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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了吧!”陕西西安,女子离异后独自带娃生活,前夫也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母

“吃相太难看了吧!”陕西西安,女子离异后独自带娃生活,前夫也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母女两人的生活开支,都靠当客服的3000元工资维持。可就算这样,女子63岁的父亲还是把她告了,除了要求她一次性支付71500元的医疗费外,还要每月还要支付2000元的赡养费,案件经历一审二审,最终的判决令人唏嘘。 红星新闻十月三十号报道了一离异带娃女子仅靠3000元工资为生,却被无良父亲起诉,要求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的新闻。 小丽(化名)一直是个苦命的孩子,她的父母是在九二年相亲结婚的,不久后就生下了她。 相比之下,小丽的童年比其他人要残酷的多,因为家里贫穷,父母经常吵架,不管谁吵输了都会拿小丽出气,这也导致小丽很快早熟了。 等到小丽9岁的时候,母亲因为忍受不了贫穷和日复一日的争吵,最终选择独自离家出走。 母亲走后小丽的日子更难了,父亲更是破罐子破摔,根本不管家里。没办法她只得厚着脸皮和爷爷奶奶生活,父亲每个月就给100块的生活费。 可以说,这个父亲根本没有尽到任何的抚养义务。 好不容易小丽长大了,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另一半,不久后也生下了自己的女儿,可厄运还是再次找到了她。 婚后丈夫很快就原形毕露,对小丽不是打就是骂。为了保护女儿,小丽决定净身出户。 可就算这样,女儿的抚养费前夫都会找各种理由不肯支付,这让小丽的生活有些举步维艰。 幸好经人介绍,小丽找了份灯具厂客服的工作,这个工作十分轻松,除了能按时上下班,每个月还能拿到3000元的工资,这让她的生活得以维持。 就在女儿慢慢长大,生活开始有了奔头时,一份传票将她再次拉回现实。 原来是她63的父亲把她告了,要求支付从二二年到二四年间的医疗费和赡养费,合计71500元外,此外每月还要承担2000元的赡养费及后续的医疗费。 看着里面的内容,小丽的脸都被气白了,不知道父亲是怎么好意思开口的,自己从小就是跟随爷爷奶奶长大的,现在他老了、生病了,就要求自己承担数万的医药费和赡养费,天底下哪有这个道理。 现实情况小丽也不可能负担起数万的医药费和每月2000的赡养费,要知道她每月的工资就3000元,除了要支付每月的饮食住行外,还有女儿的抚养费等各种开支,这点工资本就是捉襟见肘,哪里还有更多的钱.... 而且小丽知道父亲每月都能领到约2000元的退休金和养老金,这笔钱虽然不多,但负担他的日常开支肯定是够了。 对此父亲表示每个月确实有1900多的收入,但现在住的还是公租房,加上年纪大了,各种伤病都来了,这个钱根本不够生活的,小丽作为女儿,必须要负责到底。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小丽和父亲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当小丽未满18周岁时,父亲确实没有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不管是从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 后来父亲因为伤病,满足了 “缺乏劳动能力” 或 “生活困难” 的一项条件,父亲是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来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 从法律角度分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双方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产生的,不会以父母是否完全履行抚养义务而免除,这意味即便父亲在小丽年幼时,没有尽到完全的抚养责任(如每月就给100元的生活费),但这不是小丽不承担赡养义务的理由。 2、判决结果: 审理后认为小丽作为儿女,还是需要承担赡养的义务,但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结合父亲的医疗需求、小丽的收入和当地的生活成本。 最终判决:从二五年六月份开始,小丽需支付父亲500元/月的赡养费,驳回了父亲的其他诉求。 小丽对这个判决很不满意,虽然500元看着不多,但她每个月也只有3000元的工资啊,而且女儿慢慢长大了,需要花钱的对方也越来越多了。 为此小丽提起了上诉,要求将每月500的赡养费改成300元。 二审认为一审判定的500元赡养费,虽然对小丽的生活有一定影响,但还是能保障她的基本生活,最终判决:驳回小丽的诉求,维持原判,符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基本原则。 那么,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你怎么看?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