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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上海,一74岁大爷身患晚期胆管癌,离异后与曾经的56岁租客阿姨共同生

万万没想到!上海,一74岁大爷身患晚期胆管癌,离异后与曾经的56岁租客阿姨共同生活十多年。病重期间,阿姨独自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大爷决定把房子留给她,并指定她为意定监护人,儿子对此也没有异议。然而,当两人来到公证处办理手续时,却遇到了件棘手的事。

2026年7月21日,红星新闻报道了上海一起极具争议的意定监护公证案件,情理与法律、个人意愿与公序良俗的冲突,在一位晚期癌症老人的临终托付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也让大众再度关注到尚在摸索完善的意定监护制度。

事件主人公是74岁的上海老人老张,早已离异独居。晚年他不幸确诊晚期胆管癌,医生告知其生命仅剩三个月。

自知时日无多,老张唯一的心愿,就是妥善安排好自己最后的人生旅程与身后事宜。陪伴他十余载的56岁女友桃姐,是他最信任的人。

据悉,桃姐早年是老张的租客,二人相处日久生情,携手同居生活十多年。老张病重后,日常饮食起居、看病照料全部由桃姐一人全权负责,十几年的朝夕陪伴与悉心照料,让老张坚定了托付的心意。

这份真挚的陪伴也得到了老张家人的认可,老张的儿子一直称呼桃姐为阿姨,十分认可她对父亲的照料,对于父亲想要处置房产、托付监护权的决定,全程没有任何异议,这也扫清了此次托付的家庭阻碍。

为了回报桃姐多年的付出,也为了让自己失能后有人妥善照料、处理身后事,老张专程前往上海普陀区公证处,提出两项申请:将名下房产赠予桃姐,并指定桃姐作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全权负责他的晚年治疗、生活起居与所有身后事宜。

本是一桩双向真心、家人认可的温情托付,却卡在了一个隐藏多年的关键问题上。公证核查信息时发现,陪伴老张十余年的桃姐,在法律层面依旧处于已婚状态。

据桃姐自述,她早年已与前夫协议离婚,两人早已分居多年,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往来。

当年之所以重新复婚,完全是为了顾及子女颜面,子女因无法接受父母离婚,甚至以自身婚恋大事相要挟,无奈之下她才与前夫补办了复婚手续。复婚后二人依旧分居生活,从未恢复夫妻实质关系,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就此困住了她多年。

这一情况引发普陀公证处内部激烈争论,工作人员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僵持不下。

以公证员李辰阳为代表的一方坚持尊重老人的自主意愿,他认为老张神志清晰、意思表达真实,子女无异议,桃姐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理应保障老人临终自主安排人生的合法权利,不应因受托人过往的婚姻遗留问题,剥夺老人的合法权益。

而时任公证处主任高剑虹则持反对意见,坚守公序良俗底线。他认为,桃姐目前仍属于合法已婚状态,若公证处为其办理意定监护公证,相当于官方变相认可二人的同居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不能单纯为迁就个人意愿而突破底线。

同事杨涤非也表示理解李辰阳的情理考量,但也提醒其不能过度干预,避免引发行业连锁负面效应。

多重权衡之下,出于行业规范与风险考量,公证处最终终止了老张的公证申请,驳回了其全部诉求。据报道,意定监护制度2013年正式进入我国法律体系,后被纳入《民法典》,至今仅有十余年发展历程,仍处于不断探索完善的阶段。

此前上海老人遗赠房产给水果摊主的同类案件,也曾引发广泛社会争议,让公证机构对此类特殊案件的审核更为审慎。

事后,李辰阳也坦然反思,自己的理念或许过于超前。上级的否决看似驳回了一位老人的临终心愿,实则是在保护尚不成熟的意定监护制度,规避行业风险,保障后续更多民众能够顺利使用这项制度维护自身权益。

这起特殊的公证纠纷,也深刻折射出当下意定监护制度在情理与法理之间的平衡难题,为制度的细化完善提供了真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