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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吃嫩草的代价!江西,一17岁的女子认识了一52岁大爷,大爷有老婆还和女子发生

老牛吃嫩草的代价!江西,一17岁的女子认识了一52岁大爷,大爷有老婆还和女子发生了几次关系,满意后就和女子再不联系了。女子很快又找了新男朋友,第二年还生下儿子。本来一家三口过得挺好,直到孩子上学需要家庭关系证明,女子这才傻了眼,儿子和男朋友没有血缘关系!她又找当年那个大爷做鉴定,结果确认他才是孩子生父。女子要求大爷支付孩子抚养费,但是大爷就是不承认当年的事儿。女子无奈把大爷起诉了,看看法庭怎么判!

2015年17岁的杨某,在机缘巧合下认识了比自己整整大35岁的张某。俩人相识之后一来二去便发生了几次亲密关系。那时候杨某年纪小,社会阅历浅,对这段关系的后果根本没有清晰的认知。

没过多久,张某的新鲜感退了,就以自己有家室、不能继续耽误杨某为借口,直接提出断绝关系。话说得冠冕堂皇,行动也干脆利落,说完断联就彻底从杨某的生活里消失了,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

杨某当时也年轻,没在这段短暂的关系里过多纠结。分手之后没多久,她就认识了新的男朋友黄某。俩人相处下来感情不错,很快就在一起共同生活,日子过得平平淡淡,杨某也渐渐把当年那段荒唐的过往忘在了脑后。

和黄某在一起不久,杨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从头到尾都默认肚子里的孩子是黄某的,丝毫没有往别处想。2017年5月,杨某顺利生下一个儿子。从这天起,一家三口就这么安安稳稳过起了日子。

黄某对这个儿子视如己出,平日里挣钱养家,陪着孩子长大,不管是生活开销还是感情投入,都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杨某也安心操持家里,她从来没怀疑过孩子的身世,只觉得日子会一直这么平淡幸福地过下去。

一晃快十年过去,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纪。按照当地入学政策,办理学籍需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杨某只当是走个常规流程,带着黄某和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可拿到鉴定报告的那一刻,杨某整个人都僵住了。

报告上的结论清清楚楚:黄某和这个孩子,不存在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

这个结果像晴天霹雳一样,直接砸懵了这个小家庭。黄某自己更是无法接受,养了快十年的孩子,居然和自己没有血缘。杨某又慌又乱,她拼命回想过去的经历,脑子里唯一的可能,就是当年那个早已断联的52岁张某。

她不敢相信这个猜测,可又必须查清真相。杨某想办法拿到了张某的生物样本,送到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没过多久,第二次的鉴定结果出来,彻底坐实了她最不愿意面对的事实——依据DNA分析结果,张某就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拿着这份报告,杨某心里五味杂陈。无辜的男友白白付出了近十年的养育心血,年幼的孩子从出生起就搞错了生父,原本安稳的生活,就因为当年一段糊涂的关系,彻底乱了套。

冷静下来之后,杨某觉得孩子是最无辜的。既然张某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就理应承担起法定的抚养责任。她主动联系上张某,把亲子鉴定的结果如实告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这些年的抚养费,同时承担孩子后续的成长开支。

可张某的态度,比她预想的还要冷漠。他一口咬定事情过去快十年,自己早就记不清了,只含糊承认当年和杨某有过两三次往来,死活不认可孩子是自己的,更别提支付抚养费。不管杨某怎么沟通,张某都百般推诿,既不认这个孩子,也不肯出一分钱。

协商的路走不通,杨某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她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孩子从出生至今的抚养费,以及后续直至孩子年满18岁的抚养费,同时还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庭审现场,张某还是坚持自己的说辞。他声称事情过去太久记忆模糊,自己现有家庭负担重,没有能力额外抚养孩子,还认为杨某当年自己嫁人、自己生子,责任不该算在他头上。可白纸黑字的亲子鉴定报告摆在眼前,血缘关系从来不是一句“记不清”就能否认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亲子鉴定报告足以认定张某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按照《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不会因为双方分手、时隔多年就消失。

考虑到孩子从出生起一直跟随杨某生活,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由杨某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更为妥当。至于抚养费标准,法院结合张某的年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最终酌定按每月400元计算。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需一次性支付孩子从出生到判决作出时的抚养费共计36000元;自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月底之前支付抚养费4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杨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无论什么年纪,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已婚的人守好婚姻的底线,别因为一时冲动,毁掉两个家庭的平静;年轻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尤其是尚未成年的孩子,面对感情和亲密关系要多一分谨慎,不要因为片刻的糊涂,给自己和下一代留下半辈子都难抹平的麻烦。人生没有回头路,每一步选择的后果,最终都要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