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7 月 28 日,爆发的“山西 7·28 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西省最大金融诈骗案,涉案金额约 10.38 亿 -11.5 亿元,涉及5 家国有银行近 20 家分支机构、73 起案件,核心手法为金融掮客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通过伪造印鉴、更换预留签章、虚假支票挪用巨额存款。
2004 年 7 月 28 日,建行太原万柏林支行发现山西智信网络公司(山西证券控股)账户内1.5 亿元存款仅剩 20 余万元,随即报案立案 。
作案手段:以朱玉杰、王力民等为首的金融掮客,以高息为诱饵拉拢企事业单位大额存钱,再与银行分理处主任等内部人员勾结,私刻印章、偷换预留印鉴、伪造转账支票,将资金转入空壳公司后提现、质押或转贷 。
波及范围:先后涉及农行、建行、交行、中行、太商行等 5 家银行,确认案件73 起,查明损失约10.38 亿元(部分统计达 11.5 亿),其中“山西证券系”4 家企业损失约 8.8 亿元 。
主要嫌疑人:骨干分子包括朱玉杰、胡吉贤、王力民、田志刚、杜建国等;其中王力民于 2005 年 2 月在吉林落网,朱玉杰等人潜逃海外,朱玉杰于 2014 年 8 月回国自首 。
案件定性:属典型的内外勾结型票据诈骗,暴露当时银行基层内控严重缺失,被国务院及银监会高度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