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男子被叫去喝酒。男子喝的快要吐了,非常的难受。男子要求女子支付小费。

运良说是非 2024-08-04 20:23:24

广东佛山,一男子被叫去喝酒。男子喝的快要吐了,非常的难受。男子要求女子支付小费。可女子非常的惊讶,对男子说,你来喝酒为什么要我付钱给你,你要将酒钱付了。双方发生了争执,男子被打得进了ICU。连医药费都是男子自己出的。 (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杨勇是一名KTV男模,专门陪人喝酒赚取小费的。可杨勇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被人打进了ICU。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事发当天,一名女子叫杨勇过来陪她们喝酒。杨勇眼见有顾客,所以来到了包厢陪同女客户喝酒。 令杨勇想不到的是,这些女客户竟然非常的生猛,酒量非常的好,杨勇难以招架。 杨勇陪同她们喝了一整箱酒,杨勇喝的上吐下泻,喝的非常难受。 快要结束时,杨勇问女客户要小费,可女客户想要白嫖,竟然反问道,要什么钱? 杨勇彻底懵了,他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女客户,连忙解释说,我陪你们喝酒喝到吐,当然要支付小费的呀。 女客户却装傻的说道,要什么钱,你喝了我们整箱酒,反倒你要支付这些酒钱。 这真的是到反天罡了。杨勇作为男模,陪女客户喝了酒,不仅没有得到小费,没有得到报酬,反而要其支付酒钱。 双方发生了争吵,杨勇被打住进了ICU,杨勇的头上缝了好多针。 医疗费用还是由自己出的,女客户消失不见了,气愤不过的杨勇报了警,并且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视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杨勇有权得到报酬。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杨勇和女客户应当是有口头约定,两人订立了合同,只要杨勇陪女客户喝酒,女客户就支付小费。 杨勇按照口头约定陪女客户喝了酒,但女客户却出尔反尔,不肯支付杨勇小费,那就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作为打工人,杨勇的劳动成果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杨勇陪这些女客户喝酒喝的快要吐了,自然是有权得到小费的。 2、打人者需要被追究责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勇因为索要报酬,被打进了ICU,头部缝了几针,如果经过伤情鉴定,杨勇达到了轻伤以上,那么打人者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杨勇没有达到轻伤以上,那么打人者也会被治安处罚的,会被行政拘留和罚款的。 那就要看杨勇最后的伤情鉴定了。 3、打人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打人者需要承担杨勇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等费用。 杨勇被打进了ICU,那么会产生医疗费,这些费用应当由打人者承担。 同时杨勇被打住进了医院,而且头部毁容肯定会影响杨勇的工作,会产生误工费,这些损失也应当由打人者承担。 杨勇报警了,警方介入了调查,所以很快会将打人者抓获归案的,杨勇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正版不可不知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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