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太心酸了!”山东临沂,一名大学讲师隐瞒身份进入外卖站点,本想用3个月时间观察骑

“太心酸了!”山东临沂,一名大学讲师隐瞒身份进入外卖站点,本想用3个月时间观察骑手的真实处境,没想到实验进行到第83天,他在暴雨中送餐遭遇车祸,左脚骨裂,由此陷入一场长达17个月的维权拉锯。
 
邢斌是临沂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此前就曾以众包骑手身份体验外卖配送,2024年12月,他再次穿上骑手服,先后进入不同站点,这次重点观察专送骑手的劳动管理、派单机制和权益保障。
 
与时间相对自由的众包骑手不同,专送骑手的工作高度组织化,按照邢斌的说法,他们需要参加早会、固定时段上线、接受站点派单和排名考核,平台要求每天完成18单,他所在的站点又将任务加到至少25单。
 
少完成一单,就可能被记作旷工,遇到系统派单不足或者个人没有完成指标,还要申请加班,站点每天会公布接单排名,收入又与单量、等级和出勤挂钩,看起来是按单结算,实际上工作时间和劳动节奏都受到严格控制。
 
2025年3月2日,临沂遭遇暴雨,邢斌在送餐途中被一辆汽车撞倒,按照他的陈述,站长得知消息后先询问尚未送完的订单,并提出让肇事司机开车带他完成剩余3单,他送完餐后才前往医院检查。
 
医院诊断为左脚骨裂,并建议休养两周,可站点随后两次催促他返岗,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邢斌曾拄着拐杖坚持送餐,最终还是因为疼痛无法继续,不久后被移出工作群,配送账号也被封禁。
 
这里需要说明,上述经过主要来自邢斌本人提供的记录和相关骑手证言,南方周末记者曾联系涉事站点及相关配送公司,一方称不了解情况,另一方拒绝回应,因此在有关部门作出调查结论前,不能把争议一方的陈述全部当成已经认定的事实。
 
但我认为,即使暂时不评价谁对谁错,有一个问题也必须问清楚,一个每天按时上线、参加早会、接受派单、完成指标、服从奖惩的专送骑手,出事以后为何会突然变成只存在合作关系的独立经营者。
 
邢斌入职时通过其他应用签署了配送合作协议,协议强调双方适用民事法律而非劳动合同法,站点据此否认劳动关系,可法律判断从来不只是看合同标题,如果实际用工符合劳动关系特征,换一个协议名称并不能自动改变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已经明确,即使企业与骑手签订承揽或者合作协议,也要根据实际用工情况,综合考察工作时间能否自主决定、劳动过程是否受控、是否接受算法规则和奖惩管理。
 
从这一标准看,早会、固定在线时段、最低单量、排名考核、旷工处理和账号控制,显然都是认定劳动管理程度时值得审查的因素,当然,邢斌与哪个主体存在何种法律关系,仍需结合合同、工资来源和实际管理主体依法判定。
 
我认为,新就业形态维权最难的地方,就在于骑手面对的不是一个清晰的用人单位,而是平台、配送服务商、站点、结算机构和合作公司组成的链条,骑手每天接受具体管理,真正出事时却很难迅速找到承担责任的对象。
 
配送合作协议来自一家公司,日常管理由站点负责,报酬又通过支付机构发放,骑手甚至拿不到自己签署合同的原件,当主体被拆成多个环节以后,每一方都只承担一小块职能,劳动者却要独自拼出完整的证据链。
 
邢斌此后至少18次拨打12345,两次前往劳动监察部门递交材料,还咨询过律师,按照他的说法,17个月过去,劳动关系、医疗补偿和保险赔付仍没有明确结果,记者截至发稿时也未收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进一步回复。
 
更让人疑惑的是,站点每月从骑手收入中扣除260元,名义上用于商业保险和附加险,可邢斌称自己没有见过完整保单,发生事故后也没有获得相应赔付,我认为这笔钱由谁收取、购买什么险种、保障范围如何,都应该有一本明白账。
 
肇事车辆保险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并不意味着其他争议自然消失,交通事故赔偿、商业保险理赔、工伤待遇或者职业伤害保障属于不同责任路径,能否适用要分别审查,不能因为车主赔了一部分,就让用工一方的责任失去讨论空间。
 
值得看到的是,我国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正在不断完善,2025年7月山东被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6年7月试点又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截至当年6月底累计参保人数已达2990.2万人。
 
这套制度的重要突破,是不再把确认劳动关系作为唯一入口,而是针对骑手流动性大、多平台接单的特点,实行按日参保、按单计费、平台缴费,让骑手在执行订单时遭受职业伤害,也有机会及时获得医疗和经济保障。
 
遗憾的是,邢斌受伤发生在山东启动相关试点之前,不能简单用后来的政策倒推处理,但他的经历恰好说明这项制度为什么必须加快落地,因为受伤后的救治和补偿,不能长期卡在一张合作协议和复杂的转包关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