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见人品!”广东,女子跟男友同居5年,男友将所有收入共计108万,交给女子保管。谁知,两人感情破裂,男友要求女子返还108万,女子大怒:你想白嫖吗?男友将女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让人始料未及! (来源:长江云新闻) 黄丽临下班,突然接到前男友陆勇的电话:“下班一起吃个饭吧,我有事跟你说!” 黄丽想着,两人恋爱5年,哪怕是分手,以后依然可以做朋友,没必要闹得太难看,于是她便同意了。 两人来到了恋爱时常去的餐厅,不禁感慨,时光飞逝,物是人非! 陆勇迟迟不开口,只是专心干饭,黄丽没忍住,主动发问:“你说有事跟我说,是啥事呢?我等会儿还得回去加班呢。” 陆勇愣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我说了你别生气,当初我把工资都交给你了,我算了一下,有108万,现在我俩分手了,我赚钱也不容易,你把钱还给我吧。” 黄丽一听,瞬间气炸了,她彻底看清了陆勇的真面目! 两人在2019年经人介绍认识,陆勇对黄丽一见钟情。 为了追求黄丽,陆勇每逢节假日,都会给黄丽发红包,还会贴心地写上“5201314、给宝宝买护肤品”等甜言蜜语,而且平时还对黄丽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黄丽很快就被感动,两人迅速恋爱同居,以夫妻名义自居。 他们浓情蜜意,你侬我侬,有着强烈的结婚意愿,开始商量着结婚的事。 陆勇为了表示诚意,主动每个月把工资交给黄丽保管,并让她主持家里的大小事务,两人虽然没有扯证,但跟普通的夫妻并没有什么区别。 之后,陆勇为了个人能有更好的发展,到了外地工作,两人聚少离多,感情慢慢变淡,偶尔聚在一起,也会为了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吵个不停。 双方的心都很累,萌生了分手的想法,可5年的感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两人貌合神离,又相处了一段时间。 最终,在两人再次发生剧烈争吵后,陆勇搬离了两人曾经的爱巢,两人分手。 两人在分手后,黄丽用工作来麻痹自己,可陆勇却开始不平衡,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工资都交给了黄丽,既然分手了,那钱就得还回来,毕竟那钱是自己辛苦赚来的,以后还得结婚呢。 他犹豫了好几天,决定向黄丽要钱,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黄丽很无语,因为陆勇把108万收入交给自己不假,可在同居期间,这里面很大一部分钱,都是陆勇借用她的卡来走账,事实上这钱根本没有落她手上,还有2人5年的生活共同开销,方方面面都是要花钱的。 陆勇的工资七扣八扣后,根本所剩无几,现在陆勇问她要108万,分明是想白嫖,实在是太过分了! 既然陆勇不讲武德,黄丽也不打算惯着他,她当场没好气地说:“这钱早就花完了,怎么花的你心里有数!” 说完她转身就走,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她竟然收到了法院传票,而起诉她的人,就是陆勇! 那么,法院会支持陆勇的诉求吗? 1、陆勇有权利拿回交付给黄丽的大额赠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陆勇当初以结婚为目的,将自己的收入全数交给黄丽保管,为有附带条件的赠予行为。 可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后,丧失了结婚的前提条件,因此赠予行为自动失效,陆勇有权利要求黄丽返还财产。 但如果是双方为了增进感情,互相赠送的带有特殊意义的礼物,比如备注了“520,1314”等特殊符号的红包赠予,则可视为一方自愿的有效赠予,法院不支持返还。 2、陆勇借黄丽的卡走账,这部分钱不能算在黄丽头上。 根据《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陆勇交给黄丽的收入,经查明,有大部分是陆勇借用黄丽的卡转账给他人的,这部分钱为陆勇个人支出,陆勇只记收入,不记支出,要求黄丽全数返还收入,对黄丽来说不公平。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款的具体比例。 黄丽与陆勇并未领取结婚证,虽然不具备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但双方同居5年,期间产生的共同开支难以区分,而且黄丽同居期间还因宫外孕曾流产过一个孩子,在身心上受到了损害,这种情形下,法院应酌情确认彩礼的返还金额。 因此,法院排除借卡走账支出,以及双方协商的生活开销后,认为需要酌情给予女方一定的身心补偿。 综上,法院判决:黄丽须返还陆勇20万!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没有再上诉!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分手见人品!”广东,女子跟男友同居5年,男友将所有收入共计108万,交给女子保
运良说是非
2024-07-11 17: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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