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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6月3日报道,安徽,一男子下班时,偷了一袋公司的南瓜,骑电瓶车回家途

“冤不冤?”6月3日报道,安徽,一男子下班时,偷了一袋公司的南瓜,骑电瓶车回家途中,被三轮车撞了,相关部门认定男子为工伤,公司不服,觉得偷东西还能算工伤?于是告到法院,但一审二审都驳回公司请求,觉得男子就是工伤!网友:也没毛病!

张三是一家公司的操作工,当时他下班时,发现厂房门口摆着一袋南瓜,他起了贪念,直接将南瓜搬上自己的电瓶车驶离公司。

约12分钟后,张三被一辆同向行驶的三轮车撞伤,交管部门认定张三无责,后来公司发现南瓜被盗,当即报警,警方调查后,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但数额太小,决定不给予行政处罚。

事后人社局认定张三是工伤,但公司不服,觉得张三回家时盗窃行为延续,不属于“”正常的上下班”,于是复议结果维持后,告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三偷南瓜,没达到“故意犯罪”的程度,他还是在下班路上,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且偷南瓜的行为与车祸伤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联,所以最终判了工伤成立,二审维持原判!

网友看后表示,偷个南瓜顶多是不道德,肯定没那么严重,而且一码归一码,本来就是在下班受伤的,判工伤也合理!

信息来源:《员工下班后偷南瓜路上出车祸,法院判了:算工伤!》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