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这事儿我看明白了:一个4岁小孩在餐厅过道跑,人多挤一下,手无意蹭到女子的屁股。监控清清楚楚,是跑动失衡的意外触碰。
家长也道歉,按正常人逻辑,这事翻篇就完了。结果呢,女子依旧不依不饶!
书面道歉不行,要一家三口拍视频鞠躬道歉;报警、调解三次不松口;自己账号里挂“干自媒体的当然需要流量”,一边说“不是蹭流量”,一边把“被4岁男童摸臀”挂主页持续更新,说要起诉家长、发到“事情解决”为止。
我真服了。
4岁,幼儿园中班,他懂什么叫“摸臀”?律师都说了,无行为能力人,连性骚扰的故意要件都不满足。
你被无意蹭一下是不舒服,可你反手勒小孩脖子、留勒痕,家长反过来要你道歉,这账就不算了吗?
现在倒好,你失眠焦虑呼吸性碱中毒两次进急诊,小孩被你揪衣领吓到做噩梦——谁更该被安慰?
最迷的是她那句:“我干自媒体当然需要流量,但不会被流量裹挟颠倒黑白。”
姐,你账号里宿管阿姨、顺风车司机、4岁娃全是你吵架素材,这还不叫“冲突人设”?平台都看不下去了,抖音禁止关注、暂停营利,微博一键防护。
维权不是这么玩的!
别人认错赔钱了还咬着不放,把偶发意外炒成“男童性骚扰”连续剧,这已经不是维权,是拿小孩当流量垫脚石。
真要去法院,法庭认的是证据,而不是认剧本—,到时候别又说“舆论审判我”。
成年人分辨得出孩子是无心还是恶意,这事本来一句“下次看紧娃”就结束。
非要演成苦情连续剧,那观众只会觉得:你维的不是权,是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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