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大伯不要也罢!”四川巴中,女孩的父亲发生意外死亡,大伯好心帮着处理赔偿事宜,拿到了150万,还对他们一家十分关照。7年后,女孩竟意外发现,赔偿金是198万,她当即找大伯讨要说法,想把钱拿回来,却遭到拒绝。双方对簿公堂,真相让女孩无法承受! (来源:红星新闻) 2016年11月19日,正在上大学的小佳,接到噩耗,她的父亲因发生矿难意外死亡。 得知这个消息后,小佳顿时瘫倒在地,哭得泣不成声,她的母亲是个没文化、没主见的农村妇女,而弟弟还在上初中,父亲这么一走,他们家的天塌了。 矿里电话通知他们前来商量父亲的赔偿事宜并处理后事,大伯主动提出帮他们主持大局。 他们一家跟大伯还有几个亲戚一起,来到了内蒙,由于舟车劳顿,加上悲伤过度,她们娘儿仨到了内蒙后,便早早休息了。 可没想到,次日,他们起床后,大伯却告诉他们:“我已经跟责任方协商好了,他们赔偿了150万,这钱现在已经打到我卡里了,你们放心,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这钱我一分也不会动,等你们成年后,我马上把钱给你们。” 虽然他们不理解,为什么大伯私自处理了这事,但他们孤儿寡母,有个主事的人总是好的。 怀着对大伯的信任,他们同意了将父亲的死亡赔偿金打到他卡上,可万万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自从拿到了赔偿金后,大伯便主动负担起了他们一家的所有开销,可姐弟俩每次问大伯要生活费,总是困难重重,大伯经常教导他们:“这钱是你们的爸爸用命换来的,不能随意挥霍!” 就连小佳生病,大伯都只交住院费,生活费一分不出,小佳问他要反而被他骂了一顿,还被拉黑。 弟弟上高中后,全班同学需要统一交补课费,可大伯却说,根本没必要浪费钱。 他们敢怒不敢言,明明自家拿了158万的赔偿金,却过得贫困潦倒,自己家的钱,却没有自由支配的权利,他们有苦说不出。 2020年,小佳无意间听说,赔偿金现在早已被大伯挪用了。 她当即发信息向大伯求证,大伯承认,确实挪用了一些,但是后续他肯定会补上,小佳不想跟大伯撕破脸,毕竟家里的钱还在大伯手上呢,万一惹怒了他,后果不是她们能承受的。 2023年3月份,有亲戚悄悄告诉小佳,当年其父亲得到的赔偿金根本不是150万,而是198万,她当场就坐不住了。 她来到大伯家,要求查看当初的入账流水,没想到,大伯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情绪十分激动,对她疯狂输出,还扬言,如果她再搞事情,以后一分钱也不会给。 小佳很心寒,当初他们是出于信任,才将钱交给大伯保管,可他不但对他们的生活开支极尽克扣,还欺负他们,他辜负了他们的信任。 他们一家人商量后,决定将钱拿回来,但遭到了大伯的拒绝,之后,小佳一纸诉状,将大伯告上法庭。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经法院查明,小佳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分为两笔,一笔为150万,另一笔为48万,大伯并不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小佳有权利要求大伯归还这些钱。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事实上,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但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理论,通常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小佳姐弟以及母亲李丽、奶奶,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律上,一般采取均等分配原则来进行分配,而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的基础上,大伯是没有继承的权利的,因此,小佳有权利拿回属于自家的钱。 2、大伯辩称,赔偿金只有150万,余下的48万,为去内蒙商谈的支出,以及弟弟的后事安排支出,在此后,为了照顾小佳一家人的生活,8年间还支出了78万元,赔偿金所剩无已。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大伯拿出了一本自己记录的账单,但小佳姐弟在仔细查看后,发现大伯同一数据重复计算,且存在捏造事实的嫌疑。 小佳姐弟提供了他们多年来与大伯的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均可证明,这8年来,他们只收到了35.5万元。 法律是讲证据的,大伯无法举证,故法院支持了小佳姐弟的说法,在除去奶奶应继承的48万,以及这些年的各项支出后,计算余额应为79.40万元。 法院判决大伯在判决生效后的10天内,返还小佳一家79.40万元。 3、大伯并未上诉,也拒不执行判决,小佳姐弟申请了财产保全,却发现大伯早已将其中一套房产转移。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目前,大伯名下的财产是足以支付小佳一家的赔偿金的,如果他拒不执行,名下的财产将会被拍卖,个人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小佳姐弟虽然对大伯的行为感到心寒,但也感恩他曾经有过的帮助,仅要求执行本金,没有索要利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金钱固然重要,但亲情才是无价的!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一本通
“这种大伯不要也罢!”四川巴中,女孩的父亲发生意外死亡,大伯好心帮着处理赔偿事宜
运良说是非
2024-08-11 00: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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