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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名女子在搬离时将车位借给邻居使用,并签下协议写明可以随时收回。十五年后,邻

上海一名女子在搬离时将车位借给邻居使用,并签下协议写明可以随时收回。十五年后,邻居却凭借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拒绝归还车位。随后调查发现,该邻居在未告知真实情况的情况下私自变更登记信息。法院进一步审理后认定,该行为以及双方的私下约定均违反车位排队分配规则,损害了其他等待业主的权益,最终判决车位收回并重新分配。
 
据2026年5月28日环球网报道。
 
这起纠纷说到底就是围绕一个车位展开,双方争执持续十五年,最终谁也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法院的判决很明确,李阿姨无法收回车位使用权,老孙也无法继续占用该车位。
 
车位最终交由业委会和物业按照既定规则重新分配,也就是说,争议双方都退出,重新回到统一排队体系中,由符合顺序的业主获得使用资格。
 
事情要追溯到2010年。当时李阿姨搬离原居住小区,原本属于她的地下车位处于空置状态。
 
邻居老孙主动提出希望暂时使用该车位,李阿姨出于邻里关系同意,但双方随后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写得比较清楚,车位可以免费使用,但李阿姨保留随时收回的权利,同时停车费用由老孙承担。
 
从表面来看,这份协议已经把权责写得较为明确,但后续变化埋下了隐患。
 
李阿姨搬走后不久,老孙并未继续按借用关系处理,而是在未告知李阿姨的情况下,私下前往物业,以自己名义重新办理了车位使用登记。
 
从那一刻起,原本的借用关系在实际管理层面被替换,车位的使用状态发生了实质变化。
 
之后十五年间,老孙一直将车辆停放在该车位,并按物业要求缴纳费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他逐渐将该车位视为自己固定使用资源。
 
直到去年,李阿姨重新搬回小区生活,才再次提出希望收回车位。
 
她依据当年的书面协议向老孙提出请求,态度也较为平和。但老孙明确拒绝,并表示该车位已通过物业合同登记在自己名下,且长期由自己使用,不应再归还。
 
双方因此产生分歧,经过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最终进入司法程序。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查阅了小区车位管理规定,发现其中明确规定车位分配必须按照业主登记顺序进行,严禁私下转让或私自安排使用。
 
这一规定成为案件关键。
 
李阿姨与老孙之间的协议,属于绕开公开分配规则的私下约定。虽然双方自愿签订,但已经影响了其他排队业主的公平机会。在法律层面,这类行为被认定为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因此不具备对抗小区管理规则的效力。
 
与此同时,老孙与物业之间的登记合同也存在问题。他在办理过程中未如实说明车位来源,隐瞒了借用事实,使得登记基础不完整,不符合诚信原则。
 
综合上述情况,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撤销老孙的使用状态,车位收回由物业统一管理,并按照业主排队顺序重新分配。
 
最终结果是双方均未获得继续使用权。
 
李阿姨未能收回车位,老孙也失去了长期使用资格。看似双方都未获利,但车位管理秩序被重新纳入规则体系。
 
这起案件的现实意义在于提醒人们,邻里之间的人情安排不能替代制度规则,私下协议也不能对抗公开分配机制。
 
如果当初李阿姨按照规定将车位交还物业进入排队系统,也许就不会出现长达十五年的纠纷。但现实中,一旦偏离规则路径,就很难回到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