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又蠢又坏!江苏,一名老人将刚铺好的水泥路挖走,给自己家门口修了一个斜坡。路人

午夜游民 2024-12-24 11:01:59

真是又蠢又坏!江苏,一名老人将刚铺好的水泥路挖走,给自己家门口修了一个斜坡。路人:拆了东墙补西墙,我看你出门后怎么走!

(案例来源:这里是垦利)

这一天,刘明从家里骑着电动车匆匆忙忙地出门,准备出去办事。他沿着村子里的一条主干道走着,觉得路有点走难走。

由于最近在修路,路上坑坑洼洼的,还有一些地方刚铺了水泥,水泥看起来还没有凝固,确实不太好骑电动车刘明在路上左躲右闪,小心翼翼地骑着电动车,生怕不小心压到刚铺好不久的水泥。

当他骑着电动车快来到村口时,突然看到一名大爷佝偻着背在自己家门口忙碌着什么。这大爷他认识,是村里的李大爷。

刘明骑着电动车慢慢地前行着,再走近一点,他终于看清了李大爷在忙什么。然而,这不禁让刘明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原来,这李大爷正在拿着铁锹,吃力地挖着还没有凝固的水泥。李大爷家正靠在路边上,他挖的正是修路的那块水泥。

路上的水泥刚铺好抹平,看起来已经凝固了一大半,李大爷铲起来有一些费力,但是他还是不停地挖着。

挖累了,李大爷就停下来歇一歇,然后继续干。再顺着李大爷的动作看去,他把挖出来的水泥放到了自己家门前的坡上。

原来这李大爷是在挖路上的水泥,在给自己家门前铺一个斜坡呀!看起来李大爷已经挖了不少水泥了,他家前面的斜坡快要铺好了。

李大爷家的房子地基当时盖得应该比较高,因此他家的房子和外面的路存在一定的高度差,每次出门确实有些费劲。

而李大爷将路上的水泥挖过去做一个斜坡,这样就缩小了自己家和路的高低差距,看起来以后外出方便多了。

李大爷看着越来越高的斜坡,心里乐滋滋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但是刘明看着路上被大爷挖出来的那个大洞,心里感到有些啼笑皆非。

这大洞正好对着李大爷家的家门口,这水泥一旦凝固,这个洞也就形成了,大爷难道不担心会被大洞被绊倒吗?

刘明有点无语,虽然这水泥石子什么的不值钱,但是总不能将铺好的水泥路直接挖一个洞吧,这样不是损人不利己吗?

因为斜坡有一定的坡度,李大爷的家人一旦从斜坡上下来,很难刹住车,一下子冲到路上又正好遇到那个坑,真是比较危险。

刘明更担心的是,晚上的时候光线不好,万一有人骑电动车路过,因为这个坑而不小心摔坏,那可怎么办呢?

毕竟现在应该没有人会来补路上的洞,而水泥又快要凝固了,晚上行人很容易因为这个坑而摔倒。

他想叫李大爷赶紧住手,不要再挖路上的水泥了,但是又不好意思过去,毕竟李大爷是长辈,他是晚辈,晚辈应当如何去劝说一个长辈呢?

刘明真是左右为难,但是看着路上的这个水泥坑越来越大,他十分担忧,于是就拿出手机来记录下了李大爷挥铁锹的一幕。

李大爷挖路上刚铺好的水泥来给自己家门口铺斜坡 这样的做法从法律上怎么看?

1、《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大爷为了自己家出门方便,从村路上刚铺好的水泥上直接挖了铺在自己家门口,做了一个斜坡,这样的做法直接损坏了村里的路,违背了公序良俗。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李大爷强行从刚修的村路上面挖水泥到自己家门口来铺路。这样的做法损毁了村里的路,导致村民行路困难。

村里修路,材料一般是村里的公共费用来买的李大爷这样的做法还占用了修路的公共财产,根据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要处拘留和罚款。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大爷随意在刚铺水泥的村路上面挖走水泥,造成路上出现破损。如果在水泥变硬之前没有人来修补,那么很容易会导致人摔倒。

如果李大爷挖走水泥形成一个坑以后,他没有做任何的警示,从而导致行人摔倒,那么他的行为就是存在过错,由此侵害他人的行路权益而造成他人损害,他应当要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说来,如果有村民在路上行走因为李大爷挖走水泥造成的洞而不慎摔伤,那么李大爷是要赔偿村民的各项损失的。

李大爷从自己家门口的新修水泥路上挖水泥来在自己家门口修斜坡,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对于大爷的行为,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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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A缘

A缘

1
2024-12-25 15:53

[赞][赞][赞]太聪明

午夜游民

午夜游民

少看一些八卦,多看一些世界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