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一15岁女孩因年幼无知,怀孕生子,其母亲又气又恼,找男方家属算账,没想到男方家大门紧闭概不负责,妇产科主任见女孩处境艰难,心生怜悯,帮忙介绍一买家,买家把男婴抱走,给了68000元。两年后,女孩前男友因涉嫌一起凶杀案,此事被牵连出来,涉案妇产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律,但因情节轻微,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15岁的秦棠与小男友偷尝禁果后意外怀孕,一直瞒着父母,直到一天秦棠穿着宽松的衣服已经盖不住她的孕肚。
母亲杨云没有多想便说道:棠棠,你最近怎么胖了这么多,肚子这么大……此话一出口,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把女儿拉到身边询问。
秦棠眼见瞒不住了,自己又实在没有办法,泪流满面的跟母亲说了事情的经过,其实她也不知道怀了多久,只知道自己怀孕了。
杨云听闻五雷轰顶,没想到平时乖巧可爱的女儿怎么会怀孕呢?她双眼通红,冷静过后带着女儿前往医院。
来到医院后,挂了王桂珍主任的号,杨云心乱如麻,女儿还小这种事传出去,女儿的名声就毁了,咨询是否可以流产。
经过一番检查显示,秦棠怀孕已经足月,错过了最佳的流产时机,建议把孩子生下来。
杨云听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一时疏忽大意,毁了女儿的一生……
无奈杨云带着秦棠找到其男友家,希望能有一个说法,谁知男方家死不承认。
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说不上是谁的孩子,这锅我们可不背,爱找谁找谁去,双方发生激烈的争执,依旧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此时王桂珍刚好认识一对夫妻,为了要个孩子做了两次试管都没有成功,一直想要领养一个人孩子。
她想到了秦棠的处境,心生怜悯,而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从中牵线搭桥让杨云和想要领养孩子的夫妻认识。
并且为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跟他们都说明,自己作为医生其实不应该参与,但是就当自己成人之美,只是介绍你们认识,后续的事你们自己谈。
最后经过双方协商,秦棠生下的男婴被他们抱走,生产时秦棠以买家身份信息办理了住院并办理相关手续。
而买方给了中间人6.8万元,实际杨云只收到4.1万元。
大家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谁知两年后,因秦棠前男友参与了一场S人案,警方在调查时意外发现了这起婴儿贩卖的事。
而当时王桂珍因涉嫌介绍婴儿买卖而被卷入其中,由于她在整个过程中并未谋取私利,认罪表现比较好,检察院最终做出了对王桂珍不起诉的决定。
(案例来源:新京报)
首先,15岁的秦棠还未成年就怀孕,其男友可能涉嫌未成年犯罪。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秦棠才15岁年幼无知,怀孕生子,男友及家属概不认账,秦棠和家人应该报警求助,这有可能涉嫌未成年人犯罪,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秦棠的合法权益,使前男友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王桂珍医生不仅帮助女孩进行了这场非法的交易,还涉嫌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为婴儿的身份信息和户籍登记提供了虚假的证明。
《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桂珍医生或许会感到委屈,她认为自己只是出于好心,想要帮助一个陷入困境的女孩,可是法律是严谨的,它不会因为个人的善意而放宽尺度,她依然可能会承担一些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