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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就宗庆后家族遗产纠纷案作出最新裁决,原告三人自称宗馥莉同父异母的弟妹,要

香港法院就宗庆后家族遗产纠纷案作出最新裁决,原告三人自称宗馥莉同父异母的弟妹,要求其按父生前指示设立 21 亿美元信托。宗馥莉不服此前 18 亿美元资产冻结令提出上诉,提出五项理由。法院这样判了!

2026 年 7 月 21 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发布裁决,正式驳回宗馥莉及其名下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上诉许可申请,这起牵动商界目光近一年的家族资产纠纷,由此走到了阶段性的节点。

案件的源头要追溯到 2024 年 12 月,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象正是宗馥莉与建浩创投有限公司。

当时外界并不清楚这三名原告的身份,直到 2025 年才逐渐披露,三人系宗庆后另外的子女,主张父亲生前曾指示设立信托安排,涉及金额约 21 亿美元,而争议核心资金是由建浩创投持有、存放于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 18 亿美元离岸资产,折合人民币约 130 亿元。

原告方主张这笔资产属于家族共有遗产,并非宗馥莉个人专属财产,因此向法庭申请资产保全令与信息披露令,防止资产在案件审理期间被转移处置。

2025 年 8 月 1 日,香港高院原审法庭支持了这一申请,下达禁令限制该笔资产的转账、抵押、出售等操作,并要求宗馥莉一方公开资产来源、流水记录等信息。

裁定同时明确,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实体权属作出判决之前,宗馥莉不得从该汇丰账户提取任何款项或资产,这也体现出跨境资产纠纷里香港法院负责财产保全程序、内地法院负责权属实体审理的分工安排。

宗馥莉一方并不认同这一结果,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保全令与披露令,并申请延期履行披露义务。

同年 9 月 26 日,香港高院作出阶段性裁定,驳回撤销保全令的核心诉求,仅在披露时限上做了暂时放宽,给了宗馥莉补充材料的空间。

此后宗馥莉团队在正式的上诉许可申请中提出五项理由,主张原告未能证明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原审保全裁量过重、强制披露损害企业正常经营及财产隐私权益。

上诉庭花了数月时间逐项复核证据材料、庭审记录与法律适用依据,最终认定这些理由均缺乏充分的事实与法律支撑,不具备胜诉的合理可能性。

2026 年 7 月 21 日的书面判词里,法官明确指出,本次资产保全属于遗产纠纷中的常规司法保障措施,不是无限度冻结,原审程序合法、裁量适度。

法庭同时驳回了延期上诉的申请,终结了这一轮的上诉救济渠道,宗馥莉及建浩创投还需承担本次上诉产生的 25 万港元诉讼费用。

这场纠纷发生的背景,也和宗馥莉这两年的身份变化交织在一起。宗庆后 2024 年 2 月去世后,宗馥莉曾接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全面主持企业经营;

到 2025 年 11 月 27 日,市场消息显示宗馥莉卸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一职,公司多名高层职务同步调整,不过据企查查股权穿透信息,她仍持有杭州娃哈哈集团 29.40% 的股权,并未彻底退出这家企业。

本次裁定生效后,2025 年 8 月出台的资产保全与信息披露命令持续维持效力,百亿离岸资产在案件最终审结前将持续保持受限状态,后续的资产分割结果,仍要看内地法院的实体审理进展。