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合组织中,哪个国家税收收入占 GDP 比重最高?
一个国家的经济产出中,最终有多少流入政府财政?在经合组织(OECD)内部,这一比例最低不足 GDP 的五分之一,最高接近 GDP 的一半。
下面图表依据经合组织最新可用数据,对全部 38 个经合组织成员国,按税收收入占 GDP 比重进行排名。统计口径包含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增值税(VAT)、社会保障缴款、消费税及其他税种。
经合组织成员国税收收入占 GDP 平均比重为 34.1%。
——欧洲:高税收、高公共福利体系
在税收占 GDP 比重排名前 20 的国家中,前 19 位均为欧洲国家。丹麦以 45.2% 位居首位,法国以 43.5% 紧随其后,奥地利为 43.4% 排在第三位。
经合组织成员国虽以欧洲国家居多,但高税负国家高度集中于欧洲,体现了战后形成的社会经济模式:通过较高税收筹措资金,支撑公立教育、医疗、养老金与劳动保障体系运转。
绝大多数欧洲国家都采用这套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主要经济体具体数值:德国 38%、意大利 42.8%、西班牙 36.7%、英国 34.4%。
不过各国具体征税结构差异很大。例如丹麦个人所得税税率偏高,但企业税与消费税税负相对偏低。
——欧洲税负特例国家
仅有少数欧洲国家税收占比低于经合组织 34.1% 的平均值,分别是捷克(34%)、立陶宛(33.1%)、瑞士(27.2%)、爱尔兰(21.7%)。
爱尔兰和瑞士是该区域典型特例,两国也顺势利用税制优势发展自身。爱尔兰已成为跨国企业设立欧洲总部的热门选址。
而瑞士长期依托税收制度与银行保密法规,奠定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美国与美洲地区
对比经合组织欧洲、亚洲成员国,美国 2024 年税收收入占 GDP 比重为 25.6%,低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在 38 个成员国里仅高于 7 个国家。
偏低的税负长期吸引海外主体赴美投资,但美国公共福利投入少于加拿大(34.9%)、日本(33.7%)、新西兰(32.9%)等同类经济体。
值得注意的是,税收相对占比低于美国的国家大多同样位于美洲。经合组织四个拉美成员国(智利、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墨西哥)税收占 GDP 比重全部低于 25%,其中墨西哥仅 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