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惦记别人老婆的下场!” 内蒙,一男子以醉酒为由,深夜,赖在女邻居家不走。竟要求对方老公去偏房睡,老公笑着答应。可让人万万没想到,几个月后,男子被烧成黑炭。 (案例来源:一线普法) 这晚,48岁的田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他起身穿好衣服,准备去外面吹吹凉风。 可当田利靠近自家地窑的时候,恍惚中好像听到一阵急促的喘息声,老田蹑手蹑脚地朝地窑靠近。结果,眼前的一幕惊得他目瞪口呆。 因为,此时他的妻子李琴,正跟隔壁的高能在地窑欢快地“拔萝卜”。 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理亏的高能反而恼羞成怒,还冲着田利发火。 高能说田利故意跟踪他们,若是再有下次就要对他不客气。自己的妻子被别人霸占,田利却还像个孙子一样赔礼道歉,一个劲地解释他不是故意的,还让他们俩继续玩耍,不要管他。 田利为什么会这么卑微呢? 原来,人到中年的田利没办法过夫妻生活,每月勉强只能交一次公粮,因此李琴对丈夫极为不满。动不动就骂他是个废物,中看不中用。 心虚的田利敢怒不敢言,最终只能任由妻子在外面风流,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因为田利担心,如果他管得太严,李琴会提出离婚。 在田利看来,如果他们两人因为此事离婚,子女脸上无光,到时候儿子可能连老婆都娶不上。所以,田利选择了隐忍。 每当田利气得要抓狂的时候,就自我安慰再忍一段时间,等家里房子盖好,儿子成了家就离婚。 可也正是他的懦弱,让高能跟李琴越来越肆无忌惮。 这天,高能居然以喝醉为由,还要在他家留宿一晚,田利本以为妻子会顾及自己的颜面,赶对方走。可等来的却是一句,你去小屋里睡吧! 那一刻,田利恨不得跟这对男女同归于尽,可想到两个孩子,他又一次忍气吞声。 半年后,田利为儿子准备的婚房即将完工,李琴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提议让高能帮他们装修,正常情况下是个男人都会拒绝,可田利为了讨妻子欢心居然同意。 也正是他的这个决定,让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这天,高能干完活,提出要喝两杯酒。高能买了很多下酒菜,没心没肺地跟着这个情敌喝酒,哪承想,高能居然还一个劲埋怨田利没给他面子。 将他跟李琴的事告诉了别人,高能越说越来气,最后居然口出狂言,声称要当着田利的面,跟李琴发生关系。田利气得咬牙切齿,高能接下来的一番话,瞬间让压抑已久的田利爆发。 原来,高能说自己不仅要跟李琴好,以后还要让田利的女儿伺候他。要知道田利隐忍这么久,就是为了一双儿女。 盛怒之下的田利,拿起一个酒瓶砸在高能的头上,然后又找来一根棍子,疯狂地朝高能身上打去,等他打累的时候,高能已经停止了心跳。 事后,田利为掩盖罪行,夜深人静之时将高能拉到野外焚烧。2天后,事情败露,田利喜提一双银手镯。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性命。 《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田利原本并没想过要高能的命,他是因为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 ,失控进而做出这么疯狂的事。 因此,田利属于激情杀人。再加上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在量刑上可以从轻处罚。可田利作案后,又焚烧尸体,性质就显得极其恶劣。 最终,田利被判死缓。 2、自古奸情出人命。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琴在婚姻存续期间,公然跟别的男人发生关系,且无视丈夫的感受。违背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 田利处在这种尴尬的境地,选择一味隐忍,但并不意味他并不在意,俗话说狗急了还跳墙,当一个老实人隐忍久了,必然会出事的。 所以说,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感情,基本上都不会善始善终,轻则妻离子散,重则家破人亡人。为了一时的欢愉,得不偿失。 3、夫妻双方理应相互尊重,理解。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双方负有相互扶持和抚养的义务。田利身患隐疾,李琴理应多包容和理解,而不是落井下石,往丈夫伤口上撒盐。 这场悲剧,李琴和高能负有主要责任。 田利选择用这么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虽然逞了一时之快,却是害人害己,为了一个不值得的女人,毁了自己的人生不值得。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民法典
“这就是惦记别人老婆的下场!”内蒙,一男子以醉酒为由,深夜,赖在女邻居家不走。
运良说是非
2024-07-08 11:04:09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