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一直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离婚后,整整40年,对儿子不闻不问。男子晚年重病缠身,儿子从没露面。男子离世后,老宅拆迁获200万补偿款,儿子跳出来要继承遗产,遭到男子的叔姑强烈反对。双方对簿公堂,男子亲子鉴定确认为亲生,法院一审判决儿子分得180余万,照料的兄弟姐妹仅获11万,亲属不服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男子钟某早些年的时候,他心里一直有个心结,他总在怀疑,自己的儿子并不是亲生的。
长期的猜忌,让他和妻子的感情越来越差,最后两人选择离婚。
离婚之后,儿子跟着母亲一起生活,从13岁开始,钟某就主动和儿子断了所有联系。
整整40年,父子二人几乎没有任何来往,钟某对这个儿子不闻不问,没有尽到父亲的抚养责任,两个人形同陌生人。
一晃40年过去,钟某渐渐步入晚年,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还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生活慢慢无法自理,吃喝起居、看病买药都需要有人贴身照料。
而这个时候,当年断联的儿子,依旧没有现身照顾父亲。
在钟某最艰难、最需要亲人陪伴养老的日子里,守在身边出钱出力的,是他的弟弟和妹妹。
钟某的兄弟姐妹,没有推卸责任,日复一日照料着他的日常,陪着他看病住院,一直照顾到钟某离世。
连他身后的后事,也都是兄弟姐妹帮忙操办。
谁也没有想到,钟某走后,留下来的老宅碰上城中村拆迁,拿到了将近2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就在拆迁款落实之后,消失了整整40年的钟某的儿子,突然站了出来,主动要求继承父亲留下的这笔遗产。
这个举动,瞬间激怒了照顾老人多年的叔叔姑姑们。他们直言:你40年没赡养老父亲一天,凭什么来分大半遗产?
双方各说各的道理,谁也不肯让步,矛盾彻底激化,最后只能闹到法院,对簿公堂。
开庭之后,儿子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动向法院申请了亲子鉴定。
DNA检测报告出来,结果证实,他确实是钟某的亲生儿子,拥有血缘关系。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作出了判决。将近200万的拆迁补偿款,儿子分到了180余万元。
而辛辛苦苦照料老人终老的兄弟姐妹,一共只分到了11万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照顾钟某的亲属觉得难以接受,于是向上提起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可以重新划分遗产。
但是二审经过核查之后,最终维持了一审原本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继承分为两个顺位,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原本是不能参与继承遗产的 。
法院考虑到钟某兄弟姐妹对老人照料较多,给到的一份额外补偿,并不是正常的遗产继承份额 。
《民法典》1130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是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就是子女主观上恶意逃避赡养、故意不去照顾老人。
但钟某父子40年不来往的根源,是钟某早年猜忌孩子身世,主动切断了和儿子的联系,从小没有给予孩子父爱。
儿子长大之后,两个人没有相处的基础,并不是儿子单方面存心不孝、恶意拒绝赡养父亲。
因此法院没有适用“不分或少分遗产”这一条款,去削减他的继承份额。
若老人想报答悉心照料自己的亲属,最好生前立下遗嘱,自主规划财产,免得身后亲人对簿公堂,亲情破碎。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