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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女子晚上在清吧聚会,被男子搭讪摸腿搂腰,男子趁其上厕所将含 100mg

安徽滁州,女子晚上在清吧聚会,被男子搭讪摸腿搂腰,男子趁其上厕所将含 100mg 西地那非的药袋投入其酒杯并倒满啤酒,女子饮后发现粉红色凝胶状异物报警。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主持签治安调解协议韩某赔 13000 元,女子咨询律师后认为涉嫌刑事犯罪,撤销协议全额退款,现申请立案监督及复议复核中。

事情发生在今年 3 月 12 日晚,当事人程女士原本只是和朋友到当地一家清吧小坐聚会。

最先上前搭话的是一名陌生男子,他走到桌前劝酒,遭到程女士冷淡拒绝后并没有离开,反而喊来了自己的同伴韩某。

韩某到场后未经程女士同意就直接坐到了她身旁,先是伸手触碰她的腿部,紧接着又伸出双手搂住她的腰。程女士当场心生恐惧,立刻用力将对方推开,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抗拒态度。

被推开的韩某没有就此作罢,反而掏出一袋全英文外包装的凝胶药物摆在桌面上,药袋标注显示,每包含有 100 毫克西地那非,也就是大众俗称的 “伟哥”。当时程女士只觉得对方举止怪异,并未料到更危险的举动还在后面。

清吧店内的监控录像,完整拍下了后续的全部过程。程女士起身离座去卫生间,座位暂时无人看管,韩某抓住这短短几分钟的间隙,迅速拆开药袋,将整包药剂全部倒进了程女士的啤酒杯里。

看见程女士快要返回座位时,他又拿起酒瓶往杯子里加满啤酒,刻意遮盖杯内药物留下的痕迹。

程女士回到座位后,没有多想就喝了几口杯中的啤酒。很快她察觉到口感异常,索性将杯中酒倒在桌面上,这才看清杯底残留着一团粉红色的凝胶状异物。意识到不对劲的她立刻保留了物证,当场选择报警。

接警后,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迅速介入调查,调取了店内完整的监控录像,对杯内异物进行了核验,确认投放的物质为西地那非。但经过全面审查,警方认定该事件没有犯罪事实,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没有启动刑事侦查程序。

不予立案之后,办案民警组织双方开展治安调解。在派出所的主持下,程女士与韩某签署了治安调解协议,约定由韩某一次性向程女士赔付 13000 元,此事就此了结。

拿到赔偿的程女士起初没有过多纠结,但事情很快出现了转折。事后她咨询了专业律师,结合完整的监控证据和事件全过程,律师告知她,韩某先是当众进行肢体骚扰,又趁人不备暗中投放药物,这一系列行为并非简单的治安纠纷,存在刑事追责的空间,治安调解并不能替代刑事层面的定性。

听完律师的专业分析,程女士决定推翻之前的调解结果。她很快通过转账方式将 13000 元赔偿全额退还给韩某,正式撤销了治安调解协议,转而依照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要求对韩某的行为重新进行刑事定性。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涉事男子韩某也作出了公开回应。他声称自己并不认识程女士,是朋友先过去搭讪的,拿出药物时程女士也看到了,所谓的投放只是 “开玩笑”,想让对方尝一下,并没有恶意。他同时表示,后续会按照程序配合相关调查。但这样的 “玩笑论” 显然难以说服公众。

目前,程女士的复议复核与立案监督申请仍在推进当中,最终的定性结果还要等待相关部门的正式结论。但无论结果如何,这起事件都有着超出个案的社会价值,它让公众再次聚焦公共场所的人身安全边界,也让更多人了解到,即便拿到了治安调解结果,只要认为存在刑事犯罪可能,依然有进一步寻求法律救济的渠道。

法律的作用从来不是和稀泥,而是要明辨是非、界定边界。一句轻飘飘的 “开玩笑”,掩盖不了主动侵害的恶意;一纸调解协议,也不能替代对行为性质的严肃认定。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查清全部事实,给出一个经得起法律和公众检验的结论,也让所有心存侥幸的人明白,冒犯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终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评论列表

用户16xxx16
用户16xxx16 3
2026-06-30 17:25
太扯了吧,放个西地那非有啥作用?给女士壮个阳?
彼岸轮回
彼岸轮回 2
2026-07-03 13:33
去酒吧的能有什么好人[捂脸哭]什么清吧不清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