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凯扶了扶眼镜,对着澳媒主持人说了一句让全场安静的话:“太平洋不是哪个国家承包的鱼塘。”
2026年7月,一场围绕中国战略导弹试射的电视采访,让澳大利亚媒体与中国学者高志凯之间的交锋受到关注。面对澳方对中国军事活动的质疑,高志凯没有回避,而是直接谈起国际法、国家安全和太平洋的使用权。用一句通俗的话概括这场争论的核心,就是太平洋不是哪个国家承包的鱼塘,任何国家都没有资格把广阔的国际海域划成自己的专属地盘。
事情发生在2026年7月6日。根据公开报道,中国海军当天组织了一次潜射战略导弹试验。相关报道指出,导弹携带模拟弹头,飞行约8000公里后进入预定海域。中方表示,此次活动遵循国际惯例,提前向有关国家通报了相关信息。对于一次具有战略意义的军事试验,外界自然高度关注,但关注不等于可以随意认定其违法。
澳大利亚的反应相当强烈。总理阿尔巴尼斯公开批评此次发射,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也表达了对地区稳定的担忧。澳方特别关注导弹进入太平洋所带来的安全影响。与此同时,部分太平洋岛国也提出关切。这些反应说明,南太平洋早已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海上交通区域,它正成为大国战略竞争的重要关注点。
7月9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刊发了对高志凯的采访报道。主持人将问题集中在中国导弹试射、核力量发展以及澳大利亚安全等方面。高志凯的回答十分明确:中国有权依法开展军事试验,太平洋国际海域并不存在专门针对中国的试射禁令。他还指出,中方已经按照惯例提前通知有关国家,澳大利亚没有必要把正常的战略活动理解成针对自身的威胁。
从法律角度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公海自由等重要原则,国家可以在符合国际法的条件下开展航行及其他合法活动。军事试验也必须遵守相关国际义务,充分考虑航行、航空安全和环境保护。判断某次活动是否合规,应当依据具体海域、通报安排和实际行为,而不是依据哪个国家习惯在附近部署军舰。
高志凯在采访中还谈到了中国的核政策。他强调,中国坚持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对于澳大利亚参与美英澳三边安全伙伴关系、寻求核动力潜艇的问题,他提醒澳方认真考虑战略风险。这番表态的重点,不是要求澳大利亚放弃国防建设,而是指出深度参与大国军事竞争可能带来的安全代价。
这里必须区分核动力潜艇与核武器。澳大利亚依据AUKUS计划寻求的是常规武装核动力潜艇,并非宣布发展核弹头。但核动力潜艇能够长时间潜航,具有较强的远程部署能力,因此其引入会改变地区海上力量结构。对于中国来说,关注周边军事部署及其战略影响,有着现实安全考虑;对于澳大利亚来说,如何处理同美国的安全合作与对华关系,同样是一道重要课题。
事实上,中澳两国拥有广泛的经贸联系。中国是澳大利亚极其重要的贸易伙伴,澳大利亚的铁矿石、农产品和能源长期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制造业产品也广泛服务澳大利亚消费者。两国在经济领域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军事安全上的不同判断,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走向全面对抗。如何避免安全议题冲击正常合作,才是两国需要认真处理的问题。
再看太平洋岛国,它们并不是大国竞争中的旁观者。斐济、萨摩亚、汤加、所罗门群岛等国家都有独立的发展诉求,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渔业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地长期关注的问题。2025年5月举行的第三次中国—太平洋岛国外交部长会议,重申尊重岛国主权、独立及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原则。这说明地区合作完全可以围绕民生与发展展开。
2025年9月举行的太平洋岛国论坛领导人会议,还提出把蓝色太平洋建设为和平海洋的愿景。澳大利亚也参与支持这一倡议。这个背景值得重视:岛国希望降低军事对抗风险,维护自身安全和发展空间。无论中国、美国还是澳大利亚,都需要认真对待岛国的合理关切,而不能把它们简单当成战略竞争的附属力量。
2026年7月15日,高志凯再次公开谈及此前的澳媒采访。他解释,中国进行相关试射之前已经通知十多个有关国家,试验采用模拟弹头,目的在于检验战略能力。他认为,外界应当客观看待中国依法进行的军事活动,而不是把中国正常的国防建设视为异常现象。这也进一步说明,采访争论并非只围绕一枚导弹,而是涉及中国军事能力发展后,国际社会应当如何重新认识中国。
澳大利亚面对的真正问题,也不是中国军舰或导弹是否能够出现在太平洋,而是如何适应地区力量格局的变化。中国不会因为其他国家感到不习惯,就放弃自身依法享有的权利;澳大利亚也没有必要把中国国防能力的每一次进步都理解为直接威胁。双方越是存在分歧,越需要保持沟通渠道畅通,避免因错误判断造成不必要的紧张。
国家实力可以影响地区格局,却不能取代国际规则。中国维护自身合法海洋权益,也尊重其他国家依法享有的权利。太平洋足够广阔,各国应当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维护和平,而不是试图为别人划定活动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