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为肝癌母亲祈福,偶然点进某快手女主播的直播间。主播用低沉嗓音推销“招财米”“灶王爷贴”,声称能“保家宅平安”。得知男子母亲病重,主播私信推荐“消灾解难包”,声称“花400元代烧香包,对重病人最灵验!”男子抱着试试态度,咬牙付款,次日收到纸包焚化视频,深信厄运已除。随后,他带母亲外出旅游散心,途中母亲还笑着宽慰,但返家第三天,母亲突发急性肾衰竭去世。事后,男子翻出未拆封的招财棒、八卦镜,要求退款2800元,主播冷拒:“超七天不退!”后假意“个人补偿”被拒。 据悉,吴先生(化名)是一名普通上班族,42岁,单身,与71岁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五年前确诊肝 癌,虽经治疗病情稳定,但吴先生始终心怀愧疚,幼时父亲早逝,母亲独自打零工将他养大,如今他渴望尽孝,却无力承担高昂医疗费。 2025年6月,吴先生偶然进入快手平台一个直播间。女主播“娇爷”(化名)以温婉嗓音讲述“招财米”“招财棒”等祈福用品,将灶王爷贴于厨房可保家宅平安,招财粉撒于门楣能引来财运。直播间氛围神秘,背景音乐低沉,娇爷声称这些物品“源自道家秘术”,能“逆转厄运”。 吴先生心动下单,花费2400元购买九件商品,包括招财棒、八卦镜等。随后,他加入娇爷的微信群。 群内,娇爷得知吴先生母亲病重,便私信推荐“消灾解难包”,一种无需收货、由主播“代烧”的虚拟服务。娇爷强调:“买香烧包,能消灾解难,对重病亲人特别灵验。” 出于对母亲康复的迫切渴望,吴先生又支付400元购买两个消灾解难包。次日,娇爷发来视频:一炷香火中,纸包化为灰烬,旁白称“厄运已除”。 吴先生信以为真,带母亲外出旅游散心。旅程中,母亲精神尚可,吴先生还拍下母子合影,幻想“奇迹降临”。 但7月4日返家后,母亲突感不适。7月7日晨,她急性肾衰竭发作,送医抢救无效,当晚去世。 吴先生崩溃:母亲肝癌未至晚期,死亡来得毫无征兆。悲痛之余,他检查未拆封的祈福用品,发现“消灾解难包”纯属虚拟服务,无实物凭证。 吴先生联系娇爷退款,对方以“超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快手平台投诉后,娇爷改口“个人转账补偿”,但吴先生拒收,认为此举是“变相承认欺诈”。 他向媒体曝光,希望阻止他人上当。记者调查发现,娇爷主页销售化妆品、日用品等,但“消灾解难包”已下架。 目前,平台回应将核查涉事主播违规内容。 事件曝光后,网民热议,有人同情吴先生“孝心被利用”,也有人批评“病急乱投医”。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 1、女主播娇爷是否构成欺诈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娇爷在直播间和微信群中,将“消灾解难包”描述为“对重病亲人有益”,结合吴先生明确母亲病况,这构成暗示性医疗效果,易误导消费者。尽管民俗用品本身不违法,但夸大功效违反明显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主播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 吴先生误以为“烧包能缓解母亲病痛”,显然被话术误导。而女主播娇爷利用吴先生健康焦虑,虚构“消灾”与“健康”的因果关系,本质是封建迷信营销的变种。 因此,女主播娇爷已经构成欺诈消费。 而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吴先生有权主张退一赔三,按照消费2800元计算,最高可以主张退赔11200元。 2、快手平台对本次事件是否有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女主播同时销售“八卦镜”“招财粉”等迷信商品,平台应警觉其可能违规,直播间名称暗示、背景音乐营造玄学氛围,均属风险预警信号。 平台需建立迷信话术关键词监控机制,如“消灾”“治病”“逆转厄运”等,而非被动等投诉。事后,快手平台仅下架商品不追责,显然未尽合理安保义务。 若平台未主动审核,如未设置迷信类目关键词过滤,则或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如协助退款。若平台接到投诉后及时删除内容,可免于赔偿,但仍负有封禁违规账号义务。 3、吴先生是否可以就母亲离世向女主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请求赔偿。 本案中,吴先生母亲死因是急性肾衰竭,与“烧包”无医学关联。法律上,时间先后不等于有法律因果关系。 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吴先生母亲离世与女主播“烧包”有任何关系,吴先生顶多是情感期待落空,但情感期待不受法律保护,无法据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大家怎么看?
吉林,一男子为肝癌母亲祈福,偶然点进某快手女主播的直播间。主播用低沉嗓音推销“招
洋仔说法
2025-07-27 23: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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