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阿姨三观正!”杭州,一男子为省钱,总是在公厕接水洗车。这天,一位保洁阿姨见

运良说是非 2024-09-05 14:16:14

“保洁阿姨三观正!”杭州,一男子为省钱,总是在公厕接水洗车。这天,一位保洁阿姨见状,上前制止。男子不服气,认为自己没有错,还打电话叫来记者,要求环卫站开除保洁员。网友:他算哪根葱? (案例来源:小强热线) 林铅是一个企业高管,虽然收入不错,可他却非常抠门。但凡涉及到钱的事,他都是精打细算。 林铅自从买了一辆20万的车后,就把自己的车当成宝贝。没事就清洗一番,可他却从没有去过洗车铺,而是在后备箱放了一个小水桶和抹布。 经常接公厕的水洗车,以往他都屡屡得逞,久而久之林铅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可这天,林铅却遇到一位非常较真的保洁阿姨李大姐。 林铅哼着小曲提着小桶走进公厕,李大姐一脸疑惑地问他接水做什么? 林铅直言不讳地说自己的车有点脏,想接点水洗一下。 李大姐脸色一沉,你不能在这里接水洗车,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那公厕的车都要排到马路上去了。 这是公共资源,你不能随意使用。 林铅很是不服气,声称他在其他公厕都接过很多次,都没有一个人说,为什么到了李大姐这就不行,摆明了就是故意刁难他。 双方吵得面红耳赤,可不管林铅说什么,李大姐就是不同意,还说这是她的工作职责,如果视而不见,领导会批评她。 林铅简直都快要气炸了,当即打电话叫来记者为自己讨说法。 在记者面前,林铅理直气壮,声称李大姐作为一个保洁员服务态度不好,希望环卫站将她开除。 李大姐说自己是公事公办,并没有对林铅进行人身攻击,何错之有? 凭什么开除她? 林铅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厕的水不能用来洗车,公厕是提供便民服务的地方,装点水洗车李大姐凭什么不让? 对此,记者打电话询问环卫站的领导,是否规定不能在公厕接水洗车。领导声称李大姐并没有做错,她是为了避免水资源浪费,有责任提醒和劝阻。 但如果林铅态度能够好一点,向保洁员讨点水洗车,说不定她也会给。 而林铅却认为,他接水并没有侵犯李大姐的利益,没有让她提供服务帮自己洗,就是接点水何需要经过保洁员的同意。 环卫站领导的回复,林铅还是不满意。 后来,他又让记者打电话给相关部门的律师。律师表示,虽然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环卫部是有规章制度的,公共厕所是给大家上厕所用的,不是给私人用水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每个人都这样,那公厕岂不是要成了洗车场。 即便是众人都认为李大姐没错,是林铅在无理取闹可他还是不服气,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林铅骂骂咧咧开车离开。 正常情况下,一般的男人如果被李大姐制止接水,会显得很尴尬,或者是说几句好话。 可林铅却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因为没占到便宜,为了这么点小事还打电话叫来记者,你们说丢不丢人?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保洁员有权制止林铅侵占公共水资源的行为。 《民法典》第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公共厕所的水,是为了方便群众洗水。而不是给私人提供水资源洗车,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规矩,不能为了图方便,省事,省钱,侵害公共利益。 一桶水虽然是小事,但如果每个人都这样,那就变成大事,凡事都要从小事抓起。 保洁阿姨制止合情合理,且还应该得到表扬。 2、林铅始终认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在公厕接水,他就没有错。 《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林铅实际上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在无理取闹,事实上他内心也很清楚,公厕水的真正用途是什么,就算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从事民事活动时,也应该根据习惯办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对林铅来说这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他是被抠门爱贪便宜的思想蒙蔽了双眼。 3、林铅有错在先,还投诉保洁员想让他丢饱碗,理应跟对方道歉,林铅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林铅明知道自己行为不对,却还无理取闹,扰乱公共秩序。若是李大姐要跟他计较,可以报警处理,林铅即有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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