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20岁女大学生暑期打工时,认识一自称27岁男子,被他忽悠了,2人谈起恋爱,女子才发现,男子35岁,只比自己亲爹小6岁,还已婚有娃,女子怒提分手,可请神容易送神难,男子不断纠缠,女子跟男子吵架时,坐上8楼阳台,不慎坠楼身亡,法院判男子担责30%,赔偿女子家属37万,可男子直接转移财产跑了,一分钱没赔,女子至今没下葬。女子的父母彻底傻眼了,这不是人财两空了吗?
20岁的王女士是大学生,暑假时,她想打工挣钱,减轻父母的负担,没想到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孙某,一下子跌进了温柔乡。
孙某说自己27岁,单身,王女士觉得,两个人年纪相当,大7岁不算大,他看着也还算靠谱,而且会哄人,王女士年纪小没什么社会经验,一来二去就跟他谈起了恋爱。
谁知道相处了一段时间,王女士才发现,这人根本就不是27,实际已经35岁了,比自己的亲爹才小6岁。
不仅如此,孙某不光早就结了婚,家里连孩子都有了。
王女士气得不行,当即就提出要分手,可哪想到孙某根本就不是个讲理的人,非但不同意分手,还天天纠缠王某,像狗皮膏药,甩都甩不掉。
2026年6月初,王女士本来是瞒着父母跟孙某交往的,可在家的时候,她妈妈帮她收拾行李,翻出来了之前孙某的东西。
母亲这才知道女儿恋爱了,还找了一个大15岁的男朋友,母亲气的不行,劈头盖脸把王女士骂了一顿。
王女士心里堵得慌,赌气就回了天津。刚回去3天,6月10号那天,孙某又来纠缠。
王女士情绪激动之下,直接坐到了8楼的阳台边上,孙某上前拉她的时候她没坐稳,往后一仰直接从楼上掉了下去,当场就没了。
法院判定这事孙某要担30%的责任,得赔给王某家属37万多块钱。
可孙某早就打定了主意不想负责,判决下来之后,他立刻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转了个干净,直接跑路躲了起来,到现在都联系不上,一分钱都没赔给王女士父母。
王家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本来就已经快撑不住了,如今连女儿的赔偿款都拿不到,连给女儿办后事的钱都凑不齐,至今女儿都还没能入土为安。
王母唯一的心愿,就是法院赶紧把孙某找到,让他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也好给死去的女儿一个交代。
20岁的小姑娘本来人生才刚刚开始,就因为遇上了这种满嘴谎话、毫无担当的人,落得这么个下场,最后连个说法都要不到。
希望孙某尽快履行判决,让该负责任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别让受害者家属,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的结局。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孙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可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他刑事责任。
同时,执行部门可通过查控财产线索、发布失信名单等措施,强制他履行赔偿义务,维护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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