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上海,一9岁女孩在小区游乐场“荡千秋”。谁想,因荡得太高,小女孩不

运良说是非 2024-06-21 13:12:39

“飞来横祸!“上海,一9岁女孩在小区游乐场“荡千秋”。谁想,因荡得太高,小女孩不小心从秋千上跌落,导致头部卡在秋千和地面之间,造成颅脑损伤死亡。家属一纸诉状,将娱乐设备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180余万,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看着女儿冰冷的遗体,35岁的陈小伟陷入深深的懊恼之中。他一遍又一遍地拍打自己的脑袋:“我为什么就那么粗心? 当时怎么不阻止女儿玩这么危险的游戏?” 妻子李梅强忍心中的悲痛,安慰这个自责的丈夫:“这事也怨不得你,谁能想到会这样,要我说,这秋千的设计就有问题,就算是摔跤,也不应该是脑袋卡住。”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22年6月的某天,吃过晚饭,陈小伟像往常一样,带9岁的女儿小樱来到小区游乐场玩耍 ,同行的还有小樱的奶奶。 陈小伟见女儿一个人玩无趣,还特意给女儿找了个伴。 就这样,两个小女孩在小区的游乐场尽情玩耍,陈小伟跟母亲则跟小区邻居在不远处闲聊。 想到自己女儿都已经9岁了,陈小伟也没有过多关注女儿这边的情况。 可突然,另一个小女孩神色慌张地跑来:“叔叔,不好啦!小樱的头卡在那个秋千底下。” 陈小伟急忙跑过去,而此时小樱被卡在秋千荡椅地面跟底部之间。陈小伟想将女儿拉出来,却根本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一拉女儿就喊疼。 陈小伟好不容易将女儿解救出来,可谁想,送到医院时小樱重度伤颅脑损,当天不治身亡。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家属的心情可想而知。 事后,家属认为秋千的设计有问题,一纸诉状将游乐设备公司、物业公司、居委会等告上法庭。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一审认为秋千荡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对这起意外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娱乐场所提供的设备,应该做好安全措施,可小区安装的荡椅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国家强制要求,秋千的底部和地板之间的距离,至少在400毫米以上,可出事的秋千距离却只有94毫米。 另外,秋千摆荡起来的弧度不可以超过45度,可本案中两个小朋友玩耍的秋千,却摆荡幅度过高。 因此,法院认为荡椅在安装时,在客观上存在重大安全缺陷,是导致小女孩死亡的主要原因。 2、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该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34条规定: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家长作为成年人,孩子在荡秋千的时候,应该要提醒孩子注意安全,或者在一旁看着。可本案中的家属却自顾自跟别人聊天,没对孩子尽到提醒义务,这也是导致这场意外的原因之一。 3、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一审判决,游乐设备公司承担60%的责任,赔偿家属107.2万,家属承担40%责任。小区物业以及居委、在本次事故中并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游乐设备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发生这样的意外,令人痛心。游乐设备承担相应责任天经地义,毕竟他们的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才是造成悲剧的主要原因。 希望这个案例给广大家长提个醒,切莫粗心大意,多一些安全意识。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0 阅读:19
运良说是非

运良说是非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