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女子和朋友在某餐厅消费,但是店家没有价目表。最后算下来,竟然要380元。餐厅老板说,可以打折,只要付340元就可以了。女子不相信,重新算了一下,只要250多元。这下就尴尬了。餐厅老板说是开玩笑的,自己是单身,想要追求女子才故意算错的。最后,女子还是支付了200元才离开。当地市监局回应说,需调查核实。 (案例来源:) 女子和朋友凌晨来到了一家餐馆,点了一些烧烤和凉菜。当女子和朋友吃完,叫老板来结账时,老板说要380元。 女子很吃惊,因为点的烧烤和凉菜根本要不了380元。女子质疑,老板说可以打折,让女子和她的朋友付340元就可以。 可女子还是觉得值不了340元,所以女子就一样一样的重新计算。 这一算算出了问题,所有加起来只需要250多元。 这下餐厅老板有点尴尬,老板说,他是开玩笑的,因为他单身,想要追求女子,所以故意算错。 女子肯定不会相信老板的鬼话,但因为是凌晨,为了安全着想,女子最后付了200元才离开。 女子事后越想越生气,觉得餐厅老板涉嫌宰客,所以向当地市监局举报。 市监局回应说,需要去餐馆核实,如果核实属实,会立案处罚的。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餐馆老板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餐馆老板涉嫌欺诈,本来只要250多元的烧烤和凉菜,却让女子支付380多元,这违背了诚信原则。 餐馆老板的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在道德上要严厉的谴责。 同时,餐馆老板的这种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2、女子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女子只点了250多元的凉菜和烧烤,但餐馆老板却收女子380元,这显然对于女子来说不公平,侵害了女子公平交易权。 作为消费者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既然凉菜和烧烤只值250多元,那么餐馆老板就不应当收女子380元。 餐馆老板的行为涉嫌欺诈,作为消费者的女子,有权要求餐馆老板退一赔三。 3、女子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本来只需要250多元的凉菜和烧烤,餐馆老板却硬是说成380元,这很显然属于欺诈。 所以女子有权要求餐馆老板退一赔三。 女子支付了200元,那么这200元,餐馆老板需要退还,同时餐馆老板需要赔偿女子600元的经济损失。 所以,女子可以要求餐馆老板支付800元。 做生意需要诚信,像餐馆老板这样坑蒙拐骗的,做一次性买卖的,是不可以长久的。这一次女子举报了,当地市监局回应说,会调查核实的,会立案处罚的。那么餐馆老板除了赔偿女子800元外,还需要面临巨额的罚款,这是餐馆老板咎由自取。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江西上饶,女子和朋友在某餐厅消费,但是店家没有价目表。最后算下来,竟然要380元
运良说是非
2024-07-07 17:03:34
0
阅读:1084
用户14xxx65
没有看到价格,我是不敢点菜的
史瓦罗
真要点,至少点菜时候,和服务员或者老板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