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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震楼器搞到崩溃是不是罪有应得”?山东青岛,楼上3个孩子不停吵闹,楼下孕妇无法

“被震楼器搞到崩溃是不是罪有应得”?山东青岛,楼上3个孩子不停吵闹,楼下孕妇无法忍受,多次上门交涉,不料却反遭辱骂,气得她直接网购3台震楼器。

日夜不停开机,震得楼上邻居怀疑人生,只能搬到酒店住,怒骂楼下邻居没素质,竟做出如此缺德的事。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类似纠纷进入法院后,处理结果并不支持“谁先受扰,谁就能随意反击”。2021年8月起,广州海珠区楼上住户陈女士受到楼下张先生制造的震动噪声影响。协商失败后,陈女士起诉,海珠区人民法院现场听到低频震动,初步判断声音来自楼下。

张先生停止使用设备,陈女士见居住环境恢复,选择撤诉。承办法官董广绪继续调查,发现部分网店把共振音箱宣传成反击工具,诱导买家贴着天花板使用。

2023年4月7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向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清理相关商品,屏蔽“震楼”“反击”等关键词。平台随后采取下架、屏蔽措施。

舟山的一起案件把经济后果说得更清楚。2022年1月,201室张先生与101室王女士因生活声响发生争执。

张先生换上静音拖鞋,在房间铺设地毯,王女士仍对洗漱、洗澡、瓶盖落地和夜间使用卫生间表示不满,甚至提出晚上十点后不能冲马桶。

沟通失效后,王女士使用共振音响,并敲击柜门制造声音。派出所多次调解,公安机关后来作出警告处罚,同时追缴音响和木棍。

张先生长期无法休息,于2023年7月1日搬到同一小区租房,半年租金和押金共15400元,中介费2200元。张先生又把201室出租,两名租户入住后同样与王女士发生争执并退租。

2024年1月,张先生起诉索赔32800元。法院认为,普通走路、洗漱和使用卫生间属于住宅生活中难以避免的声音,邻居需要适度容忍;

王女士在多次劝阻后继续制造振动,已经越过合理边界。法院最终判令王女士赔偿租房费和中介费17600元,另付精神损害赔偿2000元。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还有一种情况更值得注意。2018年12月起,广州海珠区302室王先生一家每天固定时段听到古怪吼叫,声音来自102室李先生设置的播放设备。监测只有36分贝,没有达到当时相关限值,但王先生女儿居家上课已受明显影响。

2022年4月13日,王先生申请诉前禁止令。海珠区人民法院次日裁定李先生停止播放,4月15日,李先生拆除设备并删除录音。

法院后来查明,李先生原本与101室赵先生因雨棚和摄像头发生争执,李先生搬离后定时播放录音,赵先生因听力较差没有受到明显影响,302室反而成了主要受害者。

再看参考材料中的冲突,楼上住户没有及时回应投诉,拉黑联系人并发送侮辱信息,楼下孕妇又从一台设备增加到三台,日夜持续开启。两边都把委屈当成继续加码的理由,酒店费用、精神损害和设备责任随之出现。

若同类行为发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经过物业、业委会、基层组织或有关部门劝阻仍不停手,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了罚款或者拘留措施。

谁更有理,不能只看谁先发火,还要看生活声响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谁拒绝整改,谁故意制造持续干扰,以及报警记录、聊天记录和费用凭证能否相互印证。

信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