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老赖!”男子帮一个女业主装修房子,一年了,女业主都没有付工资,男子提着锤子去要账,女业主竟然理直气壮地说:装修水电的没有要工钱,地板的也没有要,刮大白的更没有要,你们急什么急?我缓个两三年就给你们了 ,男子听完,愤怒了,举起锤子就对准吊灯,砸了下去。
(来源:原山视频)
刘伟看着家中的生活环境,看着家人伸手要钱,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又缺钱了,这个时候,他又想起了一年前那一单活,那一笔工钱还没有付给他,现在家中要钱,工作难以展开,这笔钱让他举步维艰。
他默默地点燃一根烟,脑子里在思索着,这笔钱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可能就要不到了,这已经拖了一年了,他从来没有试过被拖这么久工钱。
他的思绪回到了一年前。
一年前,他和同伴们,一起给一个女业主装修房子,这个女业主就是李玲玲。
当时他们和李玲玲都谈好了工钱和支付工钱的时间,谈妥一切之后,他和同伴们就一刻不敢耽误,大家进场就施工起来。
他们都是实实在在,本本分分的人,有了工作就认真干活,不敢有半点怠慢。
在他们的努力一下,装修出来的房子让李玲玲特别满意, 但是,她并没有马上付工钱,而是要等装水电,贴地砖等那些人, 干完活之后才付的工钱。
刘伟也明白这其中的规则,既然这个房子还没有全部完工,还有一些活要等别人来干,业主等所有的装修工作完成之后,才支付工钱,这也是很正常的,所以他当时就没有马上要李玲玲付工钱。 他又马上投入了下一项工作当中,这一忙,就没有催李玲玲给钱,而李玲玲这一拖就把钱给拖了一年。
这一年当中,刘伟其实不止一次来要李玲玲付工钱,可是李琳琳不是有这个理由,就有那个原因,反正就是不给钱,每次刘伟都很恼怒,可是又要不到钱。
如今他又想起这笔钱,他不能再等下去了,他太需要这笔工钱来开展生活和开展工作了。
他思量再三,决定去要钱,多次打交道之下,他很清楚李玲玲这个人,态度不强硬一点,她是不会给钱的,他做了准备,提着锤子出门了。
来到李玲玲家,刘伟也是开门见山地问,到底给不给工钱。
不料李玲玲还是一副老样子,开口就说,那些装水电的都没有给工钱,那些贴瓷砖的也没有给工钱,还有墙上刮大白的,更没有给工钱,她还反问刘伟,急什么急,缓个两三年就可以给钱了。
缓个两三年,她说的倒是轻松,活已经给她干完了,钱却拖着。
刘伟听到这句话,想到自己的困境,他发火了,大声地说道,虽然都是软柿子,但他不是,他要工钱。
话音刚落,如果他听到李玲玲更大声地说:“那我看你到底有多强硬?”
听到这句话,刘伟是真的愤怒了,知道李玲玲是不会给工钱的,于是他举起锤子砸向吊顶。
这一举动可把李玲玲给逼急了,大声喊道:“居然砸我的吊顶,你赶紧停下来。”
但刘伟也做了决定,要不到工钱,那就把他所干的活给毁了。
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呢?
1、其实刘伟和李玲玲之间是构成合同关系的,双方是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的。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刘伟已经完成了装修的义务,那么李玲玲就应当履行支付工钱的义务。
2、拖欠工钱属于违约行为,刘伟其实可以走法律途径,要回工钱的。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般被拖欠工钱的情况下,应当走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工钱,而不是让欠工钱的人一拖再拖。
3、刘伟通过砸吊顶的方式,想要回工钱,这样的方式并不合法,这是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不对的。
也就是刘伟通过砸吊顶的方式,可能要不回工钱,还有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于此事,你有何看法?(李玲玲 刘伟为化名)
用户15xxx95
这种老赖,你处罚下,下次可能人都没有了,打官司,要钱要了几年。身心疲惫!
ppddwoaini 回复 12-23 15:21
除非报警以后能马上拿到钱,不然说啥都是空的。要么警察承担担保的责任,不然谁听对方的。
驻倭华军
没给钱,东西还是我的。我砸自己的有问题吗
知足常乐 回复 12-25 10:47
材料不是你的啊,只是这样做很无奈!
血魔
法律:莫挨老子[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用户10xxx57
要不回工钱?可能还有拘留?业主好这样想,都要灭他满门!
和二
还记得开车撞死人的那个保险员吗,被撞的那家人一直都没得到赔偿
XJ
你没有给工钱之前东西是人家的,人家有权处理自己的东西。只是处理的方式方法有待商榷而已。
用户11xxx76
一家整整齐齐的送走不好吗
用户17xxx43
作者小编都在胡编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