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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小区里传来一阵女人的哭泣,邻居推开门才发现,楼道里蹲着一位女子,再一看,这

深夜,小区里传来一阵女人的哭泣,邻居推开门才发现,楼道里蹲着一位女子,再一看,这不就是楼上的林女士嘛!经过了解才知道,林女士被丈夫李先生大半夜的给赶了出来,衣服也打包丢出去了,可怜的林女士无处可去,这才蹲在楼道里掩面哭泣。邻居看不过,火速帮忙报了警。 齐鲁壹点10月28日报道了这则新闻。要说林女士为什么大半夜的被丈夫赶出家门呢?原因也很奇葩,竟然是因为林女士没有交1000元的居住费给他! 8年前,林女士跟李先生相识,二人坠入爱河之后,也确定了恋爱关系。没多久之后,林女士告诉李先生,自己好像怀孕了。 为了挽留林女士,尽快将林女士娶进家门,李先生也给了林女士一定彩礼钱。当时二人入住的是,李先生之前拆迁分到的房子。 没过多久,二人的儿子出生了,小夫妻俩倒也是有过一段美满的生活。而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林女士时不时会埋怨,责怪丈夫赚钱能力欠缺。 听到自己老婆总是贬低自己,李先生的心态也发生了改变。直到后来,林女士甚至扬言称:“你这么没本事,我真想跟你离婚!” 妻子居然说出如此过分的话,这让李先生听在耳里,急在心里,自此之后,二人的关系一落千丈,李先生也变得更加现实。 约法三章,李先生提出,这个房子就是婚前自己的房子,如果林女士想要继续住下去,那就要支付1000元的居住费给自己。 面对丈夫如此绝情,而自己又无处可去,林女士也只能同意了这个要求。后面的每个月,林女士也会按时给丈夫转账居住钱。 而到了这个月,林女士因为工作不大稳定,工钱还没到账,所以1000元就没有转给丈夫。这下李先生可生气了,直接大半夜,就把林女士的包裹行囊给她打包好,丢出门外,顺带也将林女士也给赶出了家门。 林女士也没有房子,这下可往哪里去呢。想着自己跟李先生结婚8年,最后却落得了如此下场,想到此,就蹲下来大声哭泣。 当时哭声惊动了邻居,邻居阿婆推开门,就看到林女士在哭,赶紧过来询问事情经过,这才知道详情。阿婆指责:“再怎么绝情,也不能给自己老婆,大半夜的赶出家门吧!” 于是邻居阿婆就帮忙给报了警,而民警到来之后,李先生却坚称:这是我家的家务事,你们管不着。 而面对李先生的强硬态度,民警则称,这就是违法行为,要是再不配合改正自己行为,只能给你带走调查了。 如此说来,李先生才勉强同意让林女士进屋。林女士也哭诉,自己转账过10万给男子抚养孩子;而且这个房子也拿出21万来装修,有协议、签字为证。但是没想到丈夫如此狠心。 听到这样的言论,后面该怎么解决,民警则建议让他俩走法律途径来协商处理。 1.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是男方在婚前所购置,妻子是否有居住权呢?男方婚内将妻子赶出去,此举是否合法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决定房屋的使用方式,但是对于结婚之后的居住权规定,,不可以免除配偶对于婚房的法定居住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女方没有婚前房产的所有权,但是夫妻之间互相扶持,家庭生活需要共同照料,女方肯定会居住在房屋内。男方随意将女子赶走,要求其办理婚前房产,此举缺乏法律依据,而且无法保障女方的居住权益,因此并不合法。 2.男方以养孩子为借口,让妻子每个月交钱来抚养孩子,男子是否可以把压力全都推给妻子呢?另外,妻子没钱缴纳就把深夜她赶走,男子是否构成遗弃罪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并且不以离婚为前提。抚养责任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并非一方独自承担。 李先生要求林女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还要缴纳居住费,要是做不到,就给她赶走。对于子女的抚养,这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职责,不能只压迫其中一方来进行。 根据《刑法》第1043条规定,夫妻具有相互抚养的义务,需要抚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其给付抚养费。如果一方拒绝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将对方赶出家门,则可能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随意将老婆赶出家门,不给她居住,这就违背了夫妻婚姻关系的抚养义务。而且大半夜赶出家门,可能涉嫌遗弃罪,李先生的行为可能触犯法规。 AA制的婚姻关系令人窒息,而且男方甚至想要把抚养孩子的义务完全推给妻子,后面还给妻子赶出家门,这个做法也确实骇人听闻。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评论列表

益康墅
益康墅 7
2025-10-31 21:12
既然嫌乎他没本事没出息,那就是对他整个人的否定,收居住费甚至赶出家门,这一切都不过是对你“反击”的借口罢了
用户10xxx21
用户10xxx21 1
2025-10-31 22:39
哭啥,这男的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