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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媒统计,中国现役重型战机总数约1200‑1300架,占全球重型战机总量四成左

有外媒统计,中国现役重型战机总数约1200‑1300架,占全球重型战机总量四成左右,规模或已超过美俄两国之和。

该统计以双发大推力、最大起飞重量30吨以上作为重型机判定标准,统计范围包含歼-11系列、约350架歼-16、超过400架歼-20,外加引进的苏-27、苏-30、苏-35以及歼-15舰载重型战斗机。

国土与海域管辖范围,是我国侧重发展重型战机的客观基础。我国陆地国土面积居全球第三,管辖海域面积超400万平方公里。重型战机滞空时间可达中型战机两倍以上,可以用更少出动架次完成大范围空域战备巡逻,降低调度压力,适配大范围国土防御的现实条件。

岛链地缘环境,对战机远程作战性能提出硬性约束。面对第一、第二岛链的地缘阻隔,空军需要具备远海截击与穿透打击能力。

以歼-16为例,其最大载弹量可达12吨,单机作战效能大致相当于2-3架中型战机;重型机载相控阵雷达探测距离较中型机远30%-50%,超视距空战层面具备硬件优势。

在当前空军作战体系内,重型战机承担核心节点功能。已经形成隐身重型机撕开防空体系,多用途重型战机接续打击的作战模式。

歼-20负责突破对方防空网络,歼-16承担对地、对海打击,同时完成伴随电子压制、防空压制任务。中型战机更多作为体系补充力量。

美俄重型战机规模与我国拉开差距,源于各自现实条件。美国依托海外军事基地与大规模加油机集群,在一定程度抵消战机本身航程短板,对重型机数量需求相对有限。

俄罗斯同样高度看重重型战机,但受产能、经费约束,难以进一步扩大装备规模。

重型战机规模的扩张,直观反映空军防御定位的转变,从本土防御值守,转向具备向外投送打击能力的空中作战力量。

需要注意,上述1200-1300架为外媒估算数据,公开渠道尚未发布国内完整机队精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