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55岁男子,没办法跟妻子过夫妻生活,他总怀疑,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妻子,背叛了他。每到晚上,他就将妻子下身打得皮开肉绽。这天,男子喝醉了还追着妻子打,结果摔倒在地上。妻子拿起一把大铁锤绝地反击,将男子脑袋砸出3个大窟窿。 (案例来源:一线普法) 这天,殡仪馆接收了一名因醉酒,将自己烧死的中年男子。就在工作人员准备将尸体火化时,却发现男子死得蹊跷。 原来,死者头部有明显被钝器砸伤的痕迹,殡仪馆负责人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警方调查发现,种种迹象都表明,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最终,在诸多铁证面前,妻子王香梅承认,就是她弄死了自己的老公。 那么她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王香梅患有小儿麻痹症,身材瘦小。当年,她经人介绍嫁给了无父无母的陈强。可谁想,婚后,陈强不仅好吃懒做,还总是喜欢家暴。 王香梅胆小懦弱,又是一个传统女人,因此,她每次都选择隐忍,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一双儿女身上。 那个时候的她,从没有想过要离婚。 谁承想,人到中年的陈强突然身体出现问题,没办法再过夫妻生活,四处寻医问药也没有起色,从那以后,他就开始变得敏感多疑,总担心自己的老婆跟别的男人好上。 即便是白天,只要陈强看见王香梅跟同村男子站在一起说话,就会醋意大发,晚上变着法子折磨自己的妻子,大概意思是我不行,我也绝不会让你便宜了别人。 总之,每到晚上对于王香梅来说就是噩梦,爱面子的她,从没将这样的事告诉别人。日复一日,忍受着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 性格扭曲的陈强,嗜酒如命,每次只要他喝多了,就会变成一个“大坏蛋”,不仅对妻子动粗,有一次,还差点把儿子打死了。 长期生活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中,王香梅最终提出离婚。可是两人离婚仅一天,陈强又要求复合,威胁道:“你如果离开我,我不敢保证你姐姐一家人的安全。” 王香梅深知丈夫有多么可怕,为了不牵连自己的家人,她再次回到那个没有温度的家。 挨打成了王香梅每天的必修课,左邻右舍都看在眼里,就连陈强的朋友都看不惯。可陈强依旧我行我素,他将自己的负面情绪都发泄到妻子身上,从不会顾及妻子的感受。 王香梅也曾试图想打开丈夫的心结:“我都这么大年纪,对那玩意真是不感兴趣,就算是你不能履行丈夫的义务,我也会一样好好伺候你。” 可陈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越来越过分。 案发当天,大白天陈强又喝醉了,在家里骂骂咧咧 ,先是将家里的三只老母鸡给弄死了,还威胁王香梅:“你今天的下场跟这三只鸡一样,等收拾完了你,我再弄死你儿子。” 王香梅惊出一身冷汗,可就在她想跑的时候,被陈强抓住了衣领。王香梅身材瘦小,腿脚又不方便,就像是小鸡一样,被陈强逮在手上。 看着眼前这个凶神恶煞的丈夫,王香梅使劲挣脱。陈强一连骂,一边继续追赶,结果踩在门帘上摔了一跤。 就算是这样,他嘴里还一直在说不会放过母子二人。今天,不是他们死,就是我活之类的话。 见此情形,王香梅急忙跑进杂物间,拿了一把大铁锤出来,此时,陈强还倒在地上没有爬起来。 王香梅毫不犹豫地砸下去,一下、二下、三下。 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王香梅伪造成是陈强醉酒自焚的假象,因为大家都知道陈强平时的为人,亲朋好友们居然没有一个人质疑,因为谁也不相信,善良老实的王香梅会做出“杀夫”这样的事。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不管是谁,都不能随便剥夺他人的性命,王香梅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香梅是因为长期被丈夫家暴,才做出这种糊涂的事,受害人本身存在过错,法官在判刑时会酌情考虑,王香梅只是冲动之下将丈夫弄死,属于情节较轻。 2、总有一些男人觉得,打自己老婆不算犯法,这样想大错特错。 《刑法》第33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这位死者,长期对妻子家暴,妻子保留证据可以报警。有些家暴男在妻子面前很威风,其实在法律面前,又会变成一只“纸老虎”,女人一味地纵容、隐忍只会让他们愈发肆无忌惮。 3.、夫妻之间理应相互尊重、信任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文中这位丈夫生性敏感多疑,没有任何证据就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这是对妻子的不尊重,不利于家庭的稳定跟和谐。 这场家庭悲剧值得每一个成年人深思,无端猜忌不仅会了毁了自己,还会给身边的亲人带去痛苦,最终两败俱伤。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内蒙,一55岁男子,没办法跟妻子过夫妻生活,他总怀疑,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妻子,
运良说是非
2024-06-20 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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