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奶白被判赔LV1030万,
结果评论区炸了,
满屏都是“LV你身后空无一人”。
很多人觉得冤枉:四叶草明明是老祖宗留下的纹样,凭啥外国牌子能拿来注册商标,反过来告咱们?
但法律这关,真没那么容易翻。
苏州中院一审认定,茉莉奶白那个四叶花卉图形,跟LV驰名商标高度近似,隔离观察普通人根本分不清。
更致命的是,他们申请同类商标被驳回好几次,还照用不误——这就坐实了“明知故犯”。
律师们观点很一致:二审想推翻侵权认定,概率极低。
法院只比对你俩的标像不像,不管LV的标是从哪抄的。
商标法保护的是“别让消费者认错”,不是争谁是第一个画这花的。
不过话说回来,舆论这么激动,背后是真实的文化焦虑。
唐代宝相花、明代窗棂纹,被外资注册成独占商标,咱再用就是侵权,这口气确实堵得慌。
但情绪归情绪,法庭上得拿证据说话。
我赌二审大概率维持侵权成立,赔偿金可能有商量——从1000万降到几百万。
至于让LV认输,几乎没有可能。
你们觉得,老祖宗的纹样该不该全世界免费随便用?
要是你来判,这个案子怎么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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