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王祖贤第一次去北京拍广告,片酬200万。坐出租车时她给司机5块钱,司机拒收,王祖贤不解“北京人都这么有钱吗?为什么给钱都不要?”
王祖贤自幼生长在台湾,后来赴香港发展,早已习惯了香港的小费文化,在她看来,乘车给小费是对司机劳动的尊重,却没想到第一次来北京就遭遇了“闭门羹”。
你知道吗?1990年的200万是什么概念!当时北京普通工人月薪也就100块左右,200万相当于一个工人不吃不喝1666年的工资!而王祖贤,那年才23岁,就凭着《倩女幽魂》里聂小倩的角色红遍亚洲,成了无数人心中的“梦中女神”。她一年拍10部电影,三部搭档张学友,还成了第一个在故宫拍广告的港台明星,这200万片酬,在当时的娱乐圈绝对是顶流水平!
王祖贤出生在台湾台北,父亲是篮球运动员,母亲是歌手,家里条件不错。17岁时,她拍了第一部电影《今年的湖畔会很冷》,18岁就去香港发展,签约邵氏电影公司。香港的娱乐圈节奏快,她最忙的时候同时拍7部戏,得了个“王七组”的外号 。在香港待久了,她早就习惯了那里的规矩——吃饭给小费,坐车给小费,连住酒店都要给服务员小费,这不是炫富,是基本礼貌。她钱包里总备着零钱,下车时递上几块钱,说句“辛苦您了”,再正常不过。
可1990年的北京,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街头跑的都是黄色的“面的”,天津大发或者松花江牌的,方头方脑,没空调,开起来噪音大得很,起价10块钱10公里,每公里才1块钱。当时的出租车司机大多是国企职工,工资固定,还有福利,他们根本没听过“小费”这个词,觉得载客收钱是天经地义,多要一分钱都像占了便宜,更别说主动要了!那天载王祖贤的司机师傅,是个50多岁的老北京,穿着蓝色工装,头发花白,开车稳稳当当。到了目的地,王祖贤付了车费,又递上5块钱,师傅愣了一下,赶紧摆手:“姑娘,不用不用,车费够了!”
王祖贤当时就懵了!她以为师傅嫌少,又掏出5块钱,说:“师傅,这是小费,您拿着!”师傅更急了,脸都红了:“我们这儿没这规矩!你这是骂我呢!”旁边的助理赶紧过来打圆场,跟她解释:“祖贤姐,内地和香港不一样,不给小费的。”王祖贤这才明白过来,不是北京人有钱,是文化不一样啊!她不好意思地收回钱,跟师傅道歉:“对不起啊师傅,我不懂规矩,您别介意。”
后来王祖贤跟朋友聊起这事,还觉得特别有趣:“我当时真的以为北京人都特别有钱,连5块钱都看不上!”她还说,那师傅特别实在,知道她是来拍广告的,还跟她聊了一路北京的小吃,说“你去尝尝卤煮火烧,地道!”王祖贤听了,真的去吃了,结果辣得直吐舌头,却又觉得特别香。
其实1990年的中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两岸三地的交流才刚刚开始,很多文化差异让彼此都觉得新鲜。王祖贤这次北京之行,不仅拍了广告,还去了故宫、长城,她后来回忆:“站在长城上,我才真正感受到中国的伟大,那种震撼,是在香港和台湾感受不到的。”她还带着家人坐出租车游玩,发现司机师傅们都特别热情,虽然不收小费,但会主动给她介绍景点,告诉她哪里的东西好吃,哪里的东西便宜。
有一次,她和家人去颐和园,下车时她特意买了两包烟递给司机,师傅笑着收下了,还说:“姑娘,你太客气了!”王祖贤后来才知道,在北京,递根烟比给小费更实在,是朋友间的一种问候。这件事让她明白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矩,尊重当地的文化,比什么都重要。
1990年的王祖贤,事业正处在巅峰,却因为一次小小的出租车经历,学会了换位思考。她后来在采访中说:“以前我觉得香港的规矩就是全世界的规矩,去了北京才知道,世界这么大,规矩也这么多。”她还提醒身边的朋友,去内地一定要入乡随俗,不要用自己的习惯去要求别人。
这件事过去36年了,现在的北京,出租车司机虽然还是不收小费,但大家的观念已经变了很多。而王祖贤,在2004年拍完《美丽上海》后,就淡出了娱乐圈,去了加拿大温哥华定居,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说,她是为情所困,也有人说,她是想远离娱乐圈的喧嚣。但不管怎样,她留给我们的,不仅有聂小倩的经典形象,还有这个关于小费的小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可爱的王祖贤。
其实文化差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理解、不尊重。王祖贤的这次经历,告诉我们,无论你多有名、多有钱,都要学会尊重当地的文化和习俗。就像那5块钱的小费,在香港是礼貌,在北京却是“骂人的话”,这就是文化的魅力,也是交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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