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头中招美人计?”上海,一六旬老头看上了24岁的漂亮小姑娘,大力触碰女孩的胸部。第二天,女孩就感觉胸痛,赶紧去医院检查,竟然发现胸部损伤。
女子整理医疗、心理疏导等全部开销,起诉索要合计9471.27元赔偿。庭审上陆某拒不承担责任,反倒声称年轻女子刻意设美人计算计自己,可全程拿不出任何证据佐证说辞。
这件事的完整经过要从两人的交集说起,涉事男子陆某已经年过六十,女孩鲍某只有二十四岁,二人原本是普通同事,此前陆某帮鲍某处理过搬家事宜,为了表达谢意,鲍某带着礼品前往陆某家中赴宴,谁也没料到一场道谢饭局会演变成侵权纠纷。
饭后闲聊时陆某得知女孩即将离职,主动提出要给对方一个拥抱当作安慰,鲍某当场明确回绝了这个肢体接触的请求,可陆某没有收敛自身举动,直接上前强行将人抱住,在拉扯过程中用力触碰女孩胸部、臀部等隐私敏感部位。
鲍某拼尽全力挣脱对方束缚后,没有选择隐忍退让,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留存事实证据,辖区公安介入调查核实完整经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陆某的行为属于猥亵,依法对其作出七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原本以为行政处罚落地后事情就能画上句号,可生理与心理层面的伤害不会随着拘留结束消失。事发次日一早,鲍某持续感到胸口刺痛、头部发晕,身体不适感迟迟无法缓解,只能前往医院就诊,门诊病历清晰记录胸腹软组织损伤的诊断结果。
仅仅相隔一天,她再次前往医院复诊,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接连几天夜里频繁失眠,只要独处就会想起当晚的遭遇,情绪长期处于紧绷恐惧的状态,为了缓解心理层面的创伤,她专门前往正规心理机构开展长期疏导干预,持续的身心消耗让她正常工作和日常出行都受到明显干扰。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鲍某把这段时间产生的全部花销逐一整理留存票据,其中包含医院诊疗费用、往返医院与心理咨询机构的交通开支、起诉材料打印工本费,同时结合自身精神受损情况主张精神抚慰金与后续心理治疗费用,所有款项相加最初提出九千六百余元的索赔申请,法院结合票据与诊疗记录仔细核算后,确定合理损失总额为9471.27元。
案件开庭审理阶段,陆某全程没有丝毫认错态度,不断抛出两套抗辩说辞试图推卸全部责任,一边声称女孩当时没有激烈反抗,属于默许自己的肢体接触,另一边直接抛出美人计的说法,认定鲍某是刻意设局引诱自己,事后再借身体损伤索要钱财讹诈赔偿。
按照民事诉讼通用的举证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需要拿出对应的证据支撑自身说法,可整场庭审下来,陆某既拿不出两人存在暧昧往来的聊天记录,也没有证人、监控等材料证明女孩主动引诱,从头到尾只有口头辩解,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能够印证他口中的“被算计”。
法庭核对的证据链条完整且能够相互印证,公安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已经从行政层面定性陆某行为违法,女孩连续多日的全套就诊病历、心理疏导记录、各项消费票据,完整串联起侵权行为、身体损伤、心理创伤、实际经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只要行为违背当事人主观意愿,通过肢体触碰隐私部位实施带有性暗示的举动,无论双方年龄差距多大、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住宅,都能够直接认定为性骚扰,侵权人需要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陆某明知对方明确拒绝依旧强行触碰敏感部位,主观过错十分明显,他的举动直接同时侵害鲍某的身体权与心理健康权,所有合理开支理应由他全额承担。
很多人面对类似侵害时,会担心自己举证困难、维权成本过高,或是害怕他人议论选择默默忍受,这个案件给出了十分明确的维权范本。
遭遇肢体类性骚扰后,第一时间报警留存官方处罚文书,及时前往医院做全面检查,保留完整诊断单据、心理咨询记录、各类消费凭证,这些材料组合起来就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不必担心对方仅凭口头颠倒黑白。
法律层面不仅认可就医产生的直接花销,同样承认性骚扰带来的长期精神损耗,精神抚慰金、后续心理疏导费用都在合法索赔范围内,不用独自承担身心双重损失。
陆某口中美人计的说法最终没有得到法院采信,根源在于空口无凭,现实里不少实施骚扰行为的人被追责后,都会反过来倒打一耙,指责受害者主动招惹,可这类说辞想要成立,必须拿出聊天记录、现场影像、第三方证人等有效证据,单纯依靠主观揣测的辩解,不会被法庭认可。
年龄从来都不是豁免侵权责任的理由,六旬的年纪不能成为随意越界触碰他人隐私部位的借口,违法举动一旦做出,行政惩戒与民事赔偿两项责任都会同步落到行为人身上。
这笔不到万元的赔偿金额算不上高额,可案件背后传递的导向格外清晰,面对性骚扰不必自我怀疑、不必害怕麻烦,完整留存证据、主动走法律途径维权,自身的合法损失就能够得到全额支持。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里男子的辩解,又觉得遭遇同类侵害时普通人该第一时间做好哪些取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