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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不活了!上海,一对男女在法院门口发生冲突,女子报警,说被打骨折了,要求处罚男子

笑不活了!上海,一对男女在法院门口发生冲突,女子报警,说被打骨折了,要求处罚男子。警方调查后,因为证据不足,没法认定恶意殴打,最终没有处罚任何人。结果2人全都不服,联手起诉公安,更让人没想到的是,男子以自己无故被上手铐,警方没给他饭吃为由,向公安索赔14万亿美元精神损失。这下事情变得有意思了。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马某和林某在法院门口发生了口头争执,接着升级成推搡拉扯的肢体冲突。

事后,马某作为女方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声称被对方殴打致骶骨骨折,立马报警,坚决要求警方处罚男方。

接到报案后,当地民警也是完全按正规流程办案。调取现场监控、给双方做笔录、开具验伤单,还2次申请伤情鉴定。

可核查下来发现,现场只能证明两人有互相阻拦、拉扯接触,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男方存在恶意殴打,也无法百分百证实女方骨折就是这次冲突导致的。

本着疑罪从无、证据为王的原则,警方最终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两个人全都不服气。女方马某觉得警方不公,执意起诉公安局,要求撤销不予处罚结果。

更有意思的是,作为冲突另一方的男子林某,也跟着一起起诉公安。

林某的理由格外奇葩,他声称自己接受警方询问时,被民警戴上手铐,还没及时提供饮食,认为警方执法违规。

借着这次诉讼,他直接狮子大开口,向公安局索赔14万亿美元的精神损失费。

这个数字有多夸张,早已远超常规民事,行政赔偿的范畴,纯粹是漫天乱要价,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支撑。

庭审中,法院仔细复盘了全部执法过程。确认民警当时面对冲突纠纷嫌疑人,依法使用单手手铐控制,属于标准合规执法,不存在滥用职权、违规对待当事人的情况。

案件开庭审理后,法院认定,男子当时属于纠纷涉案嫌疑人,警方依法使用手铐管控,是标准的规范执法行为,不存在滥用职权、违规对待当事人的情况,所有办案流程完全合规合法。

法院也点明了核心,那就是国家赔偿的前提,必须是行政机关存在违法执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既然警方全程无过错,所有索赔诉求自然不成立。

最终法院一锤定音,驳回两人全部诉讼请求,两人各自承担25元诉讼费。

整件事看完,让人哭笑不得。维权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维权绝对不是胡搅蛮缠、漫天要价。

证据不足就怪执法不公,正常执法就狮子大开口天价索赔,这纯属浪费司法资源。

按照《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公安执法没错,就一分钱不用赔你。想找国家要赔偿,必须证明公职人员执法违法、实实在在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本案警方取证、调查、不予处罚,全部流程合规合法。男子被上手铐是面对纠纷嫌疑人的常规执法手段,不属于侵权。

所以他索要14万亿美元的天价精神赔偿,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法院驳回是必然结果。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20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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