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港,女子坐男子的车出去兜风,不料被男子给“欺负”了。女子十分气愤,马上报警。男子的家人找到女子,说只要女子撤案,就给10万,女子心动同意,没想到,被公安机关识破。最终,女子、男子以及男子的家人全部喜提银手镯! (来源:) 2020年5月12日早上8点左右,胡丽来到公安局,对办案民警说:“警察叔叔,我要撤案,赵龙是无辜的,我和他是情人关系,只是那天我和他吵了架,我气不过才报的案,请你们把他放了吧。” 办案民警一听,十分吃惊,因为在5月11日早上5点40分左右,胡丽才慌慌张张,哭哭啼啼地跑来警察局报警,声称自己被赵龙给强暴了。 之后,赵龙被抓,且证据确凿! 可如今,才过了一个晚上,胡丽怎么就突然翻供了?这引起了经验丰富的警察的怀疑。 警察对胡丽说:“你是不是受到了别人的胁迫?” 胡丽摇摇头,她说:“我说的都是真的,他没有欺负我,我俩吵架了,我一怒之下才报警的,我是自愿的。” 警察只好说:“小胡,这是刑事案件,是不能撤案的,如果你包庇罪犯,是要付法律责任的,你自己想清楚。” 胡丽坚持自己是自愿的,一再要求警方放人,警方决定对此案重新进行梳理调查,终于,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胡丽是一名坐台女,跟赵龙有过几面之缘,彼此之间保留有联系方式。 2020年5月11日凌晨0时47分,赵龙给胡丽发信息问她:“你出台吗?” 成年人都知道,出台是什么意思。胡丽对赵龙根本不感冒,她马上回复:“我是正经女人,不出台。” 但是赵龙并没有放弃,他说只是带胡丽出去兜风,没有别的意思,在他的软磨硬泡下,胡丽终于同意出去。 2020年5月11日凌晨3点,胡丽上了赵龙的小汽车,在后排坐下,赵龙往龙港市方向疾驰,开到一处偏僻的地处,赵龙突然停下车说:“你陪我玩一下吧,我快憋疯了。” 胡丽说:“你想都别想。” 可赵龙根本不听,他直接来到后座,不顾胡丽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10分钟后,事毕。胡丽悲愤交加地质问:“你为什么欺负我,我要报警抓你!” 赵龙轻蔑一笑,说道:“你装什么装啊,做你那行的,哪里有什么贞洁烈女,你放心,我不白嫖。” 说完,赵龙马上给胡丽转账1500元,胡丽肺都快要气炸了,她拿起手机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你等着,我马上报警。” 赵龙皱了皱眉头,他认为胡丽是嫌少,于是,他又给她转了4000元。 可没想到,胡丽在脱身后,还是跑到派出所报警了,赵龙很快被警方刑拘。 当天晚上9点左右,赵龙的亲戚将胡丽约到了包厢,他们开门见山地说:“赵龙被判刑,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你去撤案的话,我们给你10万感谢费。” 胡丽动心了,她觉得事已至此,就算赵龙坐牢,自己的清白也找回不来了,还不如拿了这10万元,找补一下。 于是,她点头答应,一伙人开始谋划如何作伪证。 为表示诚意,赵龙的亲戚在晚上11点,给胡丽转了4万元,并承诺了事成之后,再将余下的6万元转给她。 胡丽在次日一大早,便来到警局,打算撤案。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警方马上出击,将赵龙的亲戚以及胡丽,一同带到了警察局,认为他们涉嫌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遂移交到检察院提起公诉。 1、在法庭上,赵龙大声喊冤,他说自己与胡丽为非法交易,他并没有犯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根据行车记录仪内的通话录音显示,胡丽在被欺负后,对赵龙进行质问,而赵龙也当场承认自己对胡丽进行了强迫行为,之后,赵龙为平息胡丽的怒火,主动支付了“嫖资”。 他们发生关系在前,赵龙支付钱款在后,如果两人是非法交易,两人的对话根本没有逻辑性,且在事后,胡丽还选择了报警处理,种种证据表明,胡丽是非自愿的。 虽然胡丽收了赵龙的钱,但这并不影响赵龙性侵行为的认定,因此赵龙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赵龙的亲戚涉嫌妨害作证罪。 根据《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赵龙的亲戚为了帮助赵龙脱罪,开出10万元感谢费的条件,贿赂胡丽,还双方串通,制造虚假证据,依法构成了妨害作证罪。 3、胡丽涉嫌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作假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胡丽身为受害者,经受不住对方的金钱诱惑,明知赵龙对自己实施了不轨行为,还故意制造伪证企图包庇罪犯,其行为符合包庇罪的犯罪构成,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4、最终,法院判决: 赵龙犯强 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 赵龙的亲戚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胡丽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刑法
浙江龙港,女子坐男子的车出去兜风,不料被男子给“欺负”了。女子十分气愤,马上报警
运良说是非
2024-06-16 2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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