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姐姐把你告上法庭了!”广东广州,一大爷年轻时竭尽全力送女儿出国留学,女儿

午夜游民 2024-12-24 11:10:29

“爸!姐姐把你告上法庭了!” 广东广州,一大爷年轻时竭尽全力送女儿出国留学,女儿毕业后留在美国。为了让长期不回国的女儿有个落脚之地,他将自己正在居住的房子过户给女儿。没想到,过户仅仅两年,女儿要将老人赶走并将房子卖掉。老人不愿走,女儿将父亲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案例来源:环球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年过八旬的赵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竟会将自己告上法庭!

赵伯一生都在为家庭默默奉献。年轻时,他和妻子勤勤恳恳地工作,生活虽不富裕,但一家人也算和和美美。他们育有一儿一女,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赵伯心中满是欣慰,也对他们的未来充满了期望。

为了能让儿女接受更好的教育,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赵伯不辞辛劳地打几份工,每日早出晚归,省吃俭用,只为攒下足够的钱供他们出国留学。

女儿小琳自小就聪明伶俐,学习成绩优异,对国外的世界充满了向往。在赵伯的全力支持下,她顺利地踏上了出国留学之路,并在毕业后成功拿到了绿卡,从此便留在了国外工作结婚生子,很少回国看望父母。

儿子小辉则相对内敛稳重,他深知父母的不易,在国外完成学业取得绿卡后,毅然决定回国生活,希望能在父母身边尽孝。 2005 年,赵伯和妻子用多年的积蓄在市区购置了一套房产,登记在了妻子和儿子的名下。此后,赵伯和妻子便一直在这房子里安享晚年。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8 年,赵伯的妻子因病离世。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她无比思念远在异国他乡的女儿,常常念叨着希望女儿能回国,哪怕只是多陪陪自己也好。

为了完成妻子的遗愿,也出于对女儿的爱与牵挂,赵伯和儿子小辉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放弃他们对这套房产的产权份额,通过公证继承将案涉房屋产权全部登记在了小琳一人名下,只盼着女儿能有个回国的“落脚地”,一家人的亲情能得以延续。

可谁能料到,仅仅过了两年,小琳就以经济压力为由,表示要出售这套房子,并要求父亲赵伯搬离。赵伯满心的失望与愤怒,他坚决不同意搬走。于是,小琳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小琳陈述诉讼理由时说道:“虽然父亲之前在这房子里居住,但现在我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我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包括出售。父亲继续居住在此,会影响我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出售计划,他应该尊重我的产权,搬离这所房子。”

赵伯听后,眼中噙着泪水,声音颤抖地辩解道:“我辛苦工作大半辈子,供你们出国留学,就是希望你们能有出息,能过得好。当年把房子给你,是因为你母亲的遗愿,也是出于对家庭亲情的珍视。你常年在国外,从未尽过赡养义务,如今却要把我赶出住了这么多年的房子,你怎么能如此狠心?你难道忘了我为这个家付出的一切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赵伯在涉案房产购买后一直在此居住生活,时间长达十余年,且他之前对房屋享有居住权益是基于家庭共同购置和生活的事实。

其次,小琳虽然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她作为子女,对年迈的父亲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从案件证据来看,小琳常年身处国外,在母亲病重期间未能近身照顾,在取得房产后也未对父亲的居住问题提出妥善的安置方案,只是片面强调自己的产权权利和个人困难,忽略了血浓于水的亲情以及应尽的赡养义务。这种行为与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相悖。

综合考虑赵伯的身体状况、居住情况以及他并无侵占房屋的主观故意和行为事实等因素,法院认为小琳要求赵伯搬家腾房的诉请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小琳的诉讼请求。

小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经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评论:“这女儿太让人寒心了,法院的判决真是大快人心,维护了老人的权益和公序良俗。

”这一案例也警示着人们,在处理家庭财产和亲情关系时,不能只看重物质利益,而忽视了道德和伦理的约束,家庭的和谐与亲情的维系才是最为珍贵的财富。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0 阅读:185
午夜游民

午夜游民

少看一些八卦,多看一些世界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