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花4300多元租下小区车位,不料刚提的宝马停进去不到一天,凌晨被夜班保安挂锁,左前轮毂刮伤,4S店定损13835元,物业称新保安不熟悉系统,录音却暴露“以前领导专门停,怕挨骂就锁了”,截至发稿未获物业答复,女子拟起诉。
事情发生后,洪女士最先面对的并不是一句道歉,而是一个现实问题,物业到底能不能锁车,锁车造成的损失又该由谁承担。这个问题在江苏常熟已经出现过相似判例。
2019年,常熟居民李某把车辆停在小区地面道路上,停车位置并没有划线。物业认为车辆影响管理,直接给左前轮上锁,却没有留下足够醒目的提示。
第二天下午,李某启动车辆时没有发现锁具,车辆当场受损。报警后,民警确认锁车行为来自物业。李某随后起诉,并申请专业机构评估。鉴定结果显示,合理维修费为7000元,评估费为3000元。
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时没有回避李某停车不规范的事实,但法院认为,物业维护秩序可以劝阻、通知和引导,却不能因为管理方便就直接采取锁车措施。
物业既没有及时联系车主,也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最终造成车辆损坏。法院判令物业赔偿维修费和评估费共1万元。物业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判例对洪女士很关键。李某停在非停车区域,洪女士却有D187车位租赁合同、4320元付款记录、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照片和车辆白名单截图。宝马进入地库时,道闸正常抬杆。
也就是说,洪女士是否违停,不能只看夜班保安是否认识车牌,而要看车位权属、租赁关系和系统记录。即便物业需要核查,也应先联系车主和出租方,再决定怎样处理。
损失金额同样不能只靠口头争执。南京曾有一宗车辆受损案件。2011年6月25日,陈书豪停在小区内的车辆被倒塌围墙砸坏。陈书豪起诉物业和相关开发企业,提交维修票据、定损凭证,并申请评估车辆价值损失。
法院查明,车辆维修费为20654元,定损费为720元,专业机构认定车辆贬值损失为9770元。2012年6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支持的赔偿总额为31144元。
陈书豪案也留下一个清楚的尺度。法院支持维修费、定损费和经鉴定确认的贬值损失,却没有支持证据不足的美容费、部分配件费、误工费和交通费。洪女士手中的13835元4S店报价,只能作为重要证据之一。
洪女士还需要保存轮毂检测报告、维修或更换说明、工时清单、付款发票、拖车记录和替代交通凭证。若物业质疑价格,法院可能委托鉴定机构判断轮毂是否必须更换。
车位本身也有一条不能忽略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过重庆西彭帝景豪苑车位纠纷。争议中,一方长期管理和使用部分车位,却无法仅凭过去的使用习惯证明专有权。
2017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相关再审申请,明确车位权利要看产权登记、共有关系和合法合同,长期停放或者内部默认不能自动形成排他权。
回到杭州泊林春天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录音中提到D187过去由物业领导停放,这句话只能说明过去存在实际使用,不能代替产权证明,也不能推翻洪女士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关系。
洪女士若起诉,车位权属材料、转账记录、白名单截图、现场照片、通话录音、物业巡逻记录和4S店检测文件,将决定责任怎样划分。
截至报道播出,物业尚未公开给出完整答复。洪女士拒绝只修不换,但法院最终是否支持更换轮毂,还要看专业检测和鉴定结果。
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不在保安是否已经被解聘,而在物业能否解释,系统已经放行的车辆,为何会在合法租用的车位上被当成陌生车处理。
信源:浙江 1818 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