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才结婚4个月,就因为一言不合,遭到了丈夫的殴打。女子愤怒跑回娘家,却不

运良说是非 2024-06-11 00:18:37

江苏,女子才结婚4个月,就因为一言不合,遭到了丈夫的殴打。女子愤怒跑回娘家,却不料丈夫不但不来接她回家,还将她告上了法庭,想要与她解除婚姻关系。更过分的是,丈夫竟然要求女子全部退还彩礼钱,法院就这样判了! (来源:长江云新闻) “你这个疯女人,我要跟你离婚。”李明咆哮着,对刘丽提出抗议。 刘丽一听,顿时怒不可遏,回怼道:“你以为我稀罕跟你过呢,你看你,要钱没钱,要人没有人,还没教养,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跟你结婚!” 李明觉得男人的尊严受到了挑战,一下子火冒三丈,连甩了刘丽几巴掌。 刘丽难以置信,哭着连夜跑回了娘家,她万万没想到,两人才结婚4个月,她就遭到了丈夫的殴打。 更绝的是,不久之后,刘丽等来的不是李明的赔礼道歉,反而是一纸离婚协议,她当即傻眼了。 在4个月前,刘丽和李明,在一场朋友聚会中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并很快闪婚。 李明家境贫寒,但为了对刘丽表示重视,他们家到处举债,给了李丽18.80万元的彩礼,还购买了五金,给足了刘丽面子。 刘丽曾以为,自己找到了生命中的归宿,她将会和爱人相携一生。 可没想到,婚后的两人,经常为一点鸡蒜皮的事大吵,而且自从结婚后,李明全然没有了恋爱时的温柔体贴,每次吵架都要争个高下,而且还对她恶言相向,甚至大打出手。 刘丽很伤心,想要离婚,可一想到自己才结婚4个月,如果离婚,岂不是让人笑话。 可她还没想好,两人又因一点小事产生了矛盾,这次李明再次出手打了她,还提出了离婚。 刘丽彻底心寒,想要跟李明彻底划清界线,就在她收拾行李的时候,李明却提出,让她归还23.8万元的彩礼钱。 刘丽大怒道:“我又不是没嫁给你,是你自己提出的离婚,我凭什么退钱,这钱,我一分也不会退的,你爱咋样就咋样。” 这婚姻才存续了4个月,李明当然不会甘心这彩礼钱打水漂。 双方在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明一纸诉状,将刘丽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2人离婚,并让刘丽返还23.8万元的彩礼钱。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李明主张退还彩礼钱,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经法院查明,李明的家境贫寒,彩礼钱大部份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因彩礼的给付,已经造成了家庭困难。 刘丽与李明,虽然已合法登记结婚,但婚姻存续时间较短。 法院应根据给付彩礼一方的家庭经济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酌情确认彩礼返还数额。 在本案中,刘丽多次控诉,李明在婚内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且李明也承认了该事实的存在。 因此,李明存在过错,此情形应纳入彩礼返还数额的考虑范围。 2、两人才结婚4个月,就打算离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刘丽和李明在感情基础不扎实的情况下,选择闪婚,婚后两人因小事不断争吵,且李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两人均无共同生活的意愿,因此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应予以支持。 3、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当事人均有离婚的意愿,且丧失了共同生活的基础条件,婚姻已无存续的可能性,因此,法院支持2人的离婚诉求,准许离婚。 李明基于婚姻关系,给付的18.8万元彩礼钱,以及5金,均应视为有条件的赠与。 如今两人离婚,赠与条件自动失效。结合当地的彩礼水平,以及考虑到彩礼已经造成了李明较重的家庭负担,法院认为,彩礼符合退还条件。 但是,李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刘丽实施家暴,存在过错,其行为不能被社会所接受,且考虑到女方在婚姻中,也有所付出,所以在彩礼钱的返还上法院将会酌情考虑。 综上,法院判决 :刘丽须返还李明9万元彩礼钱。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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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枫画艺

晨枫画艺

2024-06-11 02:09

结婚有风险,入坑需谨慎[滑稽笑]

运良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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