卖出去了
用户10xxx68
小便就是那个女房东
小侠飞3
房东是单身未嫁吗?租客是单身未娶吗?如果是,果断结合,双赢![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广西浪子
店家你咋能透露生意怎么样呢~这样房东不给你加吗
逝水年华
清库存[静静吃瓜]
暴躁的温妮妮
现在失心疯都这么多了吗
月月是故乡明
肯定有肉体关系。
旧梦无痕
眼镜店是难一不怕网店冲击不?利润1000%
用户86xxx38
恶毒的女人
石頭
这下可以把以前的房租捞回来了
蓝天
大客户
用户10xxx40
贪得无厌的房东,罪有应得,让他在牢里呆几年也好。
人生如梦19771
小编为了忽悠大家故意的,这个事情电视也报道过,眼镜店老板虽然搬走了,可是还拖欠以前房东几十万房租,房东多次讨要不给才砸的
马浪狂
年租金十几万,卖眼镜真暴利,幸亏有网购,不然只能做冤大头。
Memory, my love
这么多年了,韩磊还没把李梅梅训服?
用户10xxx70
有这么傻的房东?房东就是小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