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80多岁的老人生病卧床不起,3700元的退休金被孙子拿去养重孙子,

乔一下娱记 2024-06-14 17:48:18

福建,福州。一80多岁的老人生病卧床不起,3700元的退休金被孙子拿去养重孙子,老人62岁的儿子在一旁叫屈用不上钱,为此多次和自己的儿子争吵,希望拿到老人的退休金。

(案例来源:帮视频)

62岁的阿建家里有四口人,阿建的母亲已经八、九十岁了,身体不好,长年卧床不起。家里还有阿建的儿子,35岁的阿亮带着一个3岁的孩子,也就是阿建的孙子,四代人一起生活。

这个特殊的家庭,不仅四代人只有四口人,且与旁人家不同的还有,四代人除了阿建的母亲黄老太有退休金,阿建和儿子阿亮都没有收入,全家仅靠黄老太的3700元退休金生活。

黄老太年龄大了,而且身体不好,长年卧床不起,还要吃药,按理说,黄老太3700元的退休金也够她一个人生活的了,可是最近却因这笔退休金,全家发生了矛盾。

62岁的阿建在一所学校里做保安,由于暑期,学校放假,阿建便暂失去了工作,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阿建原本指望母亲3700元的退休金过度两个月,谁知钱被儿子阿亮拿去,自己想用却用不上。

阿亮35岁了,有一个儿子,妻子在生下儿子不久,发现儿子身体不好,便丢下孩子离家出走了。阿亮为了照顾年幼的儿子,一直没有出去工作,也就没有收入。

黄老太得知孙子阿亮的困境,非常心疼孙子,便把工资卡交给了阿亮,希望能帮助阿亮度过难关,可是儿子阿建却对黄老太的举动心生不满。

阿建想要拿到母亲黄老太的工资卡,索要无果后,他找到了调解员,他向调解员表示,在做保安时,一个月可以拿到2000元,儿子阿亮会给自己500元补贴家用,当时够用,阿建也没有说什么。

可阿建认为现在自己没有收入,希望能拿到工资卡,可是阿亮却指责父亲阿建没说实话,阿亮指出,父亲在工作时一个月有2000元收入,还要找奶奶要1000元,却给奶奶吃剩菜剩饭。

阿亮非常生气的说他的父亲阿建,就是一个废物,连社保和医保都没有。阿亮认为阿建的生活已经够用了,根本不需要用奶奶的退休金,而父亲想要钱才是目的,赡养奶奶只是一个借口。

阿建想要拿到自己收入微薄的证明,却没有查询到,他指出小亮拿着退休金根本没有用来照顾老人和孩子,全部用来点外卖了。

阿亮却说,以前自己也在家做饭,可是父亲在做完饭后从来不擦拭厨房,导致厨房油污严重,所以自己只能点外卖。阿建认为儿子阿亮是以卫生问题为借口,事实他就是想点外卖。

阿建认为,阿亮一天能点一两百元的外卖,有时夜里还在点,而自己和母亲黄老太,一天30元钱就够花了,他觉得阿亮花钱浪费。

阿建觉得儿子阿亮的生活方式不健康,也很担心阿亮因为有了母亲黄老太的退休金而不出去工作,不仅家庭没了希望,他也很为阿亮未来的生活感到担忧。

这一起事情的起因都是因黄老太的退休金而起,父亲阿建认为阿亮应当将退休金上交,自己现在没收入,还要照顾生病的黄老太,每月由他来发生活费。

阿亮就说自己要照顾3岁的儿子,根本没办法上班,只能靠这点退休金生活。

父子双方在争执过程中一度情绪激动,阿亮差点对父亲阿建动起手。经过调解,黄老太表示,自己将拿回退休金,自己保管,每月给阿建1000元生活费。阿亮也将在孩子9月份进入幼儿园后,开始找工作。

在这个特殊的家庭中,有几个方面值得思考。

首先,小亮的孩子在6个月大时,妻子便离家出走,小亮和妻子即便是离婚了,妻子也应当给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小亮可以孩子的名义,向其索要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再者,小亮不出去工作,应当由奶奶黄老太和父亲阿建对他进行抚养吗?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小亮已经35岁,小亮不仅成年还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需要继续抚养的条件。

在孩子年幼不能上幼儿园时,小亮选择照顾孩子,在孩子能上幼儿园了,孩子在园的时间内,小亮可以找一份工作,赚钱养活自己,不应当一味的指望奶奶和父亲养活自己。

最后,若是长此以往,奶奶离世后,这一家三代人该如何生活?

在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会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最后儿子阿建还能领到一些钱,阿亮在领不钱的时候,又该如何养活自己和孩子呢?

对此,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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