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首付20万,月供9800元,买了一辆价值60万的进口540i宝马车,2个月后,他开车发生剐蹭去补漆,才发现自己的新车竟然是维修车,他愤怒的要求宝马店退车退款,被拒后把对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他3倍购车款175.17万元,万万没想到,男子彻底傻眼了。 2024年夏天,重庆的江先生迎来了人生中一个值得庆祝的时刻。 多年来,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在一家外贸公司做到部门经理,收入稳定,生活渐入佳境。为了犒劳自己,他决定买一辆心仪已久的宝马——一辆进口版540i。 经过几番对比,他选择了重庆市内一家大型宝马4S店。销售人员热情接待,极力推荐这款540i:“这车是进口的,动力强劲,配置高端,市场上几乎无现车。” 最终,江先生心动了。当场付了20万元首付,贷款分期,每月月供9800元。提车那天,销售团队送上鲜花与祝贺,还拍了合影。江先生开着崭新的宝马车驶出展厅,心中满是喜悦与骄傲。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月后,江先生在回家途中不慎发生了轻微剐蹭。虽然只是漆面擦伤,但他心疼自己的新车,决定去一家专业维修店补漆。 没想到,维修技师在检测时皱起了眉头。 “哥们儿,这车之前修过啊。” 江先生愣住了:“不可能,这是新车!” 技师耐心解释:“你看这里的钣金痕迹,还有A柱这边重新喷过漆,这绝不是新车工艺留下的。估计以前撞过,修复过。” 江先生整个人都懵了。他赶紧拍照取证,并回忆起提车当天似乎闻到过一点油漆味,但当时被销售员一句“新车喷蜡味”糊弄过去了。 愤怒、震惊、不甘在他心里交织。他马上联系宝马4S店,对方却轻描淡写地回应:“车辆是进口整车,我们从厂家提货,没有任何维修记录,您要是怀疑,可以走法律途径。” 江先生觉得自己被欺骗,遂将宝马4S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车退款,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共计175.17万元。 庭审中,江先生拿出维修检测报告,指出车辆多处有喷漆痕迹和结构修复的迹象,明显不是“全新车”。 宝马店则辩称,他们也是“受害方”。销售经理出庭时表示:“车辆是厂家统一供货的进口车,交付时并无维修记录。至于车漆问题,无法确认是在销售前还是客户使用期间产生。” 2025年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 虽然车辆确实存在维修痕迹,但无法确定维修行为发生在销售前还是在江先生占有车辆期间; 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存在明显欺诈; 因车辆存在质量争议,支持江先生退车退款请求,但不支持三倍赔偿。 江先生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这场官司,耗时近一年,江先生虽然赢得了“退车退款”,但没能拿到他认为应得的赔偿。他心有不甘。 官司结束后,江先生录制了一段维权视频,讲述了自己的购车经历。他在视频中说:“我辛辛苦苦买车,却买到一辆维修车。法律虽然让我退车,但这种判决真的公平吗?” 视频发布后迅速引起关注,播放量破百万。不少网友为他鸣不平,留言道:“宝马都卖维修车?太坑了!”、“支持维权,别让消费者寒心!” 然而,风向很快变了。 一个月后,江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宝马4S店以“名誉侵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 宝马店在起诉书中称:江先生在网络视频中“诋毁品牌形象”,导致大量潜在客户退订,店内营业额下降超1亿元,要求江先生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另加5000元公证费、5万元律师费。 这一纸诉状,让江先生彻底傻眼。 “我只是讲了自己的真实经历,怎么就成了诋毁?”他在接受采访时苦笑。 案件一出,社会舆论再度沸腾。有人支持江先生,认为企业应承担品牌责任,不该用“名誉权”压消费者;也有人认为,江先生的视频言辞偏激,确实可能对商家造成负面影响。 律师分析认为: “消费者有权依法维权并表达不满,但如果言辞过于绝对,比如‘宝马卖事故车’、‘官方欺诈’等,确实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关键要看视频内容是否事实不符或夸大。” 江先生如今陷入两难:退车后损失了一年时间、贷款利息和精神压力;维权视频又惹上官司。 他无奈地说:“我只是个普通消费者,想讨个公道,没想到反而要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