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冤了!”河北保定,老汉花10000元买了20只小羊羔,可一夜之间全部被邻居毒

运良说是非 2024-07-12 15:07:15

“太冤了!”河北保定,老汉花10000元买了20只小羊羔,可一夜之间全部被邻居毒死,老汉怒不可遏,找到邻居要求赔偿。可邻居却倒打一耙,要求老汉赔偿树苗钱。双方争执不下,闹到法院,最终邻居被判刑,可老汉却后悔了,他赶紧写了谅解书,这是怎么回事呢? (来源:涞水县人民法院) 张大爷花1万元新买了20只小羊羔,准备靠着这些小羊羔发家致富,赚一笔养老金。 天才蒙蒙亮,张大爷就起床了,他习惯性地往羊圈走,可老远他就发觉有点儿不对劲儿。 那些小羊羔横七竖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不像睡着的样子,张大爷急忙跑过去,发现那20只小羊羔不知道为什么,全部都死了。 张大爷难过得号啕大哭,那是他存了好久的钱,才买回来的小羊,现在血本无归。 为了弄清小羊羔的死亡真相,张大爷请来了兽医,结果被告知是吃了有毒的食物导致的。 张大爷思来想去,一拍脑袋,直接拿了一把锄头气冲冲地往刘老汉家里跑。 一见到刘老汉,他就指着他的鼻子说:“你的心太狠了,居然投毒,把我20只小羊羔给毒死了,我不管你,你必须把那1万块钱的本钱还给我,增值部份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刘老汉一听,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他马上回怼:“赔钱?你想多了,这事是你活该,怎么还有脸来找我赔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刘老汉在3年前种植了一批树苗,那批树苗是有专人收购的,眼看着准备要收成了。 他却发现,树苗在一夜之间,被啃得不像样子,他既心疼又气愤,当即在地里大声叫骂:“是谁糟蹋了我的树苗。”可根本没人理他。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啃的口子,觉得很像是被羊啃食的,但这也只是他的猜测,并没有真凭实据。 没想到,第二天他发现树苗又被啃了一大半,这下他彻底坐不住了 。 他在村里挨家挨户去问,可根本没人承认自家的动物去啃过树苗,刘老汉很生气,他心想:“既然个个都不承认,那只能是山上的野生动物啃的。” 为了保护树苗不再被啃食,刘老汉决定在树苗上洒药,在洒药前,为了避免惹上纠纷,他还专门又每家每户通知了一遍,让他们管好自家的动物,以免造成损失。 谁知,才洒药第2天,张大爷就找上了门,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刘老汉这才知道,原来啃食他的树苗的,竟然是张大爷家的小羊羔。 他一下子脾气也上来了,他指着张大爷说:“我在洒药前就通知过你,可你不承认,我的树苗种了3年,全被你的羊糟蹋了,你还敢问我要赔偿!” 张大爷被气得吹胡子瞪眼,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气急败坏地说:“我不管,我的羊全死了,这钱你得赔。” 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互相指责,谁也不愿意赔钱,最后张大爷丢下一句话:“你不赔钱,就等着瞧!” 说完,他转身就走,刘老汉根本不怕,因为他觉得自己占理。 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刘老汉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而状告他的,竟然就是张大爷。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张大爷认为,自己的羊是吃了刘老汉的树苗,导致死亡,刘老汉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应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刘老汉在发现树苗被啃后,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采取了洒药措施,而在洒药前,他曾去知会过张大爷,但张大爷没当回事,导致羊羔被毒死。 虽然羊是吃了刘老汉的树苗死的,但是张大爷放任自家羊啃食树苗,同样侵害了刘老汉的个人权益,其本身也存在重大过错。 2、刘老汉反驳,他为了保护自身财产不受侵害,在自家的地里洒药,属于正当防卫,洒药前他已经挨家挨户通知,尽到了基本义务。 张大爷置若罔闻,放任羊乱吃,羊的死亡,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不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刘老汉认为自己没有侵权,不应该赔偿,张大爷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刘老汉是为了保护自身财产不受侵害,但其在公共场所的投毒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害,且具有不特定性,对周围群众有可能会造成危害,依法构成投毒罪。  但考虑到刘老汉在主观上,并不具有故意投毒损害他人利益的故意,而且在事发后,取得了张大爷的谅解,因此,在量刑上可以获得减轻或从轻处理。 综上,法院判决:刘老汉因犯投毒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张大爷经济损失8000元。 此判决相信会让许多人意难平,但法就是法,如果刘老汉当初发现树苗被啃后,采取报警的方式处理,或许结果又大有不同! 对此,你们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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