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一女服务员在餐厅门口迎客,谁知一黑衣男子竟直接上手摸了下女服务员的腰。女服务员立即后退并呵斥对方,可万万没想到,黑衣男子被骂后当场对女服务员掌掴、脚踹。
餐厅店长见状冲了上来将黑衣男子锁喉按倒在地,后将黑衣男子送进了派出所。目前,女服务员已被安排带薪休假,公司也为店长准备了奖励。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5年5月27日。黑衣男子对女服务员动手后,店长赶到现场,没有追着对方报复,而是从背后控制住正在施暴的男子,将黑衣男子按倒。
两天后的5月29日,襄阳紫贞路派出所回应媒体,涉事男子已经被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很多人看到店长出手,最担心的是一个问题,制止别人行凶,会不会反而惹上麻烦。其实在几年前,福建福州就发生过一起影响很大的赵宇案。
2018年12月26日23时许,赵宇住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一处出租屋内。楼下突然传来呼喊声,赵宇下楼查看,发现李华正在对女子邹某实施殴打。
赵宇上前拉开李华,双方随后发生拉扯。李华起身后又准备攻击赵宇,并出言威胁,赵宇随即把李华推倒,又朝腹部踩了一脚。
后来,李华被鉴定为重伤二级。2018年12月29日,赵宇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10日,检察机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到了2月21日,晋安区检察院曾认为赵宇属于防卫过当,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事情并没有停在这里。
福建省检察院随后指令福州市检察院重新审查。2019年3月1日,原处理决定被纠正,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赵宇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结果说明,判断一个制止侵害的人是否违法,不能只看双方有没有动手,也不能只看谁受伤更重,还要看侵害是否正在进行,出手目的究竟是救人还是泄愤。
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重庆。2011年12月24日8时30分左右,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罗仁均正在圆梦园小区值班。
附近宏富大厦一带突然发生抢劫,罗仁均听见呼喊后立即拦住抢劫者,要求对方交出抢走的物品。搏斗过程中,罗仁均从22步台阶上摔下并受伤。
2012年6月12日,罗仁均申请工伤认定。经过材料补充和事实核实,涪陵区人社部门认定罗仁均的受伤属于视同工伤。
物业公司不服并提起诉讼,2013年9月23日,法院驳回物业公司的请求。2018年,这起案件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案例94号。
这件事与襄阳店长出手保护女服务员有一个共同点,罗仁均和店长都不是最初冲突的制造者,而是在别人正遭受侵害时介入。
罗仁均因此受伤后获得工伤制度保护,也让更多劳动者明白,工作期间制止违法犯罪,并不等于个人自找麻烦。
到了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防卫与互殴的区分作出更明确说明。
判断时要结合事情起因、谁先动手、侵害是否持续、双方力量差距以及制止者的真实目的,不能脱离现场环境,事后要求防卫者每一个动作都绝对精准。
回到襄阳这起事件,黑衣男子先摸女服务员腰部,随后又掌掴、踢踹。店长赶到时,侵害尚未结束,店长采取的是控制动作,并非事后追打。参考现有公开信息,警方最终对涉事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处理。
至于店长行为的法律评价,仍应以完整监控、现场证言和执法机关认定为准,但赵宇案、罗仁均案以及2020年的指导意见已经说明一个明确道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与为了争强斗狠而互相殴打,并不是一回事。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